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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想改变世界;长大了,立志改变国;再成熟些,想着改变家庭或是团队;最后将死时明白,能做到的,只是改变自己。

这算是流行了几年的话。这是多么痛的领悟啊,直截而充满故事。想想那些鸿篇巨制,歌剧戏剧,史诗般的巨作,其实想来莫不如此安排情节。就是其实从古至今的故事,最痛彻心扉的悲剧,最皆大欢喜的喜剧,其实也无非是这个节奏和安排,都是按照这句话的节奏编写,改变世界到改变团队到最后发现需要改变自己,再最后就是努力改变自己。

我想,人生最后要明白的,不是你如何改变,而是你如何不被改变。

我被谁改变了?谁又成为了我?你扮演了谁?还是你设计了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夜深人静时你害怕面对自己?

这个城市这个时代,黑夜是欲望的遮羞布,灯红酒绿是消解寂寞最好的利器。但及至独自面对自己,夜总是让人有点恐惧。你可以面临任何的人世沧桑,却不敢静下来面对自己。你有无穷多的理由去做一些事情,却没有任何一个理由说我不选择这个不属于我的人生。这个社会没有让你认同欲望,他只是制造了些欲望,只是你趋之若鹜而已。

是什么让你恐惧,是什么让你离你自己越来越远?

因为你学会了表演?世界没有原本应该是什么样子一说,或许只有你经历拥有和失去后,才明白你原本应该是什么样子。可惜你的经历,纯属是一种尝试的时候,你离自己不是近了,而是远了。你的欲望不是攫取,而是怕被抛弃。没有谁愿意扮演谁的角色,但是却会因为恐惧,宁可把自己演成一个既定的角色。差评与我无关,只跟角色设定有关,好评那一定是我演的出色。最好,前边有谁演过,我可以依葫芦画瓢,演起来得心应手,悲喜都与我无关。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所以,你看到了那么多经典的翻拍,却没看到怎么的突破。

因为你学会了追逐?世界从来不美丽,但你自己觉得,可以让自己美丽。因为那么多的目标那么多的成功,那么多可以量化的车子、票子、房子。你总是告诉自己,什么样的人生属于你,是你应该的,虽然比较的有模有样,你却从来不想,一定要把那个鲜活的自己装进那个华丽丽的铠甲吗,一定要拿最庄严的词汇标签自己吗。

某个东西你不拥有,就不能验证你自己的存在;某个信息你不知道,就说明你已经被时代抛弃;没有心灵鸡汤或是鸡血,你就无法面对这个世界。

于是,你人生有了目标。你告诉自己,不是有追求才有目标,而是有目标才有追求。你不知道你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但你要过那个值得你羡嫉的人的生活。这个世界最无聊,只给你简单的目标,来掩饰它最大的恶意。这个社会要么让你自鸣得意,要么让你作践自己,只是为了让这个世界完整地控制你,你选择了背离自己。

不缺信息的时代,更不缺乏信仰。我们把别人的成功当做自己的信仰。当别人的成功成为自己的信仰时,他人的财富和他人的生活也成了我们觊觎的全部。

你总是那么善于比较别人的生活和你的不同。于是你那么热衷于开始学会复制别人的生活,捕猎别人拥有的东西。人生一扇扇的门,一个个的路口,你不做选择的时候,自然有那些你渴望扮演的角色帮你选择。你不独自直立着,自然会想依靠着谁去过活。你的信仰竟然是让你选择远离自己,那信仰还有什么用?

你怕被整个世界抛弃,于是把自己幻化成一种承诺、一个担当、一个责任。不想辜负过去,不想恐惧未来,最舒适的方法是离开你自己。其实,你人生最怕的,该是自己。不是孤独让你成为别人,与某些人相拥取暖,而是你总拿着需要扮演别人才能更好的活下去这个理由,教会自己离开自己。世界不会抛弃任何人,但你打着怕被世界抛弃的理由,选择了抛弃自己。

你终于学会了逃避。欲望要逃避,世界要逃离。因为你背对你自己,再圣洁的咒语,再神圣的净土,承载的也无非是一个怯懦的你。清心寡欲,眼耳清净,皈依一切可皈依的,离苦未必得乐。最不济,让欲望代替选择,让自己在欲望里学会巧妙布施,任凭其燃烧自己消耗欲望,等欲望完结的时候是不是就能做回自己?

这个世界制造欲望,但不制造理由。但因为你离自己越来越远,所以你可以说,现在肆意妄为的自己不是自己,真实的自己正在远方摇曳多姿,圣洁优雅。

其实你的人生选择角色扮演也好,选择害怕自己也好,选择寻找理由也好,恐惧被抛弃也好,怨懑世界也好……你选择太多的“被改变”,于是你离自己越来越远。不要问为什么离自己越来越远,因为你自己愿意。把自己交给世界,让自己被改变,总比让你承认世界很公平,对你从来不会含情脉脉好的多。选择离开自己,选择被社会的欲望刀砍斧凿自己,虽然这个结果不好,但起码你还能笑着面对,哪怕背地里默默流泪,概叹自己远离了自己。

还好,你知道你离自己越来越远,内心悲愤,外表无奈;还好,你知道你离自己越来越远,外表淡然,内心燥乱。

“流觞”偏偏是一个茶舍。

竹间有径,鹅卵石的起起伏伏。池里沉着瓮,一些莲花开着。廊里竹帘都挑起来了,梅已漫枝绿浓,躯干虬展,偶尔几支探进廊里。一副线描的弥勒,雅士高卧,俗人箕踞。

茶到该换的时候,朋友问:“这十年,你最大的庆幸是什么?”

“我还是我。”

 

me

看文章:

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是弗洛伊德对于人格结构进行分析时所提出的概念,在《自我与本我》一书中对人格的结构有详尽的介绍。

本我(id)包含要求得到眼前满足的一切本能的驱动力,就像一口沸腾着本能和欲望的大锅。它按照快乐原则行事,急切地寻找发泄口,一味追求满足。本我中的一切,永远都是无意识的。

自我(ego)处于本我和超我之间,代表理性和机智,具有防卫和中介职能,它按照现实原则来行事,充当仲裁者,监督本我的动静,给予适当满足。自我的心理能量大部分消耗在对本我的控制和压制上。任何能成为意识的东西都在自我之中,但在自我中也许还有仍处于无意识状态的东西。

对于本我和自我的关系,弗洛伊德有这样一个比喻:本我是马,自我是马车夫。马是驱动力,马夫给马指方向。自我要驾御本我,但马可能不听话,二者就会僵持不下,直到一方屈服。对此弗洛伊德有一句名言:“本我过去在哪里,自我即应在哪里。”自我又像一个受气包,处在“三个暴君”的夹缝里: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努力调节三者之间相互冲突的要求。

超我(superego)代表良心、社会准则和自我理想,是人格的高层领导,它按照至善原则行事,指导自我,限制本我,就像一位严厉正经的大家长。弗洛伊德认为,只有三个“我”和睦相处,保持平衡,人才会健康发展;而三者吵架的时候,人有时会怀疑“这一个我是不是我”?或者内心有不同的声音在对话:“做得?做不得?”或者内心因为欲望和道德的冲突而痛苦不堪?或者为自己某个突出其来的丑恶念头而惶恐?这种状况如果持续得久了,或者冲突得比较严重,就会导致神经症的产生。

文/Lion(卡卡)

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子,抖散开来,回忆如灰尘迷离了双眼,你才发现,这一袭袍子竟然已经如此破旧不堪。怅然回首,不甘的心,不灭的,随着已老的身躯,渐渐走向终点,成为一袭即便华贵却亦老旧不堪的陈旧物品,被人束之高阁,转瞬即忘。

我不敢出现这样的后悔,不愿从此沦为俗世里的芸芸众生,不敢在自己行将就木之际扼腕叹息,更不能想象,我的一生,没有名字,没有尊严。

曾为自己规划过安稳的明天,也曾设想要浪迹天涯;曾为前路而迷茫,也曾因时有所得而欣喜。我不断的推翻自己,推翻昨天,你笑我反复无常,但只有我知道,我只是还未找到最佳的状态,调整自己,改进自己,即便最终没能如愿以偿,却又如何,活着便是最大的事,其他,不过是锦上添花。

曾听说,就怕开始期待不一样的明天,我却怕,明天只是今天,今天只是昨天,每天只是重复,而我,已沦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的一颗尘埃。

我们是独立的个体,独立到如何贴近都会感到间隙的存在,但我们又是群居的人类,格子间再小,也总归在一栋大楼里。不要吝啬你的关爱,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孩子。

诺大的城市,有人迷失了梦想,有人迷失了自己,却总有人,坚持着自己。

明天是一个即将到来的篇章,充满未知,充满挑战,如若只是今天的翻版,我要明天,要后天,要将来,有什么意义,无非,用生命去体验一段浅薄如水的时光,换来满脸的皱纹,和唏嘘不已的悲伤。

旧梦难得。勇敢去追,不要演绎今生已过也,结取后生缘的悲剧。

趁着年轻,去爱吧!遇上爱人不容易,多少人在柴米油盐里把海枯石烂演绎成了同床异梦。

趁着年轻,去旅行吧!用年轻的脚步丈量脚下的土地,用年轻的心感受微微的风。

趁着年轻,多读书吧!身体和心灵一定要有一个在路上,心灵的洗涤才能拂去世俗的尘埃。

趁着年轻,如果你还有什么想做的,千万不要吝啬,只有跨出了第一步,才有接下来的故事

 

成长

看文章:一样的心情,不一样的表达,卡卡的小清新行云流水,下面tofu的领悟却是深刻凝重。

我们都在成长 

文/tofu

当你真切地意识到一些东西,你自会发现,进步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自然成长绝非易事。疼痛的感觉也不仅是肉体伤痕累累那么简单,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会让人久治难愈,埋藏着深深的隐痛——多少人会因一个“情”字,时常深夜不眠,辗转反侧?

当然,心所能承受的,远比肉体多得多。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能感觉到,心都已经在“滴血”了,嘴角还要露着真诚的微笑。有的时候,我们一直信仰的东西,转身,山河破碎,我们立在一堆废墟前,仿佛徒然,咽着眼泪,然后继续重建我们的园。别人的离去,也只是在我们的心口捅了几刀而已,我们也只好,有血有泪的故作无所谓,之后便是哭得一塌糊涂,得不省人事。第二天,太阳升起,还得笑着迎接生活

我们的生活没有谁离不了谁,活着,也不仅仅只有相聚、相伴,独处更多不是?试想,孤独是我们漫长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伙伴,故而思考自是必不可少,这样我们方可不断前行。不要太过依赖谁,也不要太过自以为是,别人的生活,不会因为缺少你而迷失。

情感的世界里,我们要做的是,多些宽容,多些耐心,多些关怀,多些独立,多些换位思考。

感谢 su07ming的推荐!时间,是人们最忠实的朋友,他真的会陪着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成长,一起慢慢变老……然后结束属于你的一切。

文/宋小君

 

岁月,你好。

当你看到这封信,能否暂且放下手里的杀猪刀,少在我脸上留一道疤,慢慢地听我把这些话说完?

这么多年,你已经把我从人见人爱的小正太变成了略有些猥琐的猛大叔,还美其名曰:成长。

你看,你长圆了我的脸,搞大了我的肚子,带走了我身边的姑娘,就连跟着我的狗都被你整死了两条。

 

咱俩不是有言在先吗?人生在世,八九十年,你缓缓来,我慢慢老。可现在我发现你的脚步越来越快,胃口越来越大,有事儿没事儿就爱砍我一刀。我招你惹你了啊?

是,我承认,青春期那会我压根不把你放在眼里,总是忽略你,好像你跟我完全没关系似的。十八岁的时候,我从来不想自己什么时候老去,也从来不觉得你有什么矜贵。时间嘛,多得是,就跟太阳光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据说太阳能燃烧五十亿年,我就想你应该也可以陪我五十亿年吧。既然这么久我们都在一起,我才不管你是黑是白,是快是慢呢。

 

所以后来你就像一个得不到关心的姑娘一样,一脸傲娇地来报复我了是吧?

你先是把我从学校带到社会上,把我的同学分隔到天涯海角,然后像个上帝一样,开始左右我的生活,磨砺我的性格,折腾我的人格。我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来到了陌生的大城市,你搞得我多愁善感,动不动就怀旧,想念女生宿舍的楼管大妈和图书馆的看门大爷。最后,终于对我的爱情下毒手,把我拿命喜欢的姑娘变成别人孩子他妈。

 

上个礼拜天,我去参加了米小姐的婚礼,米小姐穿着长长的拖地婚纱,把酒店的地板擦得锃光瓦亮。新郎没我长得帅,可看起来比我稳重靠谱。

米小姐作为我少年时期的女朋友,跟我分手的最初三个月里,我差点没绝望致死。那段时间,我看见所有的雌性动物都会想到她,经过女厕所的时候都忍不住一阵阵伤感。可那天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我竟然一点都不伤心,甚至还跟着其他宾客开了新郎的玩笑,说新郎看起来比新娘的爸爸还老。

 

我想这下你应该满意了吧?

我们有过不成文的约定,年轻的时候尽管谈恋爱,我负责受伤,你负责疗伤。你说甭管你是被姑娘踹了、被情敌蹬了,还是被老爸老妈棒打鸳鸯了,这些感情留下的伤口你都能治,不但能治好,还能顺便提升我的气质,强大我的内心。我当时不相信,觉得你他妈就会说风凉话敷衍我,什么”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这种屁话,骗呢吧?

可是现在,我相信你了,你确实不动声色地治愈了我。爱情有保质期,伤心有衰退期,伤心衰退到零的时候,开心终于屁颠屁颠地赶来了。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心里比新郎还高兴。还有什么比看着爱过的女孩身心都有所属更让人想喝酒的?

 

我猛然发现,我必须得辩证地看待你。

你看,在生理上,你无疑是伤害我的,你不光伤害我,还伤害我身边的人。

你带走了邻居张大爷,张大妈哭了三天三夜,见到人就说起张大爷曾经怎么怎么坏,怎么怎么好。

我小学同学小梅你还记得吧?小时候多标志的萝莉。现在呢?生了两个孩子之后,身宽体胖,横向发展,一张大脸像草原,当着我们的面给孩子喂奶,你说你都干了些什么?

米小姐就更不用说了。米小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拉拉手都全身发抖,亲她一下要跟我生气半天,那天在婚礼上说荤段子说得花枝乱颤,我听了都有生理反应。

 

但是,在感情里,你确实又是保护我的。

我的感情史是一部血泪史:米小姐给了我一砍刀,王小姐给了我一棒子,还有不知道什么小姐正在人生路上的拐角处等着要给我一记飞踹,要是没有你这个医生,不惜花几年时间为我运功疗伤,我早就对世界失去信心、决心叫东方不败一声师傅了。

 

我对你的感情真的非常复杂。

一来,我恨你恨得牙痒痒。你手里拿把杀猪刀,冒充杀猪的,照着我的容貌下狠手。你模糊了我清澈的眼神,DOUBLE了我瘦削的下巴,害得我一天不刮胡子就像山顶洞人。就连我脸上的青春痘你都一颗一颗带走,搞得我每次长一颗痘痘都要赶紧拍下来发微博作纪念。

你用大把大把的时间磨平了我的棱角,让我对年轻时无比兴奋的很多事物无痛无感无反应。紧接着,你又对我的精力动刀,我变得又胖又懒,下班回只想对着电脑卖萌发呆,周末整天在家死宅。晚上熬个夜第二天没精打采、见到沙发就想自动睡成一个“太”。要知道,几年前,通宵上网唱歌看电影,第二天裹着羽绒服看日出,中午吹着口哨滑旱冰,晚上还能召集兄弟们组队打CS。

二来,我又怕你怕得连哆嗦。怕你来得太快,不由分说地带走我的青春,我怕还来不及做好喜欢做的事情,错过了年少时的爱情,错过了在小树林等着我对她做坏事的姑娘。

三来,我又心甘情愿地对你感恩戴德,你把沿途经过的人和事变成我的记忆,连第一次和女同学玩过家家摸了人家屁股都记得一清二楚,更不用说”第一次解开女朋友的红肚带,撒一床花白“的那个情人节了。

这些记忆经过你的打磨,糟粕尽去,只留下最好的、最干净的,激励我向前,鞭策我努力,去寻找新的理想,遇上更好的姑娘。

你拓宽了我的眼界,让我知道翻过这座山还有一座山,蹚过这条河还有一条河。你把我变成乐观主义者,让我知道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吃不着橙子还可以吃西瓜。

 

你真他妈好,你真他妈坏。

你好起来让人五迷三道,你坏起来让人咬牙切齿。

我离不开你,你也不会放过我,你在身上留下烙印或者疤痕,我一天天长大,一年年变老,虽然中途可能变得更坏,但慢慢都会变得更好。

 

我们都是时间的函数,人生这个方程式,不求结果,只要有意义而又欢喜地度过,这就很好。

所以,你不用有所顾忌,该怎么来就怎么来。

我等着你把我变成更好的人。

 

书短意长,我不废话了。

岁月童话

十月的杭州,桂花如雨,九溪笼。

江南繁华地,总是人流如梭,景不似景,人不思人。倒是这次,有幸在清晨的时候缓缓跑过九溪、满陇。

秋浅的九溪,间或着偶尔一枝一树的红叶,大多数还是沉默安然的绿色。涧水澈静而缓慢,石板路润泽着,蜿蜒的飘着及地的雾气,微凉里的衣衫似乎都有点难捱。满陇的桂花已经老了,清晨里不似午间,或是暮色时的浓郁,只是昨夜的风吹落的满地的星雨。那些花香也有点瑟缩,清冷的香着,偶尔的打到自己内心花香的记忆。

慢慢的跑,微微的汗,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和些许的喘息。静谧,很远处传来鸟的鸣叫。这个十月秋天的清晨,因着九溪因着桂雨,于是也就因着某个人,懂得了皈依自己。

皈依自己?

皈依一直是个仪轨的东西,只要有仪轨自然可以流行。佛教的圆融和入世,再加上仪轨周详,变通繁易,现在是大为流行。中国人总是走着两个极端,原先老师说为什么中国人求中庸,“因为中庸总是做不到才求么”,想来也是一语成金。要么来个密宗的仪轨真言,百辩无碍;要么禅宗顿悟,百无禁忌。

但那些是得道者而言,不得道的芸芸众生,慧根浅薄,还是最好来点皈依的仪式和遵循的仪轨,来几个师父教习经论,这样才是稳妥,“修行以念佛为稳重”么,“精进以持戒为第一”么。修不到脱了轮回,修不到除孽消障,修不到明心见性,也起码可以修修今生慈悲。于是葱姜蒜无缘,一定素食。偶尔还需打打禅七,逢一十五,还要有些供养或是修行,落得个内心安稳,自己对自己倒是慈悲了,倒无所谓日常里如何济物执事,依旧蝇营狗苟、逐利求财。

佛懒得理你是不是皈依他,你皈依了他,他皈依谁去?三皈依,皈依佛、法、僧,还是皈依觉、正、净?佛的法门不是认祖归宗,各划地盘,似乎还是先皈依自己来得天地澄澈吧。

但这个时代遵循自己的内心是个“怂”字,谁愿意显得自己“怂”呢?于是,“仪轨”一定是要的,不管是信仰还是人生;“师父”是一定要有的,不管是学习还是人生成功学的勾当。这也是个成长需要培训而不是经历的时代,这也是一个创造力当做技巧的时代。于是你总是要相信点什么皈依些什么,要不没法拿着别人的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你的人生,你自己都惴惴不安,惶惶不可终日。

让你承认自己存在、承认自己和别人不同,比让你打坐冥想还难;让你选择自己比让你考个博士硕士还难;起个大早赶个晚集,不成功一定是被挖坑陷害或是评委不公,反正你永远是“被迫”成现在的样子。于是你选择皈依这个时代,让这个时代塑造你,而不是你塑造你自己。别说你没有信仰,你的信仰就是皈依你战胜不了的事物。你的人生,总是有点先反抗,后恐惧,再享受的味道。于是受虐的变成受虐狂,体虐心,甘之若饴。

百无聊赖,皈依自己呗。不是你皈依了什么你才去做什么,应该是你做了什么然后选择皈依什么吧。来世今生、孽缘魔障、因果明白,你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是否存在,也就仅仅落得个镜花水月而已。拿着皈依谁作为逃避自己的理由,拿着遵循谁给自己失败找理由借口,这个无味的人生,味同嚼蜡,无从寄托。

人生永远是个问答题,不是个计算题,你选择的答案决定了你的人生,而不是你计算的结果决定你的生活。合唱团领唱的人总是很少,社会上成功的人总是很少,那谁的成功又能被你复制?皈依不了自己,你永远是个失败者可怜虫。体悟、心悟、觉悟,想是先须皈依了自我,才有得解脱。

担当自己比担当责任难,选择不做别人比做自己难,承认现在的自己都是自己造成的而不是被迫的,似乎更难。镜子里、现实里都是化妆过的自己,看到素颜的自己比别人看到更惊呼畏惧的时候,连修行的时候都是浓妆艳抹的自己的时候,皈依谁都没戏。佛有四万八千法门,你却偏偏选个跟你无关的去苦行。你又不是谁的师父,没事盯着别人在如何的修行,好成为你的评点依据和遵循目标。难道,这个人生最大的老师不该是你自己的经历?最大的修行难道不是你自己的生活,最应该的皈依难道不该是皈依自己?

半年前,央着朋友,找师父写了幅“佛不来我不去”。师父会问为什么写这个,朋友于是也问我。我说,佛在不在你不知道,你见了佛知道那是佛,那说明你经历过修行到了,见了佛不知佛,拜了也是瞎拜。你见到佛了,才是你修行到了,没见到去哪里都见不到。爱来的来,爱去的去,于是“佛不来我不去”。

于是皈依谁,你都是皈依自己。所谓因果成败,仅此而已。

 

十月桂雨

看文章:真是无独有偶,看了孟诗的故事,领略了周国平先生的阐述,现在加上德鲁伊这篇文章的领悟,难怪,苏轼会说:“渊明形神自我, 乐天身心相物。”秋天,本就是有些安静,有些悲凉,却又饱含硕果的季节,谁不希望自己收获那反思后让自己纯净公正的内心世界?

——关于李娟,关于《阿勒泰的角落》

文/咸泡饭

前几天读李娟的博文,“关于爱情”的一篇小随笔,千把字的精粹短文,滋味儿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明明有悲苦,读起来却有喜感;明明很屌丝,却蕴蓄着诗意。看到照片上那个笑容可掬的小女子,突然好想与她谈一场恋爱。(原谅我的自作多情吧。)

昨晚出差在外,开车上高速,遭遇团雾,视线极差,匆匆找个出口下来,然后乱找落脚的地方。深更半夜,小小县城,路边少有亮灯的地方,终于寻到一家咖啡厅,走进去的时候,看到穿白衬衣的服务员在吧台后擦拭瓷杯,橘黄的灯光氤氲开来,心里顿时升起暖意。一个人喝茶是很无聊的事情,幸好还有书可读,而这书,正是李娟的新版《阿勒泰的角落》。

最先读她的书,是《我的阿勒泰》,读完之后就开始搜罗她的其他书:《走夜路请放声歌唱》,《这世间所有的白》,然后是“牧场系列”。于是一年的时间,我几乎都在读李娟。唯独《阿勒泰的角落》,各网店缺货,书店更是寻不着踪影。后来逛豆瓣,看到新经典重版了这本书,封面是《冬牧场》那位美编画的,清新雅致,一切都是我喜欢的样子。赶紧入手,终于把李娟买全了。

二〇一三年初,春天的步迟疑未至,自己的第一本书定稿,放心地交给了编辑。然后,然后就写不出文章了,感觉自己好像一只放空的气球。糟糕的焦虑症又来了,只好找理由给自己放假,前前后后跑了许多地方,做其他事情。还有就是阅读李娟。

在李娟的纸上世界里,现实的悲苦和坚硬都化作了清新、幽默、温暖的存在,即便有悲悯,也给人坦然受之的感觉。这是我喜欢李娟的主要原因。她不怨天尤人,不高深莫测,不思考空泛的大问题,她就像邻家女孩,絮絮地把生活中触手可及的人和事讲给你听,她讲得妙趣横生,她没有对她讲述的内容做点评,不经意间,她就讲完了,然后古灵精怪地跑回了家,留下你一个人,空空地对着外面的世界,觉得有些意犹未尽的东西在脑海里绕来绕去。

每次读李娟的书,总能获得让内心宁静的力量。李娟简直就是缓解焦虑症的一剂良药,绝无副作用。世界有时候是唯心的,你简单,它简单;你复杂,它复杂;你清新,它清新;你阴郁,它阴郁。它就是你内心的倒影。李娟就像清澈湖水里倒映的蓝天白云,只是看一看,就觉得清爽怡然,心情倍儿好。

自己既是读者,也是一位写作者,我想,这辈子恐怕都要与书打交道了,想到这一点,觉得挺开心。喜欢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你难道能阻止你去喜欢一个人吗?当然你也不能阻止你去喜欢一件事情。读到一本喜欢的书,与欣逢良人无异;写出一篇满意的文章,高兴得好想拥抱一个人,迫不及待地要与别人分享快乐。于是,我也想矫情地说:生活中有读书和写作,真好,要多好有多好。

封面:

阿勒泰的角落

看文章:《阿勒泰的角落》是关于新疆的最美丽文字,这是现代版《呼兰河传》。由作者1998-2003年之间陆续完成并在《文汇报》、《南方周末》等发表的短篇散文集结成册。作者以天然而纯真的笔调描述阿勒泰地区哈萨克族日常生活点滴趣事:做裁缝、可爱的孩子、来来去去的陌生人。她刻画的不是一组有关新疆的异域风情,她刻画的是我们内心的牧歌:白雪和阳光,青草和白桦林,优美、明亮。李娟 阿勒泰的角落,给你带来最生动的故事!

然而,看完下面这两篇文章,你一定会很神奇,像李娟这样神奇经历的奇女子,何以能写出《阿勒泰的角落》那些动人的故事吧?


附1:如何原谅

我上小学三年级时,有一天班主任老师心情不好,课堂气氛非常紧张。这时隐约听到后排同学小声叫我的名字,我回头看了一眼。就因为这个小动作,我被老师抓起来体罚,她命令我自己抽自己的耳光,一直抽到下课为止。我小时候虽然调皮,却性格懦弱,就照做了。途中抽打的声音若小了一些,她会很不满意地喝斥我再抽响亮一点。下课后我右边脸肿得老高,耳朵嗡嗡响个不停,几近失聪。回家后,我妈问我怎么了,我不敢说实话,撒谎说摔了一跤。因为我妈性格暴躁,我很怕她到学校去吵闹。有这样一个泼妇妈妈感到在同学们面前抬不起头。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她保护不了我,她只会出她自己那口气,然后把烂摊子留给我,把局面弄得更糟。

但很快我妈还是知道了。我的一个同学回家给家长说了这件事,刚好那位家长认识我妈,就跑来问我妈这事怎么处理。果然,我妈怒不可遏,跑到学校大闹一场。结果和我想象的一样,同学们议论纷纷:她妈怎么这样啊?而那位老师,一逮着着收拾我的机会便加倍地收拾,完了还总是阴阳怪气地说:“有本事再把你妈叫到校长那里告状啊!”害我彻底不敢让我妈知道这些事情。

那时每天早上醒来睁开眼睛就觉得非常恐怖,因为接下来必须得去上学。

从小就厌恶学校生活,从小就在盘算辍学和离家出走的事情,但一直没有勇气。自己这么小,离开了家和学校又怎么生存呢?想想看,小孩子真的很可怜。

初中毕业后就向我妈提出不想上学,但我妈的体罚比老师更狠,提过几次后再不敢提了。直到上了高中后,感到自己真的长成大姑娘了,绝对有底气出去打工了,才在高三最后一学期逮了个机会悄悄退学。我妈妈气疯了。那是我对我妈第一次成功的叛逆。

那个老师,当时还很年轻,怀有身孕,大约是妊娠反应的原因,才那么暴烈。可那时我才十岁,还是一个孩子呢。为什么会那样憎恶一个小孩子呢,她肚子里不是也怀着一个孩子吗?她小小的孩子隔着母亲的肚皮能感受到这一切吗?他也会恐惧吗?他还会对这个世界有信心吗?……我永远不生孩子。

我对一个朋友说过这件事,她听完后说:“李娟,你就原谅她吧。”

我当然可以原谅她。“原谅”是非常容易做到的事情。可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原谅她?这样的暴力和恶意,恐怕只有上帝和佛主才能原谅吧。我只是一个凡人,我化解不了这种黑暗。尤其是我自己心里的黑暗。


附2:关于爱情

高中缀学后,所有亲戚都认为像我这样的,唯一的出路只剩下嫁人。便热心地帮我介绍对象,介绍了一个又一个。有卖猪肉的,贩羊皮的,还有收购旧家电的。可是我眼光太高,一个也没看上。大家便背地里议论,认为像我这样的,将来肯定是老姑娘的命。结果,还真被他们说中了。

当然,条件好的对象也不是没有,曾经就有人给我介绍过一个做建材生意的,大小也是个老板。那天,介绍人深更半夜跑来报喜,对这个老板赞不绝口:“……条件实在太好了!虽然瞎了个眼睛……但是条件真的好!虽然瘸了条腿……条件真好!虽然四十五了……”当时我十八岁。

十八岁之前,我一直渴望恋爱,但从没恋爱过。离开学校后,成为真正的大人,恋爱也成了正经事。除了时不时有人上门介绍对像外,渐渐也开始被人直接追求了。

第一个追求我的是个河南小伙子。很快,由于贩卖假钞……

第二个是个在深山拉矿石的货车司机。我倒是很喜欢他。但他实在太穷,就当时的困境而言,他非得娶个富婆才能熬得过去。在现实面前,我们的爱情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再后来我跑到乌鲁木齐打工做了两年流水线上的车工。在单调又紧张的工作间隙,一个工友开始追求我。可惜他只有十六岁……我二十一岁……没办法,当时他实在没得挑,一起干活的单身工友里,只有我是个女的。

我当然不可能答应,但还是喜悦的。我不理他,我做出蔑视他的样子。但还是喜悦。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直到现在我还能记得他骄傲而不安的眼睛。

再后来当了编辑,算是一份体面的工作,也遇到了些堂皇的人。其中一个表示爱上了我。出于长久的寂寞,我立刻爱上了他对我的这种爱。可是他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另一个城市,我便不顾一切去找他。带了全部家当(一只拖杆箱)和全部存款(只够买一张单程车票,剩下的够打三分钟公用电话)。

去了,傻眼了。现实中的这个人和长途电话里那个简直判若两人……不,判若二十人。

我要离开,他不让走。我死了心要走,他就是不放手。两人在他的宿舍里僵持许久。看他态度如此坚决,我也渐渐心软……然而,就在那关键时刻——我即将妥协的最后一秒钟!——楼下传来第八套儿童广播体操的音乐。他便松开抓住我的手,下楼去做操。

我拎起行李就跑,出门花掉剩余存款给一朋友打了个长途电话,他往我卡上打了够买回程票的钱。

再后来一路混成了公务员,年龄也渐渐令人担忧,单位的前辈便好心为我安排相亲。这种相亲是严肃的,因此再没遇到什么不三不四的人了。可惜的是,正经人都好现实,虽说当时的李娟捧着个铁饭碗吧,但实在太穷了,都2005年了,工资才六百块。家徒四壁,还养着不能自理的老人(我外婆当时已经九十多岁)……我在那个单位干了五年,直到辞职仍无人问津。

对了,在机关工作期间还是恋爱过一次的。惭愧,是网恋。介入现实后,整天鸡飞狗跳……直到鸡飞蛋打为止。不提也罢。

辞职后去了南京。终于,在二十九岁的年龄上,李娟总算遇到了一场真正的恋爱。为时一年。那真的是真正的恋爱!还一起看电影呢,还牵手逛街……可惜,这世上总是有那么多“可惜”。不提也罢。

如今倒是不后悔分手,只后悔当我们还在一起时,没能对他更好一些。

最后还是回到了新疆,去了冬牧场,又花了一两年时间整理出后来的几本牧场系列的书,赚了些钱,在靠近城市的村子里买了大房子,死心塌地跟我妈过日子。然而一切似乎仍停留在最初的状况。修好房子后,村里的泥瓦匠看上了我,托人来提亲。还表示不嫌弃我比他大,还说:“女大三,抱金砖。”

两篇秋日丝语。人生在世,何以伤春,为何悲秋?其实,任花开也好,花飞也罢;月圆固好,日落何悲?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

一. louis之“秋思”

秋天,总教人多思,对过去多了些思念,对现在多了些思考,对未来多了些思虑。

秋天,也许是特殊的天气原因吧,一阵秋风、一片落叶、一朵浮云,都能让人觉得似曾相识,不禁联想起曾几何时的过往。这种感念跟身在何处无关, 只要感官还算敏锐,总能觉察出些细微的端倪,让人生出几许对过去的思念来。也许,这种怀旧的情怀并非只在秋天独有,随着年纪的增长,岁月的积淀,难免会变得更加敏感,更加感时伤怀。

其实,悲秋的情绪自古皆然,刘禹锡的一句“自古逢秋悲寂寥”便是悲秋情绪的真实写照。自古以来的诗人皆属怀才不遇、壮志难酬者,在秋天这个本应收获的季节却赫然发现自己身无长物、一无所获,岂不让人嗟叹?唯有借咏秋以疏泄愤懑不平之志。

不过,秋之悲却也非偶然,而是顺应四时的自然规律。祖国医学认为,人体的七情六欲与五行学说、四季变化都有着必然的联系,比如七情中的“悲”属金,而四季中的“秋”也属金,因此,除了秋高气爽的季节带给人的“秋燥”以外,还免不了秋连绵带给人的凄凉伤感。而悲秋的情怀唯有在对过去的无限追忆中才更显淋漓尽致,因为只有无法改变的过去才更加让人难以释怀。所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就是这种不尽惆怅之情的最好注脚。

比起已是既成事实无法改变的过去,现在才是大有可为的黄金时段。所以,与其无休无止的追忆伤感,不如多思考一下现在所处的境况。秋天是最适宜思考问题的季节,因为刚刚消去闷燥的暑热,天气又尚不太冷,更可以放松身心,从容淡定地反躬自省、思考人生。只有在真正面对自己的时候,才更能发现自身的问题,找到自己准确的定位,这些思考非独处而不可得。子曰“君子一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不妨每天自问:你高吗?你帅吗?你富吗?滚!学习去!这样想来是最能体己的,既不会好高骛远,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现实多了些清醒的思考之后,便可对未来做些合理的展望。当然,未来是不可知也不可测的,这未免让人沮丧,甚至让人思虑过度乃至伤及脾胃以至运化不足。但未来的精彩之处正在于此,如果事事都可料定,事事都能顺心如意,人生恐怕也太过无趣乏味了。所以,不必杞人忧天、自怨自艾,更不可因此而彻夜失眠、胃口全失,须知该来的总归要来,躲是躲不掉的;该有的也毕竟会有,无需强求。对于牧马人来讲,秋草正肥,正是马儿长膘的时节。人也一样,须在秋季多饮多食,奋力长膘,万不可因为过多的思虑影响了胃口。在保证身体康健之余,倘再能多学些知识,多掌握些本领,想必是再好不过的了。

秋实

二. 段旭之“秋实”

连续下了大半年的雨之后,腾冲似乎终于下了决心,进入了阳光明媚的秋天。近来越发的觉得天气转凉,但心里却还颇喜欢这样的肃穆,兴许是大半年的雨季让人的思维和视野都陷入了局限,而转晴的天气让人内心开阔了许多。

腾冲的秋季是一个不错的旅游时节,四处乡野开始收割稻子,小有名气的银杏村也开始迎来一年中最为“绚烂”的季节,登大小空山,游黑鱼河和顺古镇,都是不错的选择,秋高气爽,天气清朗,是一个能够留下许多美好记忆的时节。

记起很多年前,每个中午及下晚,都要在学校的图书馆前贪婪的躺上半几个小时,很多时候距离上课仅三两分钟了,可还是贪得无厌的躺在草坪上,只为了看一看那高远的天空,晒一晒那温暖和煦的阳光。多年以后,发现那样的心态很难再重现,在一个无法纯粹的年龄想要做一些十分纯粹的事情,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这事只是静静地享受一下日光浴,或者看一看晴朗的天空。“人生苦短”,这话我是从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中学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这是至理,但某个时期,我却发现这话从余秋雨的口中说出,毕竟太过矫情,而到了今天,我依然觉得这是一句害人不浅的话。大好的人生,尤其是生活在和平背景下的人们,“人生苦短”,或许并非大多数人的从属。除去一些先天或后天生活里造成的一些令人十分痛苦的遭遇之外,大多数人的人生应该是幸福和快乐的,无论这人是富裕还是贫穷。美好生活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经营的,而放眼望去,众人的所谓“疾苦”,其实很多时候仅仅只是因为自己的懒惰和愚昧。放下懒惰,放下愚昧,心向阳光,生活便会光明起来。

某件于生活有益的事情坚持久了,生活的许多内容便会发生质的变化,这种变化,我想,便是“成长”。

半年前在左岸看到杨国春的毕业骑行计划之后决定将骑行装备纳入年度采购计划,一个月前将骑行装备基本购齐,到了今天,已经骑行训练了一个月。一个月的健康生活实际经营对个人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每天工作都能够精力充沛,效率非常高,生活的幸福和快乐指数上升了好几个阶层,学习起来也十分容易,思考事情也能够更深入,个人的身体素质自不必说,有段时间跑个一千米就有些承受不了的感觉,而在一个月后,每天跑步五千米已经不是问题。这样的现状是让人十分欣慰的,通过骑行收获的东西也大大的超出了我之前的期望,只有在路上,你才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对社会问题的关注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危险的主要因素还是来自于关注者本身,在学科基础薄弱,甚至没有任何专业的学习研究背景下,私自以“小文青”“小愤青”的姿态去做所谓的“批判”,其实是一件十分鲁莽及愚蠢的行为,但不巧,这些阶段我都经历了。很多时候,成长就是这样,唯有在经历了、失败了、受伤了之后,你才能真正面对问题,沉下心来,客观冷静地科学分析,任何的浮躁及虚伪,最后伤害的都是自己,而对于问题的解决,几乎没有任何有益贡献。

秋,应该是收获、丰饶、圆满之秋。

 

左岸序:这是小6写的短篇小说,很高兴小6开始挑战自己的写作能力,进入更高层次的创作。好的文笔,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画龙点眼的元素让这篇小说很是值得一看。其中有些语句本想做些修改,怕大家看了会有不适,却发现那简直是在践踏文字,故保持原文,大家各自挑剔。

正文:

当我还在报社埋着脑袋编辑着一篇旅游文章时,顺风快递的小哥敲开门,给了我一封信。

信封竟然是我大学的信封,左边印着W大学的校门。收信人上是我的名字,而寄信人那栏什么都没写。

我拆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薄蒲透明的纸,上面写着:

徐明:

我得了癌症,时日不多,想要你来XX(地址)见我最后一面。

纸的右下角写着我再熟悉不过的两个字:何生。

我的思绪一下蹿回6年前,大一,初见何生的样子。

那时我是第三个到宿舍的,父亲送我来,尽管一路上我都在埋怨父亲自己都成人了还要家长送太丢人了,但父亲憨笑着说,我不是送你,我也是想跟着来这旅游玩玩。

到宿舍的时候,一个学生模样的人在整理床铺,看了我一眼,默默地不说话,继续他的事。而另一个男人,光头,坐在铺好的床上,歪着头,看到我便说,你好啊,朋友,我们以后就是舍友了。是的,他就是何生。

那时我还是个害羞的傻大一,拉着笑脸回了句你好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站起来,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拔出两根,要分给我们。

我忙说不要,父亲也说不会。我在心里默念着:这下惨了,这来的是流氓啊,今后还要和他共宿舍四年。

我们就是这样第一次见面。父亲第二天上火车回去时,忧心忡忡地把我拉到一边说,你以后不要和何生玩,他哪是学生,他会带坏你。

我牢牢遵照父亲的指示,在开学的一个月的时间里和何生保持距离。其实也并非刻意,因为他本就在宿舍的时间不多,不上课是常有的事,白天也不知道跑到哪去,到了夜深才转动门钥匙回来。有那么几天,他都十二点多回来,把我吵醒,我还想教育他要早回宿舍,不然会吵到我们,但话到嘴边,我又生吞回去,这样会伤了同学间的感情,我想,其实另一个原因是我怕他打我。

何生总是独立特行,似乎所有怪事发生到他头上我都不觉奇怪,谁要是哪天告诉我他买彩票中了五百万,我也不觉得奇迹。

何生每次洗完澡后,总是裸着身子,在宿舍范围内晃荡。宿舍里除了他之外的三个人(当然包括我),第一次看到他裸着身子坦坦荡荡地从澡间走出来时,我们都惊呆了,瞪圆了眼睛,张圆了嘴,忘了谁说了句——你忘记穿短裤了。是的,我们都以为是他忘了穿,但他回了句:我洗完澡就不穿了,喜欢裸睡。

他只用了一个星期就成了校园里尽人皆知的名人——他骑着拉风的自行车,露着他锃亮的光头,戴着一副考四六级用的耳机,在校园里飞,像一阵风,嗖地从教学楼刮到宿舍楼,嘴里要么甩着歌,要么念着英语,不是默念,不是哼唱,是实实在在的60分贝的音量。于是,人们看到他,会和看到流星,看到明星一样,指着他说:看,光头歌者。

这个称号其实有误,因为不到半个月,何生的头发就像小草一样,茁壮冒出头来,他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光头了。

我和他真正意义上有交谈的第一次对话是十一长假的第一个晚上,那天另外两个舍友在傍晚的时候就搭火车回家去了。我家比较远,没回去。晚上10点多,他回来了。

我坐在床上玩手机,他洗完澡后,全身裸着身,坐在我对角线那边的床上。我觉得总该说点什么,不然太过尴尬。于是,我说,何生,你每天都去干什么了啊?

他愣了愣,看了看四周,确认周围没人,确认是在和他说话。“没干什么。”他说,“你要真想知道具体的,我有时去打工,有时去上网,有时就纯粹到街上走一天。”

他顿了顿,“不好意思,我忘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略有不满的说了名字(要知道,开学近一个月了),又问他为什么骑车的时候读英语。

像什么东西过了他脑袋一样,他呆了片刻,又很突然地笑起来:我以后要出国看看,得学好英语。

留学?我问。

不,他说,或许算是流浪。

我觉得我的对角线上坐着的是一个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诗人,我呵呵干笑几声以示回应,心里却想着出国有多难,你去得了么。

“你不打算读书了么,这些天都没去上课,老师都有点名。”我说。

“读书有什么意思?”他站起身,我看到他的阳物在晃荡,他走到门口,把灯按灭。“我把灯关了。”

“嗯”我继续问,“那你为什么还来读大学?”

他在黑暗中走回床,爬上床,躺下。“为了体验下啊。我就想知道大学是怎么一回事。高考前十天,我开始没日没夜的看书,再加上高考的时候偷看别人的,没想到就考上这了,不过如此。”

“偷看?不严么?不是有摄像头?”

“那都是吓人的,几百上千个考场,谁会看得过来。我看前桌的,还会趁老师不注意扭过头去看后桌的,哈哈,把那人都吓到了。这也是个很好的体验。你有机会可要去试试。哦,倒是不会再高考了,你可以下回四级考试的时候去试试。”何生的声音在黑暗中像个活物,湿漉漉在房间里游荡。

那个晚上,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我梦到我回到,妈妈很高兴地为了饨了一锅鸡汤,我坐在桌上,正要吃,听到爸爸老虎一样的怒吼——你怎么把头发都理光了!我摸摸自己的脑袋,凉凉的,很滑。低下头,鸡汤变成了一盆清水,我的脑袋像太阳一样发着光,我高兴地喊到:对啊对啊,是不是很酷。

醒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脑袋,头发还在,可是却有一种失落,好像肚子里装了一池水,空荡荡的寂寞。夜里,月光照到何生的床头,何生的鼾声像潮汐,一起一落。

第二天,我就决定,要理个光头,何生的头发已经长到两毫米。

“不然你和我一起。”我说。

“当然可以”何生说,“只是我这长度,有理和没理不是一样么。”

当我洗完脸,再洗完头时,我就马上开始后悔了:被同班同学看到太丢脸了。

“那有什么,理个光头而已。笑你的人才是神精病。”何生说,“什么事开始第一步总是难的,但你要迈出去就会发现不过如此嘛。”

于是在何生的唆使下,我成了学校里的第二个光头。我以为变成光头的那一刹那,应该会有什么神灵般的召唤宣读你自由啦,再不济也得有个哈里咱亚的配乐在此刻响起,我以为那一定是个神圣的肃穆时刻,呼吸一下都是浪费,但真正看到镜子中的光头模样的自己,我的心里冒出一个声音:完蛋了,丑死了。

何生却在一旁说:酷毙了。

“你知道吗?当你告诉我你要理光头的那一刻,我才把你当作我的朋友。”何生后来告诉我,“你心里有反抗的萌芽,你终于受不了这处处是地牢的生活了。你要冲出去。”

当我还在为何生的夸奖洋洋得意时,何生接下来的话把脸上的眉毛都要吓掉——体验下在学校里裸奔怎么样?

我吓得瘫倒在地,就差跪求他别乱来了。他冷哼哼了几下,“这有什么,你没看到外国有个学校的学生,每年都会有一次裸奔么?”

“可你也知道那是人家外国。”

“有什么区别。那个感觉一定很刺激。”

何生见我拼命劝他,知道要拉我去等于了我,也不多说什么。我以为他被我劝住了,可是没想到……

十一长假结束后的第一天。11点四十分放学。我们走出教学楼,一群人嗷嗷叫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凑到人群中,顺着人们望去的方——-何生,赤身裸体,在阳光下,跑。男人们退到路两旁举着手欢呼,女人们羞着脸,骂着变态变态,低下头来瞟。

何生从我眼前,迈着健硕的大腿,慢悠悠地跑过。跑过时,他还回过头,看了我一眼,露出一个胜利的微笑,我好像听到在空气中一个何生的声音在说:你看,迈出这一步,多么简单,你看,就是这么简单。

随他跑过去,跟在他后面的,还有两个警卫,拿着棍棒,无奈地喊站住站住。

后来我了解到,那天,何生穿着衣服来到宿舍楼下的停车亭,打开车锁,开始脱衣服,脱完衣服脱裤子,然后是短裤。宿舍的楼管阿姨第一个发现,当他脱裤子的时候,阿妈就喊:这位同学,你这是干嘛。到他全脱光时,阿姨嘴里只剩下啊啊啊的乱叫。他爬上自行车,像一阵风一样,一路刮到了教学楼。到教学楼的时候,刚好打铃下课,我想他这是算好时间的了。他开始丢下车,裸跑。

两个警卫最后也没有抓到他,是他绕着教学区跑了一圈后,自己停下来的。

“不跑啦”警卫说。

“不跑了,没什么意思。”他说。

其中一名警卫脱下衣服,把他私处遮起来,但屁股还露着一大半,于是,另一个警卫也脱下衣服,用衣服在何生腰下打结,遮住后面。于是黄金金的阳光下,三个男人裸着上半身行走的画面成了那个秋天的最美丽的风景,直到我们毕业后,还有一届又一届的学生像传宗接代一样,口口相传:我们学校可不简单,可是出现过帅哥裸跑的啊。

何生自然受了学校处分,还好还不至于被赶出学校。他回来时,轻描淡写的和我说:你没裸跑也是对的,没什么意思。那儿甩来甩去的,难受。

我摸着自己光秃秃的脑袋,傻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是,没有体验过,感觉就是不知道。我说了你也不知道。虽然这也不是什么好感受。”何生说。

回忆起何生,他的面容总是模糊的,但他在太阳下裸奔时对我的一个笑脸,却像刻在我的脑袋里,一个声音像小虫从空气的裂缝中钻出来说道:体验。

“你为什么要拼命体验?”我终于在体验了他无数个疯狂事迹后问他。

他点起一根烟,然后分我一根。我接过,叼起,点上火,在认识何生不久后,我就学会了抽烟。

他重重地吸了一口,从鼻子里吐出烟,烟雾缭绕在他的头上,他的眼睛像在思考一样,迷离起来。

“我死过一次。”他说,“五年级的时候,我和朋友去河边游泳。我水性并不好,也才刚学会狗刨式。下河没多久腿就抽筋了。我忙喊着救命,但越喊,水越灌进我的嘴,我的鼻子,我的肚子。他们吓得赶紧下河救我。我乱拍水,身子一直往下沉,像灌了水泥一样。我很难受,你知道呛水的感觉吗?一张嘴,水就进来,可是,不呼吸更是要命。我不知道是不是晕了,水是灰黑的,一股力量要撑裂我的喉咙,鼻子以下,脖子以上,仿佛不是我的,要爆炸。我形容不来,你知道吗,那就是死的感觉,那么绝望,你或许体验不来,有个声音从我心里,不,从我皮肤里,每一个毛孔里冒出来:你就要死了,你就要死了。可是,你什么都还没做。我就那么晕过去了。待我醒过,已经在岸上了,喝了一肚子水。朋友们都在哭,见我醒来,哭得更大声了,拼命叫道,我以为你死了,我以为你死了。你知道吗?那一刻,我看了看河水,我感觉,我重生了。”

烟雾散去,我觉得此刻该恰到好处得来一阵风,但是没有。何生虚看着地下,一眨眼,神才回来。“我觉得如果我不做什么的话,就和死一样。像有河水从空气中灌到我嘴里,我会觉得空气稀薄得难受。所以我非得做什么没做过的事不可。”

“何生并不是我的真名,我原来不叫这个。但我改了。”何生说。

“提醒你为何而生。”我说,我已无意探知他如何改名,他总有他的办法。

“对。”何生把烟头丢到地上,脚踩上去,来回旋转60度。

我以为除了理光头外,我不会再被何生带坏了。但是从认识何生后,那颗被何生说的反抗的萌芽就开始蠢蠢欲动起来。我会课上到一半,兴致来了跑出去散步。我会饿个两天两夜,去体验什么才是饥饿。在人群中走着走着,我会忽然大叫一声,喊完那一刻,我感到世界都安静了,阳光开始温暖起来,微风开始拂动,何生的脸好像就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转过头,那个裸体,那个笑脸好像在说:迈出一步,迈出一步就好了。

有时候我会被自己这些冲动吓住,不熟悉的朋友开始远离我,熟悉的朋友开始担心我,我又开始变得唯唯诺诺起来。我像一只摇摆的钟摆,在反抗和胆怯之间挣扎。

英语四级考试的时候。我埋着头,做着阅读理解。忽然有个声音冒出来——“你可以下回四级考试的时候去试试。”我努力不去想它,但它反复萦绕在脑袋里,像只苍蝇挥之不去。我看了看教室:一个年青的女老师双手交叉搭在屁股上,在讲台上无聊得来回走。另一个中年女老师已经坐在椅子上,右手撑着脑袋,闭着眼睛,打着瞌睡。

我歪歪身子,向左移,伸长脖子去看前面。前面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身体右倾,拿着水笔在转,填涂卡摆在桌子的左上角。我视力好,看到黑黑一团,眨了眨眼,努力看。有种莫名的快感。

随便看了几个答案后,我又轻轻地低下头,快速扭过头,瞟了一眼后面桌子的试卷。那急速的一眼,哪能看到什么东西。但我要转回头时,又鬼使神差地看了一眼后桌的女孩。她坐得很直,头和桌面垂直,张着嘴,一双疑惑又惊悚的表情看我。当下我的心情却是做坏事后的得意,尽管答案我什么都没看到。何生的笑脸又浮现出来。

后面的中年老师走了过来,到我桌子上敲了敲以示警告。她又走到我前一桌女学生那,把她的答题卡拨到试卷里面。我的脸火辣辣的。

我告诉自己:下次不能再这样了。“你要被何生带坏了”,父亲的话又响彻耳旁。

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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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有朋友去了藏区,据说是寻找自己去了。回来一聊,我讶异于他皮肤没有什么高原红,他兴奋的告诉我在那里找到久违的自己。

他说:顿节罗布林卡的晒佛,当那无比庞大的佛像慢慢展开,人们将哈达抛上去。山在远处映着无比蔚蓝的天空,周遭的一切声音都消失了,他觉得自己如婴儿般的纯初,现在的自己羞愧难当的成熟着,竟然需要仰视那个久违的自己。

我倒是想问:原来那个久违的自己,在那个无比圣洁的地方,也不太远,那找回来不就得了?

勿忘初心,这是个鸡汤类命题。在鸡汤里,世界上的人一定是比现在的多的多,因为每个人都丢了自己。这个世界也一定很奔波很忙碌,因为太多的人都在寻找久违的自己。这个久违的自己,是在遥远的圣地,还是在什么穷乡僻壤,还是隐于自己的周遭,若即若离的飘忽着、模糊着、为你心痛也为你不屑?

世界很单薄,人生很深厚,所以你纠结于自己是否按着自己的轨迹在走?老是觉得自己丢了自己,那在哪丢的,是自己不小心,还是被迫?是因为害怕原始的自己,还是演别人演上了瘾?还是觉得丢了蛮好,没有那许多的纠结,老是问自己是谁,那多么的无趣?还是,反正这个世界麻木和坚强大致一个意思,麻木反而偶尔显得更能接受打击?

丢了的可以找回来,被抢走的,可以夺回来。怕只怕,演出太尽兴?娱乐无极限,快乐永远不是看着自己,是看着自己去演别人。痛苦了是别人的角色问题,不是我明星般的出演有什么问题。错误永远不在自己,免责的人生反而容易,险首选不计免赔,不知道人生能不能,演了别人就似乎有可能。

演别人总有倦的时候,名角还怕自己局限某一种角色,在每一次的演出和角色选择里,争取突破突破自己。可惜你,演的驾轻就熟,是绝不愿意再去换个什么莫名其妙的角色,那太挑战、也太纠结。你总是觉得,学会偷懒的都是聪明人,努力突破的都是自作自受。那还是做个千年老戏骨,谁都是别人戏里的配角,将自己变作自己的过客。

其实,谁也丢不了自己,谁也没有被谁抢走自己,谁也不是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或许,仅仅是因为你恐惧你自己。世上最有力量的东西,要么是可以摧毁你的力量,要么是那些看似柔弱却直击心底的东西。纯初的婴儿,让你开始爱的泛滥。只可惜,真的面对纯初的你,你不是久违的快乐,倒是无限的恐惧。做一回久违的自己,远比让你去出演变换的角色难的多,充满了恐惧。

恐惧自己,是你自己建立起来的。因为你已然界定了你所谓的正常,任何正常之外都是恐惧。你总是对那个自以为的自己很正常,和那些所谓的已知相依赖,要么演绎别人要么忘记自己,这让你越发恐惧即将发生的事情。所以,你真的怕的不是别人,是自己,那个久违的自己。那个不能摧毁你,却一定纯初的让你羞愧和心疼的自己,如婴儿般的自己。

你的恐惧来自于过去的记忆,来自对未来的臆想。你总是尝试解释生活,而不是面对人生。解释的目的就是抛开你的责任,洗清你应做的。于是,你丢了自己,而且还义无反顾,毅然决然。

为什么会在某个圣洁的地方,或是自以为的地方邂逅自己?你安静了,还是逃离了那些纷扰?还是,仅仅是在那里,才发现,自己一直没有远离。有个朋友问,你为什么学佛;我说,因为不想轮回;他说,轮回不是佛的教义吗?我说,不是吧,轮回是告诉你,今生你没有做自己,下一辈子需要重新来过。睁眼闭眼,呼吸之间,造的什么怨业魔障,也无非是自己割裂了自己。

反正你从来没有打算活一回你自己,也就没谁精神不分裂。这个世界属于孤独,没事审视自己倒是成了打发寂寞的利器。于是,闲来无事,你总是寻找那个久违的自己。这个寻找自己的旗号比寻找自己的目的重要,原因比结果重要。那你的人生不是不停等待结果的过程,倒是辛苦劳作,一直在种些原因的种子。一次次丢了自己,一次次寻找到自己;再一次次怕了自己,于是邂逅自己却即刻分离。生离死别也就这样,凄凄切切也就那样,喜了是找到久违的自己,悲的是立刻忘记了这次偶遇。

初心难忘,自我难寻。不是这个社会多么的可恶,把你涂改的自己认不得自己,或是强迫你不做自己。社会对谁都不会那么邪恶,因为你普通到不值得世界关注。于是,没谁做不了自己,只是问问自己,你愿不愿意?

该是,那个久违的自己从来没有远离。只是等着你做一回,久违的自己。

 

寻找久违的自己

文章你还是你,一直都在,何必到处找寻?每个人都会患得患失,与其过着好像不是自己的生活,还不如认真想想,把那个认为对了是了的自己唤醒!它就一直在的,只是你的心没有接受它!有时,旅行就是你的时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