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故事堂 下的文章

文/咸泡饭

在二十五岁前,我有两个梦想:1、成为一名富有正义感的记者;2、拥有一次真正的艳遇。后者被我整天挂在嘴边,却羞于向任何人说起前者。阿汤的梦想更纯粹,他只想拥有艳遇。我们俩因为志同道合而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住同一间宿舍,闻相同的臭袜子的味道。当然,梦想是用来被搁置的。在所有阳光肆意的日子里,我们首先会把时间用在打篮球上。我的球技还过得去,但关于阿汤的球技我就不好意思说什么了,反正除了疯跑之外就不会再有别的作为了。所以,阿汤每次都要绑上根本不会打球的小张和浩子。有他们在,阿汤起码不会垫底,也不至于被蹂躏得太惨。

当我们在球场上丢人现眼的时候,大龙通常窝在宿舍看动画片——那情景无异于一只花猫无限出神地盯着滚筒洗衣机。我们无限同情地看着看动画片的大龙,认为这孩子已经无药可救。秆子则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他昼伏夜出,迷恋于网游。

浩子在大二即将结束时说,他要用剩下的两年时间,让自己写的小说发表到每一个看上去很牛逼的刊物上。他是当着宿舍里所有人的面说的,但没有人把他的话当一回事。每年放寒假前,浩子都信誓旦旦地说要给我们带家乡特有的腊肠。据说很好吃,可是我们从来没吃到过。

当时,我们还住在大学城,这个美女和丑男一样多的地方,鱼龙混杂,包罗万象。你可以在五星级宾馆的露台上悠哉地品尝一杯猫屎咖啡,也可以在灯光暧昧不明的小店里轻易买到避孕套。

我们的第一桶金是在小张的提议下赚得的。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们在篮球场上耗干了身体里的水分,渴得嗓子冒烟,却没人愿意买几瓶水,因为从篮球场走到小店,买水,再从小店走回篮球场,大概需要十分钟。这个路程对于一个口渴难耐的人实在太漫长了。

小张抬头望了望天,突然说,咱为什么不去弄几箱水到篮球场来卖啊?于是,宿舍六个人,凑了一百多块钱,然后拨通了矿泉水瓶子上的电话,以批发价拿了十箱水。销路果然很好,没几天就再次进货。直到暑假来临,我们的生意才告一段落。

为了赚更多的钱,小张先后做起了打印、复印的生意,还承接了送外卖的活。后来他干脆自己进货,宿舍里堆满了方便面、火腿肠、卤蛋、花生米之类的食物,还有袜子、手套,勉强称得上杂货店了。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尤其到了冬天,方便面供不应求。小张卖的面是煮好的,热气腾腾,还可以根据需要放进鸡蛋或者火腿肠,价钱公道。他一个人根本来不及送货,我们成了他的快递员。临近考试,前来打印和复印资料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后来小张名声在外,连老师复印资料也直接找他,还一本正经地对他说,同学,价钱能优惠点吗,我印得多?

毕业前夕,小张已经是万元户了,他连丢带送处理完最后一批货,长舒了一口气,说,太累了。他发誓再也不做小本买卖了。夏天的风很大。他走到阳台上收了袜子和短裤,肆意的阳光倾泻到他身上,他胡子拉杂,头发油腻,看上去不像有钱人。

浩子嚷嚷着写小说。那时候校园里刮起了读网络小说的热潮,而关于八零后文学的话题已经过时,更为生猛的九零后已经按捺不住要发出他们的声音了。有钱的小张早就买了电脑,接通了网线。在赚钱的间隙,他喜欢在网上阅读那些漫无边际的小说。没有钱的我们只好把小说下载到MP3里,以便在上课和睡觉前消磨时间。

小张曾对浩子说,你赶紧写本小说,放到网上,说不定能赚几个酒钱。小张是非常认真的,说话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他还说,我第一个支持你,花钱买了读。在一旁看动画片的大龙却认为浩子只能写出情色小说。阿汤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写情色小说起码得有实战经验,而这正是浩子欠缺的。他们俩为此争论不休。嚷嚷着写小说的浩子却不置一词,当然,他也没有动手写出一个字来。

第一次见到浩子公开发表的文字是校报上,豆腐块大小的版面,不足两千字,而且只是一篇评论。话题是几天前由我系主办的一个新书推荐会。浩子对某新锐作家和她的新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不犀利,也不刻薄,总之,他的态度含糊,不像年轻人所为,这让我们失望极了。在推荐会上,他挤破了脑袋才钻进人堆里,求得签名书一本,目睹了新锐作家的真容。回到宿舍后,他咬牙切齿地说,长得和照片完全不一样嘛!

浩子的第一篇小说终于在千呼万唤之下新鲜出炉。他逼着让所有人看了一遍,其他人要么没看完,要么专注于猜测女主角是班里的哪位女生。拿给我的时候,浩子郑重地说,全宿舍就你文学素养最高了,你可得给点靠谱的评价。我一下子感到了压力山大。说实在话,这恐怕是我读到的最幼稚最矫情的小说了。通篇只讲了一个纯情闷骚男对女主角如何一往情深深而女主角至始至终浑然不知的故事。繁冗的铺排,无趣的情节,毫无质感的语言,没有一处亮点。浩子眼巴巴地看着我,脸上荡漾着真心求指点的表情,叫我如何伤他的心。我只好说,浩子,你写的小说有散文的意蕴,有诗的格调,有报告文学的真实,加油,你迟早会成为最传奇的励志哥!浩子一头雾水地追问,啥意思?

浩子很快又声称自己要当编剧。他所在的文学社的老大接了一个写动画剧本的活儿,人手不够,就分摊了一部分给浩子。浩子憋在图书馆一个多礼拜,竟然顺利交差,还拿到了一笔不菲的酬劳,这让所有人颇感意外。在我们不辞辛劳的撺掇下,浩子最终请我们吃红油火锅。在好吃好喝的刺激之下,所有人都坚决支持浩子写剧本,当一名牛逼的编剧。辣得额头直冒汗的浩子频频点头,表示必定不负众望。当编剧的日子仿佛指日可待。

只是,自此之后,浩子再也没有碰上写剧本的机会了,哪怕是“小儿科”的动画剧本。当编剧这件事也就没有下文了。倒是在大三,春回大地的时候,一部歌颂师恩伟大的电影在学校取景拍摄,我们宿舍所有人都不能免俗地跑去一睹女主演的风采。浩子竟鬼使神差般地被导演看中,当了一回群众演员,而且果然有三十块钱和一盒盒饭作为酬劳。浩子说,那是他离编剧最近的一次,因为他就站在导演旁边。

阿汤为了他的艳遇想而孜孜不倦地努力着。

那时候,中国的通信科技还没有全面进入3G时代,各种把妹神器也没未涌现。唯一可借助的手段好像也就是QQ了。当我们出入网吧,为网游而疯狂的时候,阿汤却哼哧哼哧地聊着天。他的聊天窗口估计不下十个,敲打键盘的十指无比灵活。每次去网吧前,阿汤都要花很长时间收拾自己的脸和发型,为此我们很是不耐烦,而他这么做,只是为了在视频时看上去帅一点。

周五晚上,我们兴高采烈地再次出门,直奔网吧的怀抱而去。路过女生宿舍楼的时候,阿汤指着停在路边的一长溜汽车,说,瞧瞧,大家瞧瞧,这些可都是来咱们学校泡妞的主,肥水全都流了外人田了。我第一次注意到这些外来车辆,仔细嚼了嚼阿汤说的话,觉得不无道理。小张说,别羡慕,等你有钱了,也可以这样。大龙说,你们能不能别这么俗啊。小张说,咱们都待在俗窝里,你以为你不俗吗?他们为此又争论不休。而我则陷入了莫名其妙的情绪里,也许是不屑,也许是羡慕嫉妒恨。我觉得自己俗透了。

阿汤终于得手了。据他所说,女的很漂亮,眉清目秀,身材劲爆,两者听上去很矛盾,所以没人相信他。反正吹牛对他来说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了。不过,我们还是乐意听他吹牛,尤其是在卧谈会时刻。阿汤说,第一次见面,他们是先亲嘴再牵手,进了房间之后,是先脱衣服再上床,总之,他们的故事出其不意,而且进展神速。这才是劲道十足的艳遇。直到有一天,阿汤牵着他的女神的手,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之内。虽然有点恍惚,但我们很快意识到这小子真的成功了。我们叹息不已,因为女神与阿汤的描述出入太大,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深感造化弄人,因为不帅而且看上去也不有钱的阿汤竟然第一个恋爱了。

不得不承认,这是努力的结果。我想,我也许应该像阿汤一样,起码舍得付出时间。阿汤有了女友,理所当然地把我抛到了九霄云外。这一点我完全可以理解,换做我,我也会这样做,男人都见色忘友。可是,阿汤与她的小女友甜蜜去了,我就只剩下空虚寂寞冷了。我的两个梦想高悬在远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准确地说,阿汤这不算艳遇,他们压根就是在谈恋爱。与所有谈恋爱的男男女女一样,煲电话粥,发无聊的短信,在食堂互相喂饭,上课说悄悄话,在自习室假惺惺地看书,逛街下馆子看电影,偶尔吵架,最后终于丧失了新鲜感,决意分手,或者干脆抱团死磕到底。阿汤和女友的感情颇有波折,分分合合,直到彻底说再也别见。失恋的阿汤没有伤心欲绝,反而经常说,感情的事情你们都不懂如何如何,你们这些曾经单身现在单身以后也许一直单身的人如何如何,诸如此类,全是些让人讨厌的话。

阳光灿烂的日子

下一页

 

文/咸泡饭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和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统统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淫,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小姐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罗,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台球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呲呼呲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着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足球,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安稳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TM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罗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地步。我想,自己这样粘粘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联系方式,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去篮球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下一页

文/ Sherry

以前很多语文老师一再强调《诗经》很伟大,可是现在,在我看来“伟大”这个词太过于沉重和严肃,它莫名其妙地被给予很多附加的东西。我反而更觉得它是极其亲民的,和善的存在。相比“诗经”两个字,我觉得“诗三百”更加符合它本身的精神特征。“诗”在战国时代开始被封为“经”,这个字带给了“诗”本来没有过的巨大压力,从此它彻底变成了正统的,主流意识的,富于教化和宣传色彩的文本,渐渐丧失了它最初的魅力。

《诗》大部分产生于民间,来自于桑树下唱歌的声音,河边浣纱唱歌的声音,完全产生于口中,它本无文字,也不需要文字。诗从口到手的过程中包含着文字和语言声音之间微妙的演进关系。

曾经读《诗》可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生僻的字词,生僻的用法,在咬文嚼字的过程中,我反而忽略了一首诗歌真正的情感基础。其中我最爱的一篇是《王风·黍离》,通常的解释说,这是一首亡国之叹,故国之死。可是当去年的某一天,我坐车路过家乡的海边,深秋渐远而初冬将至,突然眼前朔风四起,远处暮色四合,海面变成了一片浑黄,破浪汹涌起伏,行人收紧身体各自匆匆奔走,就在这一瞬间,我脑海中闪念之间出现了“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我并无挑战权威的意思,但我开始怀疑那些训诂的意义。这样的时刻在我的生命里并不少见,反而时常出现。

王风·黍离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也许就像《黍离》中的主人公,他在某一天经过玉米田,发现玉米已经开始充满生命力的生长,某一天再次经过这里发现它们已经成熟,后来发现它们已经结出了果实来……面对自然界生命无声无息的流转,顿悟于生命悄然的流逝,恍然间经历了人与物的变化,一种怆然的,忧愁的,悲伤的情绪从内心而来。他跌跌撞撞似乎怅然若失,但本质上却也什么都没失去。流走的是时间,度过的是生命,变换的是天地。这一切之于任何人都无力抵抗,而之于任何人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些难以名状的感喟,而这首诗就将着一瞬间记录下来,不是用笔和纸,而是用声音,天然的,纯粹的,质朴的,也是最动人的的声音——“离离”、“靡靡”、“摇摇”、“悠悠”、“如”、“如噎”——不需要领会它们准确的翻译,单单去仔细聆听它们的声音,去体会其中蕴含的天然的韵律美感。仿佛看到了一个人,他慢慢地独自走走停停,呆呆地望着宽阔的玉米田,有些出神,他可以长长的叹气,也可以沉默不语,但在他的内心里,思绪与情感相互纠葛,相互砥砺,让他有一丝的恍惚感,不知今夕是何夕,心头翻涌着人生里突然而来的恐慌、空旷与虚无。

我想,当面对季节的变换,物是人非的感慨,哪怕只是一片落叶在眼前坠落,一只燕子在家门前筑了新巢,总有一种普遍的心情和一瞬间的共鸣在不同人的心里弥漫开来,而诗的意义就在于此。它能够给予更多的人更多的情感共鸣,情感寄托,情感想象。一种类似于流水线或是“速食化”的读诗方法仅限于给每首诗和每个字一个解释,却无法实现诗歌最初存在的意义,人生或是生命本身的丰富性也被忽略了。生命在任何一件事情任何一个瞬间里的情感都不是单一的,贴近生命的诗歌自然也是丰富的。当我们无法去确认一件事情,而试图变成去体认一件事情的时候,诗歌便出现了。诗不是确定的,它是对一种难以名状的生命状态的描述和生发,它给予人们一种情绪性的依靠感,而绝不会是一个答案。在诗歌里我想我们找不到具体答案。

又像是《卫风·氓》,它被定性为一首弃妇诗。在这首诗里,一个女子回忆了她的恋爱和婚姻,回忆了她与丈夫的相识相恋直到相许,还有最后的分离。这是她的一生,她的回忆里有喜有悲,有笑也有泪,这难道不是大部分人的一生么?讲述到年轻时的恋爱经过,字里行间真挚、活泼、动人、美妙,我看得到这个女人依然充满了对爱的依恋、向往和追求。在这场充满喜怒哀乐的回忆里,我目睹了一个女人成长的过程,体味了她的明艳与凄楚。她回想起与氓的第一次见面,用“嗤嗤”一词,给予我的依旧是一种声音上的感受,仿佛写出了一个懵懂的年轻人傻傻的呆呆的,杵在那里看着她,这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在初恋时都会有的表现,这种感觉无法用文字准确的翻译出来,它是一种声音和画面交错而形成的。难道这首诗里真的充斥了一个弃妇的怨恨吗?我想真的未必,单单开篇的“嗤嗤”二字,就让我感受到她内心里对那个曾经站在他面前的少年存有的爱。

又如《邶风·击鼓》中最有名的两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很多人总喜欢引用后面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来写给情人,以示坚贞的爱情。可我却觉得这句最美在前两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此句中最美又在“生死契阔”。没人能回答永远有多远,没人能真的懂得时间无尽的绵延,对于一个最长的时间无非是从生到死,从无到无,人与人之间最痛之处无非生离与死别。而不论我是生,不论我是死,不论我们契合,不论我们阔别,都“与子成说”。其次美在“与子”二字,人的一生大概会遇到很多的各色的人,可是很奇怪很邪门,只有“子”让我愿意甘心相“与”。有的时候我甚至想,这首诗已经超越了单纯写爱情的主题,它可以是一种珍惜的情感,让我们明白要担待生命中那些难能可贵的人,要懂得“生死契阔”的可叹,懂得“与子”的可贵。

在《诗经》中可以找到人生中一切的情感,《子衿》中清新又纯美的思念,《樛木》中对婚姻幸福的祝愿,《硕鼠》中被侵犯的愤怒,《硕人》中对美女的向往与赞美,《柏舟》中对群小的愤懑,当然还有《蒹葭》中渴望而不可求的彷徨痛苦,《关雎》中辗转反侧的炙热爱情……“不读诗无以言”,我现在越来越懂这句话的意思了,人生的情感如此复杂、矛盾、多变,当某种情绪疯狂地将我包围,当文字变得无力,这时我想,我需要一首诗,用声音唱出来。

《诗经》中的情感像不急不缓,徐徐而来,就像把一颗种子放进土里,慢慢等它发芽结果,不能过于躁动,而又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它是来自于土地的。一切的情感在自然都会得到担待,找到归宿。

诗经

文章这才是诗的原体,源于自然,发乎情感。正如枝子姐说的:“诗人既不感性也不理性,真正的诗人表达的是灵性。哲学是研究灵性何来的一群人,他们用头脑分析事情,会用到思维工具。但是诗人不用头脑,而是用心用灵去表达他所感受到的世界。多数人心灵封闭,所以会做诗的人很少,能读懂诗的人更少。”

咸泡饭送书的事有结果了,咸泡饭已经选好了人,名单如下:

  1. 幕墨
  2. David
  3. 自由者
  4. 惠心心
  5. 懒狐狸
  6. 桃子
  7. 长风未央
  8. “淡”
  9. 浅颜
  10. 走走停停
  11. Wawa

总共11本。

请以上幸运者尽快私信给咸泡饭(http://weibo.com/zhichangssn),告之你的通讯地址。

附:他们的评论

幕墨:可不可以送我,只是喜欢看书(还是喜欢捧一本在手里的实在),全部家当最值钱与最不值钱的就是这些书。而且,还没发工资。

David:每个人都有优缺点,而我们经常只看到别人的优点,拼命的掩饰自己想变成别人,活的太累了。喜欢这标题,更喜欢行云流水般从容不迫的生活。我非常想得到咸泡饭签名的书哦~~

自由者:其实我就是想要本 书的作者送的书,我看过一些书还从来没有得到原作者送他自己的书给我呢,要是能得到书那是多么骄傲美妙的一件事。另外我很喜欢这书的书名。

叀心心:“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只书名就说出了心声:20几岁还在上学,跟同龄人相比不坏不好,爱情有甜有咸,爸妈疼爱,老师不烦,知心朋友三五个,毕业月薪五六千。这样平淡生活与小时候幻想的不同,却也并没那么不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希望30、50、80岁……的时候,岁月也不要给自己留下什么痕迹,平凡的生活也想过的精致,因为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

懒狐狸6635:“你注定会在书中和自己狭路相逢”对这句话,很有感。一本好书、之所以让人喜欢,要么是在书中与真实的自己狭路相逢,要么是在书中与渴望成为的那个自己不期而遇。想看看这本书中,会不会跟作者、有些相像。最重要的,永远是对待生活的态度~~~如行云流水般从容不迫的境界、目前还是只能望其项背的。但,心之所向、就是阳光。一切还在修炼中~~~不知所云。

桃子:记忆中本人倒是送过几本自己觉得很不错的书给朋友,但从来没有收到朋友馈赠的书.如果有人送一本书我再加上作者的亲笔签名,我一定会欣喜若狂......

长风未央咖啡室:今天看到这个题目也是诧异的,因为感觉前面看过这个题目的,很喜欢那种不紧不慢的状态,那种可以随遇而安的心态,现在太多的人总是太急躁,所以想要不急躁总是要多看点书,总会在书香中寻到一点安静的氛围。总之一句话,淡定后再淡定,然后看云清云淡,寻找自己的精神园吧。

"淡:看了上面的文章。让我不得已的去百度了 咸泡菜这人。想知道的自己去百度下。挺喜欢泡菜这性格。随意随缘随性。不知道结果会这么样但是更多的是自己还有能力去尝试靠近自己的梦想。例外:国人之所以不看书了。估计大跃进后带的后果整个地区都沉入在快的节奏里。拼命的追赶外面的时代。。盲目比这比那。却忘记在精神上也得跟进。现在身边的爱读书的人多。但是能静下心来读完一本书的人少之又少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最近我也是。后来给自己下了个命令。。每天1小时读书。半小时反思。

浅颜_:行云流水从容不迫,咸泡饭的身上就有着我羡慕的东西。确实,长到21岁,我一直都觉得,别人再好,身上的光环再耀眼,那也是别人的,羡慕除了会让自己沮丧以为没有任何好处。可是,要真正做到又谈何容易,生活中的我一直都羡慕着有能力的学长学姐,羡慕那些找到好工作的人,而我却依旧在为毕业的工作烦恼。真的是很纠结的事情,实话说我并不认识这位作者,但是我想看了这本书之后就会牢牢记住他了吧,随遇而安,多么让人羡慕的生活态度。

走走停停:“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第一眼看到这题目便被吸引住。我们每个人都不断得在学习、磨擦、成长,最终都想将自己变得强大,洞察世事,荣辱不惊,坚不可摧,其实质是养成一种独有的看待世物的心态。种地的农民总想进城瞅瞅,看看高楼大厦,逛逛繁华的商场,吃吃大餐。城里人每到假期便会享受农乐,呼吸新鲜空气,吃绿色蔬菜;已婚的说没空间,没自由。未婚的拼命想要温暖小窝……

wawa:一直忙碌,也荒废了我周日赖床最爱的“左岸”,书也早送完了吧? 苏子说“吾心安处是吾乡”,可在不那么喜欢的工作环境呆了三年多的我,真的很难让心安下来……只不过想趁着自己还不算太“老”,能努力实现点什么来对得起内心的那份骄傲,只是现实还是骨感了些吧。。。所以,要说没有什么人能让我羡慕,倒是自欺欺人了……咸泡饭能从容淡定,是因为他活出了内心的渴望。

农历八月十八,侄子满五周岁。

阳历5月份的时候,因事外出,顺路看望侄子,初见时感觉个子猛窜了一头,依然是那么古灵精怪,他还是那么喜欢迷你的玩具,同样的玩具却想着拥有2个,仍旧沉迷于卡通片、游戏、玩具中。

十一再见的时候,他便对我说,自己最喜欢的玩具都会珍藏起来,害怕弄坏掉,突然发现他已然不是那个对新旧玩具只有三天新鲜度的他了,幼小的心已经开始萌发自己的审美、价值观,问他,前段时间给他邮寄的玩具还在玩吗,他一脸成熟的说,有些是很小的小朋友玩的,已经不适合他了,我开始跟不上这个小家伙的思路,或许那些对他真的太简单,已经不屑于玩,孩子的童真童趣自己也会慢慢开发,比如他天生的求知欲,当我们面对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不禁感叹自己的无知。

00后的孩子大多对手机、电脑游戏无师自通,侄子更不例外。自从他5月份第一次玩“保卫萝卜”(策略益智游戏)后,我和老公竟然对此游戏也颇为喜爱,以至于回到上海后把所有关卡通关后仍兴致勃勃的玩了好长时间。十一见他,他竟然还惦记着这款游戏,还记得当初自己所玩关卡的毒针、鱼刺等道具,还悉心询问后来我又没有全部通关。由于打电话的缘故,被他发现那部屏幕大的手机,于是缠着姑父给他重新下载“保卫萝卜”,老公是个软心肠,果然经不起他的花言巧语,先前下的不知什么时候卸载了去,老公在网上搜了好一阵子,对于他这个工作狂来说下载游戏是个小小的工程,我便很轻车熟路的搜索到那款游戏,没想到小伙竟然说:“女人就是比男人聪明,你看姑姑一下子就找到了,好厉害啊!”没人教他,他竟然知道合乎适宜的夸赞于人,我和老公听后开心了好一阵子,不知道他的小脑袋中还有多少东西让我们倍感新奇、吃惊。

小家伙带我们去逛了附近的超市,脑子里对哪里摆放着糖果、巧克力、玩具清晰的很,俨然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向我们介绍着他的世界里的乐趣和味道。一只奇趣蛋,附带的小潜水艇玩具在他的摆弄下很快组装成功,遇到疑问的时候自己还津津有味的看图纸,然后自己就不亦乐乎的玩了半个多小时,自己新奇的差不多的时候,让我也来玩,我说,我不喜欢玩,看你玩就好了,他又来反问,你老是看别人玩,有意思吗?哈哈,面对这种盛情互动,谁还会无动于衷。

时间关系,这次就待了一天,短短的相聚总要面对别离,还清晰的记得他在刚看到我们不久的时候问,姑姑这次你们要待几天?我真的不忍心告诉他就一天。哥哥开车送我们去车站,一路上他滔滔不绝的发表着自己的认知和观点,说不相信有外星人,甚至还谈到了航空母舰、宇宙飞船……把播放“熊出没”定为不上幼儿园的通知,有他在,让我们忘却了世间勾心斗角的纷争,旅途的劳累,工作的辛苦。

说再见便又重新两地相隔了,这次,见到他竟然不舍得说再见。

孩子带来的幸福

看文章:孩子,就是用来改变自己的。一个孩子,往往就能逼着人过上健康无害的生活

也分享苏美的一篇日记:清晨五点的牛肉面馆

初冬清晨五点的牛肉面馆,如果你看见一名女士,头发蓬乱,衣着凌乱,神情因疲劳反而显得亢奋,并齐全的带着钱包、钥匙、手机和银行卡,放心,这不是一位遭遇不幸而身陷困境的女士,她不过是一位新妈妈而已。

楼下的牛肉面馆就是这样无数次拯救了我,它是在清晨五点唯一亮着灯光冒着热气的去处。在不远处的楼上我的儿子正在熟睡。夜里三点喂过奶之后他就沉沉睡去,留下我一个人醒在黑暗里,无数念头像繁花开在身体里:没有写完的稿子,看到一半的诡异血案还没找到凶手,厨房里砧板上的鱼,遥远的京都等待造访的寺庙——可是儿子在熟睡,为了培养他的睡觉习惯,不能开灯,不能有声响,辗转枕席之间儿子鼻息偶然弱下去,像是要醒来,看看表还是凌晨四点。摸黑披衣起床,胡乱穿上衣服,依次拿好钱包钥匙手机银行卡,出门下楼去。

凌晨的天空高的古怪,像是把深海倒挂上去了,凉丝丝的空气仿佛薄的刀刃,路灯闪着光华,一盏接一盏延伸到更远的黑暗里。我空着双手游荡在路边,古怪的不得了。这种古怪的感觉从孩子出世那一刻起时时袭来。那么,我是已经当了妈妈了吗?

最初的几个月里,每次醒来都恍如隔世:那么,是已经当妈妈了吗?身上的刀口,僵硬的关节和掉落的头发都是佐证。可是,好像昨天还在熬夜看美剧,还在深度宅,还在叫嚣要根治拖延症,还在叫喊男女平权,女性自主,发誓不会淹没在尿布奶瓶之中。可是一晃眼,美剧已经有一季没有追看,见缝插针看书,争分夺秒写作,时不我待般的睡觉,雷打不动出门晒太阳。你看,不用什么高深的哲学和坚持,一个孩子就能逼着人过上健康无害的生活,而所谓的女性独立自主则完全不用坚持,孩子每一秒都逼你做决定:要不要喝水?哪一种纸尿裤不红屁股?要不要加辅食?要不要输液?要不要和那个疑似感冒的孩子一起玩?要不要和长辈的老办法对着干?

这一切在一年前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原来这就是当妈妈。一个女人就此结束了恣意而为的小散文时代,带着孩子进入了漫长、持久而坚韧的大史诗时代。一个人携带着另一个人开始生命的漂流,供给他保护、爱和教育,却始终没有彼岸以供抵达。如果说,在避孕措施尚未出现的时代,孩子的孕育和诞生因其无法避免而带有某种神迹,并因此得到最大程度的煽情;那么在避孕成为常识的今天,依然选择身为人母,要么就足够无知,致使你无法预估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即所谓无知者无畏;要么就足够勇敢,勇敢到在生理心理经济人际等各方面受挫时,依然能百折不挠的履行母亲的义务。因为我们知道母爱并不是本能。海龟产下蛋会翩然离去,小龟孵化后要依靠自己的力量重回大海,开始履行生命的义务。

生命不是权利,而是义务。在某一刻你会觉得辜负了它。你本该让生命更自然,快乐,健康和多彩,可是没有。此前大多时候,你茫然无知,潦草度日,仿佛有无数个明天可供挥霍。如今一条崭新的生命摆在你面前,告诉你人生过半,来日无多,但同时它仿佛又是一个自我救赎的契机。它有新的肌肤,新的眼神,新的头脑,好像你可以在它身上再活一次,可你又知道这个带着你基因的小东西,最终不是你,而是另外一个人。身为人母丝毫没有崇高感,甚至在听到歌颂母爱的伟大时,会有本能的反感,这是一件这么自然而然的事,让任何形容词都显得做作,煽情和居心叵测——毕竟,谁会歌颂吃饭睡觉呢?

凌晨的牛肉面店,店员小妹迷蒙着双眼洒扫整理,拉面师傅刚刚就位,不锈钢大锅里的水还没有烧热,硬塑料桌椅被磨的发亮。墙上的挂钟指向五点半。旅人拉着行李箱,建筑工人穿着军用胶鞋,刚下夜班的店员和来路不明的人,陆陆续续的走进来,端着鸡蛋小菜热腾腾的碗,在凉而薄的人生里,靠靠岸,停停,之后又要各散东西秋山几重。不一时,进来两个抱着孩子的妈妈,重重包裹之下的孩子自然是我的视线焦点:几个月了?身高体重还不错,衣服也很可爱,穿这么多会不会太热?我儿子和他相比哪个更高?儿子不知醒了没有,还是回去吧。

文/咸泡饭

贝贝一直嚷嚷着减肥。那天,我们爬上21楼,看到暮色迅速笼罩了这座城市。我理所当然地把手伸到了贝贝的小腹上。贝贝说:肉多,要减肥。其实她的意思是:她要减掉小腹上的赘肉,而不是其他地方。我说:你想减哪里就减哪里吗?万一减掉了不该减的地方怎么办?贝贝踹我一脚,说:直线滚!

我告诉贝贝,她小腹上的赘肉是我喜欢她的无数个理由之一。每次她嚷嚷减肥的时候,我都重申一次。天地为证,我说的是真话。世界具有多样性,有人讨厌赘肉就有人喜欢赘肉。

贝贝才不相信我的鬼话呢。当然,她也没有把减肥的口号付诸实践。一直言不由衷地吃着甜食,一如既往地热爱猪牛羊肉。我知道,其实她对自己的身材还是挺有自信的。她本来就不胖嘛!我觉得她胖一点才好呢,或者保持现状也没关系。

那晚,我们站在21楼鸟瞰大地,华灯初上,夜晚很美。我说:亲爱的,葱爆蛋和清炒土豆丝好吃吗?贝贝撩了撩她的卷发,假装矜持地点了点头。

 

那天下班后,我骑车到校门口接贝贝。她坐在后,像电视里小鸟依人的女主角一样,搂着我的腰,双腿直溜溜地垂下来,裙裾飘飘。风很大,从耳边掠过,发出呼啸的声音。贝贝大声说:今天是我们的恋爱纪念日。

我问:你是从哪一天掐指算起的?

贝贝说:牵手那天。

我说:为什么不从接吻那天算起?

贝贝说:反正是同一天!

于是晚饭就点了葱爆蛋和清炒土豆丝。我想再点一个明炉羊肉的,贝贝说:减肥呢,坚决不吃肉。我们吃完饭,从小饭馆出来,沿淮海路走向住处。下班的人流从格子间向街市的角角落落涌去。贝贝说:我是舍不得钱才不吃明炉羊肉的。我说:明年有了很多钱,纪念日的时候吃两锅子羊肉,把这次的补上。贝贝说好啊好啊。

 

按照贝贝的算法,我们在一起正好三年整。贝贝在读研究生二年级,我刚刚出道,工资很低。

贝贝一直想养金鱼。我们刚认识那会儿,常去公园约会,贝贝曾花钱钓了三四条红色小鱼,打算带回宿舍养起来(那时贝贝还住在研究生宿舍)。我说:还是放回水里吧,宿舍里养不活的。用小水缸养鱼,没有过滤系统,用不了几天小鱼就会被折磨死。如果换成大缸,配上过滤系统,未免太大张旗鼓。我们不过是这个城市的过客,怎么可以置办那么奢侈的家当呢?搬家的时候还嫌东西不够多吗?

贝贝在我的劝说下,很不舍地把小鱼放回了水里。后来她反悔了,为此还跟我生气。有时候逛超市,经过小水族馆,她总要驻足观赏一会儿。然后旧事重提,说:真不该把那几条小鱼放回水里,都怪你。

终于有一天,我和好朋友去郊外游玩,在一条小溪里看到许多鱼虾,穿梭在摇曳的水草间,悠然而自在。我想,贝贝一定喜欢这样的场景。我于是决定捉些鱼虾带回去。朋友在一户人家里借到了小纱网,没一会儿功夫,我们就战果累累,满载而归。大家都很高兴。我把鱼虾装进塑料袋,挂在车把手上。到处都开着黄灿灿的油菜花,我们高兴得唱起了歌。

贝贝回到住处,发现屋里的水缸,以及鱼虾和水草营造的简单世界,她喜出望外,给了我一个熊抱。欣赏了一会儿,贝贝说:你以前不是说别养鱼的嘛,为什么现在又折腾了这个?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出尔反尔,也许,是因为贝贝太喜欢,我也就没想那么多了。

鱼虾果然没有存在多长时间,它们就像被施了魔咒一样逐条死去,贝贝既心疼又无可奈何,她说:真是造孽。之后,她就再也没提养鱼的事情了。

 

贝贝的父亲出差来到这座城市,我请示贝贝:要不要见见未来的岳父大人?贝贝说:还是算了吧。她爸爸不希望她在读书期间谈恋爱,其实她爸爸早就知道了我的存在。贝贝曾告诉我,她爸爸不喜欢我的发型。我问贝贝:你爸爸喜欢什么样的发型?贝贝说:也许是比现在更长一点吧。于是,我理发的时候就不再一味地强调短了。后来我又留起了长发,不知道她爸爸见到我的模样是什么感受。

贝贝晚上回来,她爸爸已经离开了。贝贝还把剩余的明炉羊肉打包了回来。她看上去有点伤心,舍不得父亲匆匆来去。我不知道怎么劝慰她,只好岔开话题,我问她:你爸爸提到我了吗?贝贝说:提到了,他很关心你对未来的规划,大部分时间都在谈论这个。我认真想了想,觉得目前还没有满意的答案。我知道自己现在喜欢画画这件事,而且还画得不够好。我不抽烟不嗜酒不迷恋网游,生活习惯良好,无可救药地迷恋贝贝同学。我想和贝贝在一起,关于我们的未来,我还没有想好。很多事情我现在还不确定。

 

为了在一起,我们打算等到贝贝毕业后就结婚。她今年读研二,还有一年时间就毕业。在这一年里,我争取攒够买一个小钻戒的钱。贝贝却说不需要。她还说:婚纱照也免了吧。我说:我正好也是这个意思。拍婚纱照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们不怎么喜欢。

其实,非纪念日的时候,我们也会去小饭馆,也吃葱爆蛋和清炒土豆丝。只要高兴,只要在一起,就不需要任何刻意的纪念日。因为在一起,每天都有了意义,只是默默地走在尘埃和喧嚣声混杂的街市上,只是熬一碗米粥,只是蛰伏在屋里听风从窗户掠过的声音,都值得我们全心全意地付出时间。

 

作者简介:咸泡饭,自由撰稿人,著有《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新浪微博ID:@码字的咸泡饭

依然在一起

(图片来自网络)

看文章:简单&默契&珍惜&努力=幸福

附:初恋未满 官方版-- 张含韵 & 曹轩宾

序:卡卡的文章写得精致漂亮,今天再分享她的两篇短文。

文/卡卡

如果没有我

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看过的一篇报道,讲的是一位有名的摄影师为了拍摄而意外死亡的故事,当全国人民都是感叹他的敬业,他的巨作的时候,他的老父亲孤零零的在上海一个小弄堂里悲恸大哭,他只要他的儿子,不要功成名就,不要名流千古,只要他,有血有肉,能说能笑的站在他的面前。

小的时候我不能理解这种感情,只想好好学习,功成名就,父母会为我感到骄傲,即便是为此我付出了生命。所以每次看到电视里有些伟大的人物死亡重于泰山的时候,我都会莫名的兴奋,现在越长大才越发现,我这么害怕死亡,我甚至会在坐大巴的时候也系上安全带,即便同车的人都笑话我,但我害怕,万一哪天我就回不了家,我的父母会以怎样的姿态面对我的离开,会以怎样的心情继续过没有我的生活。对很多人来说,我一点也不重要,但是对有些人来说,我也是一切,没有了我,生活终究失去了意义。

以前总是对那些遥不可及的悲伤感到心痛,却会在另一个小笑话中重新找回欢乐,其实那些字里行间描绘出来的深切痛苦都曾深深的发生在某一些人身上,我要学会感激,感激我只是作为一个看客,而不必亲身经历这些光是看起来就无法接受的痛苦。有次回家我问妈妈,你这辈子还有没有什么没实现的梦想,其实我是想,趁着妈妈还年轻,再带着妈妈追一回梦,妈妈想了好半天,才说,家人健康就够了,再问,已无其他梦想。简单而又执拗的梦想,触手可及间便可实现,只要我在平时多运动运动,少生病,多开心,父母便会抚平几缕皱纹,少几根白发。

也许我会这么平淡的过一生,在一个小小的圈子里当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东西,有尊严而健康的活着。

如果没有我

只因我爱那片土地爱的深沉

高中最期待的就是上大学,因为上大学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背起书包去旅行,看秋水长天共一色,品香茗美食十分。美丽的祖国山河尽在我脚下,空间微博里写满我的游记,评论下尽是大的艳羡与惊叹。

而等我真正上了大学,我真正出去旅行,只有两次。一次是和最好的朋友去了凤凰,安排了三天的行程,前两天非常紧凑,把大部分景区都玩了个遍,没有休息,饭都几乎顾不上吃,而最后一天,无所事事,两人在沱江边泡了一下午的,晃晃悠悠的拍打着水花,直到落日的阴影掠过小城,才拾起凉拖,走向大巴。再一次就是和姐姐去下川岛,一天一夜的旅行,为了看日出早早吃饭睡觉,却错过了日落的美景,而第二天早上又睡过了头,懊恼之余还是有些欣喜,见识了小岛风光,感受了海风吹面。

我每每看到美丽的图片都会想,将来,等我攒够了钱,一定一定背上行囊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只带两件棉布衣裳,几本书,像卢梭一样,找到那个美丽的地方,寻一户村落人家,每天不做其他,只是看书,看风景,思考,吃饭,睡觉。

然而从未实现,一直到我毕业,毕业旅行去了桂林,玩了两天,因着下,连漓江都未能游,但雨中的桂林也十分美丽,穿着黄色的雨衣在飘零的雨丝里品味朦胧的山丘。印象深刻的便是,清晨的桂林,仿佛卸妆的美女,残妆中,疲惫的接来一批又一批的过客。

到了现在,我才惊觉,我所想的一切不就是我儿时过过的日子。我从小就在山城里长大,四周都是绵延起伏的山,有瀑布,有野味,有清新的风,有随处都可鞠来一喝的水,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辐射,却有饭后树荫下聊天的老人,有牌馆前三缺一的堂客,有刚从小山坡里玩的一身是泥巴的孩子,还有被拴在院子前趴在午后斜阳里打盹的大黄狗。

我不禁恍然,原来我所想的浪漫尽是幼时过的腻得出油的日子,我所想的也许也不是旅行,只是回到我生长的地方,再拥抱一次那片美丽的土地。

  他是个小学5年级的学生,家境不错,父亲自己开公司,做股东。母亲是个标准的家庭妇女。他成绩不好,每次考试名落孙山,大手大脚花钱,请客,购物。总是摆着大哥大的姿势。老师也多次教训过他,通知过他父母。但他对于一些警告都成了耳旁风。依旧我行我素。
  
  5年级毕业的暑假,他同自己同学一起去玩,在欢乐之际,他病倒了。同学立马把他送到医院,通知他父母。父亲出差在外急着赶回。母亲赶到医院,他的同学说:“阿姨,你儿子和我们一起玩时,突然失重倒地了。”“哦,谢谢你们。你们先回去吧,爸妈着急了。”……
  
  母亲一个人陪在他床头,看着他的脸,粗糙的手轻轻抚着孩子的额头。急。不会儿,医生进来了,对孩子母亲说:“你儿子得的是胆囊癌,但是恶性的,很严重,手术也可以做,只是成功几率很小。它以恶化了胆囊炎。顶多手术后可以再活1年。”母亲紧握医生的手:“一定要治,一定要治。”
  
  他躺在病床上听到了,和母亲一样,哭了。……“孩子,你可以的,要坚强,你还可以活很久,很久,很久。”母亲手擦拭他的泪水。手术完成了,父亲也暂时放弃了自己的事业。陪着孩子。“爸,妈。能不能再让我去读一个月的书。”都哭了。“可以,可以。只要你喜欢。我们都满足你”新学期开学,计算他的剩余时间顶多还有10个月。
  
  “爸,妈。我考了80。我在全班排中等。”他对着一个月的月考,流泪了,他想要读书了,他找到了书的乐趣,他没有用跟多钱的,没有同自己同学更多的欢笑。每次放学自己埋头苦学,苦记。
  
  还有9个月时间……他同父母去了很多地方,游玩了很多景点。走过所有亲戚。他每次都想哭,但每次都忍住了。他变得坚强了。但一次下大雨,受寒,他父母将他送往医院,他脸色发青、语句混杂,抢救无效——死了。……父母累倒在了地上,在家属的扶持下才艰苦回家。
  
  办完后事了,父母在整理他的房间时、发现了一封信。
  
  拆了看:  
  
  爸妈,我爱你们。我感觉我好难受。我或许就要死了。呵呵,谢谢你们在这1年陪着我,它使我感觉到了爱,我的天空顿时晴天万里。或许我无法亲自将它送到你们手中,或许你们发现这信时,我正在天堂笑着你们的脆弱,动不动就哭,比我还没用呢。
  
  爸妈,我先走了。我没用,总是不好好学习,胡乱花钱。我不懂事,也让你们在学校没人见人,说什么你们的孩子富二代了不起似的。我也总被老师们说我冥顽不灵,根本不是学习的苗子。但我在那一个月中,我证实了自己并不笨,我可以,可以拿第一。但我没时间了。我也没办法了。
  
  爸爸,你能不能多在家陪陪妈妈?你总是忙,总是出差在外,我每次和妈妈在家,我和妈妈一起吃晚饭,一起看电视,总是少了你。你使我缺少了父爱,我恨你!但是,这一年中,你又重新让我感觉到了父爱。我一直在珍惜,在收藏,在回味。我想把这种感觉带走,但我不能,我无能为力,我只有把它记录,每天都记录。呵呵,爸爸,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
  
  对了,爸爸。妈妈还总是说她一个人在家总是很孤独。我想不单单是妈妈一个人在家吧。妈妈还说t她每天都在等我放学回家,尽管我回家也是吵吵闹闹。但她怡然自乐。总是眉开眼笑的。所以喽,爸爸,我不在的日子你要多陪妈妈。
  
  妈妈,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抱怨爸爸忙?或许爸爸真的是三过家门而不入,但他也是为了我们的生活。他让我们生活的更好,不愁吃穿。而你总是在吃晚饭时对我发牢骚,说什么“你父亲总是在外,也不回家来看看。他就住在外面吧,也不用回家了吧。”我不说话。我也不想说。我怕我那时会掉泪。我恨你,妈妈!但是,妈妈,在这一年,你应该感觉到爸爸对你的爱了吧。
  
  爸妈,我走了,我不在的日子。爸爸,你能让妈妈伤心,不能让妈妈孤独。妈妈,你不能总是抱怨爸爸。
  
  我们一起出门游玩,我总是很快乐,因为在我印象里,从来没有过一家人一起过。我很快乐,看着别人只是和自己父亲或母亲,我总是会咧嘴微微一笑。谢谢你们,爸爸妈妈。
  
  爸爸妈妈,我下辈子不想再做你们的孩子了。我只会让你们更伤心,让你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一家子的幸福美满。要不,你们忘了我吧,再给我生个弟弟。但是,爸妈,我最后恳求你们,不要告诉他他曾有过一个庸碌无能的哥哥。让他好好学习,让他继承爸爸的家业,照顾好妈妈的身体。
  
  爸妈,时间不早了,我先睡了,期待明天天亮时还能够看到你们,还能吃到妈妈做的早饭,还能听到爸爸的哼歌,还能看到小区下面宿管爷爷的太极…呵呵。我爱你们。谢谢!我会在天堂保护你们。但是不许比我还脆弱,不许哭!拜拜!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爱你们!我还不想死……还想得到你们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