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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有一种最美丽的感情,超越了男女之情,不仅仅是爱,里面还有恩、有情、有义。

    他推掉所有的应酬早早开车回家了。他想,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拖了,今天一定要开口跟她谈离婚的事。

    他跟她结婚23年了。婚后一个月,他回到了这个城市继续做建筑工。她固执地一定要跟来。于是他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做泥工,她就在脚手架下给他和工友们煮饭。很少的一点伙食费,她尽力打理出可口的饭菜。而每隔十来天,她必包一次荠菜馄饨,她知道那是他最爱的美味。

    包馄饨那天,天未亮她就要从床上爬起来,赶去菜场买回一车小山似的新鲜荠菜,然后洗切。整整一天,晚上当男人们满身疲惫地收工回来,灶上正热气腾腾地沸腾着一大锅水,旁边是上千只包好的排兵布阵般排列整齐的馄饨。

    他端着她亲手盛的馄饨,蹲在男人们中间狼吞虎咽地大嚼起来。荠菜馄饨真好吃啊,吃过馄饨的他心满意足,仿佛刚刚赴过一场盛宴。晚上,他扳过她苗条的身子想亲热一下,可她痛得“啊”的一下叫出声来。他这才发现,她的手腕高高地肿起来了。原来,白天她切菜切得太多了,擀面皮也擀得太多了。他把她轻轻抱进怀里,那一刻,他发誓这辈子一定给她幸福。

    他从泥瓦工做到分组长,后来组建了自己的工程队,再后来工程队变成了建筑公司,如今建筑公司在这个城市名气颇响,他身边也有了太多的诱惑。而她越来越老了,苗条的身材变得粗壮,皮肤不再细腻,跟他身边的无数美女比,她土气而沉闷,她的存在时时提醒着他卑微的过去。他想,这段婚姻是到该结束的时候了。他在她的银行账户里存入了100万元,给她在繁华的闹市区买了一套精致的房子。他不是没良心的男人,不安排好她的后半生,他心里不安。

    他终于向她提出离婚。她坐在他对面,静静地听他讲离婚的理由,目光鸽子般温顺安静。可是20多年的夫妻了,他太熟悉她了,知道坐在对面的她在鸽子般温顺的面容下,她温顺的内心正在滴血,正掀起巨澜。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残忍。

    约定她离家的日子到了。那天恰好他的公司有事,他让她在家里等着,中午回来帮她搬家——搬到他为她买的那套房子里,而他们20多年的婚姻也将到此结束。

    一上午,坐在公司处理事务的他都心神不定。中午,他急匆匆赶回来了。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她已经走了。桌上放着他送给她的那套房子的钥匙以及那本100万元的存折,还有一封信,是她写给他的。她没有多少文化,这是这辈子她写给他的第一封信:

    我走了,回乡下老家了。被褥全部拆洗过,在阳光下晒过了,放在贮藏室左边的柜子里,天冷时别忘了拿出来用。所有的皮鞋都打过了油,穿破了可以拿到离家几米远的街角处找修鞋的老孙头修补。衬衫在衣柜的上方挂着,袜子、皮带在衣柜下面的小抽屉里。买米记得买金象牌的泰国香米,要去百佳超市买,在那里不会买到假米。钟点工小孙每周来家里打扫卫生,月底记得付钱给她,还有别忘了,穿旧的衣服就送给小孙吧,她寄到乡下,那里的亲戚会很开心的。我走后别忘了服药,你的胃不好,我托人从香港买回了胃药,应该够你服用半年的了。

    还有,你出门总是忘带家里的钥匙,我交了一把钥匙在物业,下次再忘了就去那里取。早晨出门时别忘了关门窗,雨水打进来会把地板淋坏的。我包了荠菜馄饨,在厨房里,你回来后,自己煮了吃吧。

    她的字写得歪歪扭扭,难看极了。可是那些字为什么像一粒粒呼啸的子弹,每一粒都带着真情穿透了他的胸膛?他慢慢走进厨房,包好的荠菜馄饨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案板上,每一只都带着她的指痕和体温。他忽然想起20多年前,他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当泥瓦工,离脚手架不远处的工棚里传来她剁馅包馄饨的声音,记起了那声音带给他的幸福和欢乐;记起吃过馄饨的他心满意足,仿佛刚刚赴过一场盛宴;记起那一刻他的誓言:我一定要给我的女人幸福……

    他转身下楼飞快地发动了车子。半小时后,浑身汗透的他,终于在开往乡下的火车上找到了她。他生气地对她说:“你要上哪儿去?我上了半天班累坏了,回到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你就这样做老婆吗?太过分了。赶紧跟我回家!”

    他样子很凶,很粗暴。她眼眶湿了,温顺地站起来,跟在他身后,乖乖地往家走。慢慢地,她的眼泪就变成了一朵朵花……她不知道走在前面的他此刻已是泪流满面……

    从家里往火车站飞奔的那一路,他真是怕啊,怕找不到她,怕从此失去她。他骂自己怎么那么浑、那么蠢,居然要撵走自己的女人,原来失去她就像被生生拆去肋骨、割去肝脏般痛不可当——20多年相濡以沫的岁月,早已将他们的生命紧紧地连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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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捧着饭盒呆呆的站在男孩的后面,看到了他开心的在键盘上打字,和他的仙境老婆诉说着绵绵情爱,女孩的心揪了一下,但她还是告诉自己,这只是网络而已。她把饭盒放在男孩的桌边说:“快点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男孩头也没抬的恩了一声,继续他的情话大奉献。女孩默默的走了。
    此刻已是凌晨2点,女孩叹了口气,她已不奢望男孩会送她,但却连一句叮嘱的话都
    没有。她宽容的一笑,回家了。
    事隔数月--
    女孩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说啊你!”
    男孩说:“不,我没有,我只是说她要来看我,仅此而已,我说不让,她偏要来,她也知道我有女朋友的,明天下午她就会来这个网吧了,她说只是来看看我!”
    女孩说:“只是来看看吗?你把网络爱情覆盖到我们5年的感情上了吗?我能和她聊聊吗?”
    男孩说:“我没有,我没有。。。她也说想见见你!我说了不去接她,因为你在,她自己来!”
    第二天下午3点整,男孩的仙境老婆准时出现在了网吧里,男孩唤她雪,雪很漂亮,很有朝气,今年才18岁,比女孩整整小了5岁。雪的视线穿过男孩落在女孩憔悴的脸上,互相微笑,没有任何敌意。女孩示意男孩回避,男孩知趣的坐回电脑前继续他的仙境,女孩牵着雪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半晌的沉默后,雪大胆的开口了:“我爱他,不限于网络里的爱。”
    女孩:“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你了解他吗?或者说你了解你自己吗?”
    雪:“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是吗?为何不好聚好散?”
    女孩:“呵呵,那我给你先说十件事你听听!”
    雪:“你说。我先听着。”
    女孩把视线对准了男孩,男孩马上把竖起的耳朵收了回去。女孩笑笑,拉回了视线说: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你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沉迷仙境不可自拔,每天晚上在家里玩的时候,大呼小叫的,从不把别人的睡眠放在眼里,而且第二天你总是要面对邻居的奚落,不停的道歉。
    第三,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身好,喝白酒的量是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可不行,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四,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两年一次的冠军杯,或者欧洲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你必须爬起床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五,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因为他的风很重。你知道他得吃什么药吗?5年来,每年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六,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要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你知道是什么吗?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都要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七,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都不能当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八,有时他总是不回家,或者是在网吧通宵仙境,PK是他的爱好。有时和现实里的朋友三五成群聊天到天亮,要不三更半夜敲门,告诉你他“乖乖回家了”
    第九,我相信他绝对不是个花心的人,就算他的朋友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外面泡别的女孩,他也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在乎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而不是满足自己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第十,总的来说,他算是个好男人,就是太马虎,不知道照顾自己,像个大男孩。呵呵,他开柜子拿衣服绝对会忘了关掉柜子,开抽屉拿火机绝对也会忘了关掉抽屉,你不跟在他后面,怕是他出门都会忘记关门的。
    这些你都了解吗?你都能做到吗?爱一个人到底该怎样你觉得呢?”雪说:“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字字句句,我无处容身。”
    男孩此时已退出了仙境,女孩的每句话都敲在他的心头上,是啊,5年的感情啊,她太了解他了,他的缺点,他的优点,他的喜好,他的一切都被她看在眼里,爱在心里。5年来,为什么他从没发现过自己是这么糊涂的一个人,要不是一直有女孩在他身边,他的生活会糟糕成什么样子。看着自己身上衣服,裤子,鞋子,袜子,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何总能这么整洁干净,为何他从没拿过锅铲,却能每天吃到美味的饭菜,为何自己以前不是这里不舒服就是那里痛的,可是这5年来,他总是吃女孩安排他吃的东西,却感觉自己那么健康,为何他的朋友总是羡慕他,为何他感觉和女孩之间的爱情变得这么淡了,为何他会对网络上的美眉释放感情,因为太平静了,他们几乎没有过什么争吵,因为女孩的一直退让,迁就,默默的用生活中的琐碎来爱着他!他突然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说真正的爱情不是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而是相濡以沫的理解和宽容。男孩转过头凝视着女孩,很多年了,他不曾仔细看过女孩的脸超过5秒,第一次他发现以前那个活泼,靓丽的少女如今已经成为一个成熟,优雅的女人了。
  男孩站起身来走到女孩的面前说:“你怎么老了?我刚发现哦--呵呵!老婆,我们一起陪雪好好玩玩吧,她难得来一次。”雪会意的笑道:“不用了,我就走了,你是个好男人,更有个好老婆,相信哪天我也会像她一样爱一个人,只是那个我爱的男人一定不会是你,因为你不是我的。”说完,雪转身离开了,她的泪像道美丽的彩虹,在她转身的那刻划出了优美的弧度!
    女孩始终保持着礼貌的微笑,也许她的心曾被狠狠的割伤,但她的冷静,睿智挽回了这段苦心经营了5年的感情。男孩轻轻的抱着女孩,闻着她的发香,5年了,女孩秀发上的香味没有变过,正如她一直爱着他的心没有变过,她的发丝还是这样细腻柔滑,也如她经营的这份感情一样和谐温柔。男孩笑着问女孩:
    “老婆,你给我吃的药到底是什么药啊?我真的到现在还不知道呢。”“不想告诉你,因为只有我知道,你离开我说不定会活不下去哦,呵呵”
    “是啊,我也觉得好KB哦,那我不是被你软禁一辈子了啊?”“怎么你才知道吗?谁让你这么不安分的啊?观音菩萨都会给唐僧一个治那猴子的秘方,所以老天爷看我可怜,也帮了帮我呀。”
    “对了,老婆,你不是从不看足球赛吗?为什么你会对4年一次,2年一次,甚至每个星期的足球赛事了解得这么清楚啊?”
    “哎...近墨者黑啊,谁叫你连仙境的帐号密码都是那个叫什么巴蒂斯图塔的啊!”“啊--你这也知道啊?不要偷我装备哦。为了我的财产也成为你的财产,我决定...”
    决定什么啊?”
    “明天是星期天,不知道民政局会不会有人上班啊,为了保险我的装备,我决定明天去和你拿个爱情证书,让我们的财产成为共同的,那样你就会好好爱护了,哈哈!” 
    “你求婚还要变个花样出来是不?我还不想嫁给你呢。”
    男孩突然抱起女孩,狠狠的吻住她的小嘴,女孩赶忙推开,小脸通红,尴尬的看着周围人的视线,都把他们当成了焦点。男孩大声的质问女孩:“嫁不嫁给我?不嫁我今天就在这里表演长吻。”
    说完,男孩又把女孩抱住,女孩开怀的笑着说:“嫁啦,嫁啦!我都等了5年了。 www.kanwz.com

    1
    
    遇上余子安之前,我一直很少去网上的聊天室。上网只是查查信息,看看新闻,发邮件投稿而已。那天是圣诞节,满世界的欢腾,我却形只影单,实在无聊。便进了聊天室,静静地看着一大群互不知道性别、年龄、长相的人乱哄哄地挤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或嬉笑怒骂,或愁肠百结,或含情脉脉,觉得真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男人,在网上说的话,嬉笑怒骂,光芒四射。任何女人都会被他吸引住,余子安就是这样的男人。

    我看着他在一群女人包围中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禁不住笑了。悄悄打出两个字给他:“累吗?”他回答:“毛巾!”

    相识之后一直是淡淡的,碰上了就聊几句。熟起来是因为一个午夜的电话。我正赶一篇稿子,电话铃突然清脆地响起。拎起,一个醇厚而有磁性的声音:“是我,余子安。”然后,不等我回话,他便武断地乐了:“声音这么清醒,还没睡吧?哈哈,我终于找到肯陪我聊天的人了!”

    这个霸道的男人,我又好气,又好笑“你肯陪我聊会儿吗?”他的语气一改往日的狂傲和不羁,变得柔和起来。原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柔和起来时会有这样一种不可抵挡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握着话筒,在那个安静的冬夜里,听他给我讲他的一切。我这才知道,原来他是我们当地一家报社的记者,老家是四川的。他笑着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了,你从报社的网站上传过来的稿子,我们总是先看到的。”他有点得意洋洋。

    后来渐渐就熟了。他有着明朗灿烂的笑声,爱唱迪克牛仔的歌,爱睡懒觉,喜欢和漂亮的MM聊天,有些放荡不羁,还喜欢玩酷。我可以将生活中的任何不如意都对他讲,虽然他从来不会安慰我,还经常会说“哎呀,你们女人真是麻烦!”之类的话,但是被他骂一通之后我都会觉得心情好多了。我喜欢和他说话,没有任何约束和顾忌,可以真实地释放自己。

    我喜欢喝不加糖的咖啡,他也是;他喜欢王小波的文章,我也是。我们像两只嗅觉灵敏的猫,从对方身上嗅到了自己熟悉的气息。他喜欢我的字,说,你不要相信“十年磨一剑”的屁话,写字是需要天分的,你有这个灵气。出名要趁早啊。

    那个时候,我刚刚摸到写稿这一行,文字青涩,感觉迟钝。我的理想是一个字能换一毛钱,因为我不喜欢出去工作,所以,我要靠我的字去交房租水电费和上网费。我每天写得天昏地暗,但是大部分都只能在硬盘里默默沉寂。他常常在深夜的电话里唱歌给我听,唱Beyond,唱迪克牛仔,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他总是在唱:“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他说,将来你出了书,第一本一定要签了名送我。
    
    2
    
    如果午夜的时候电话响,不用看,肯定是余子安。他总是失眠。晚上不睡,早上又不起。有一次,他跟我抱怨单位太剥削人,仅仅是早上迟到一次,就被扣去一部分工资。然后他就声音软软地说:“不如这样.以后每天早上你打我的手机叫我起来,怎么样?”那一刻,我想到张小娴的文章里写的:“每天负责唤醒自己暗恋的人起床,是一项很甜蜜的任务……因为明天早上能够听到他的声音,你每天晚上的梦都是甜的。”

    我心里,泛起柔柔的波。

    第二天早上七点,我准时打他的手机:“起来吧,别迟到了!”电话那头的声音睡意惺忪,懒洋洋地像个赖床的孩子。晚上在QQ上,余子安发过来一个动画表情,两个球状的脸,一个突然亲了另一个的脸,然后,另一个的脸,慢慢地泛上一层可爱的红晕。我觉得自己的脸,也慢慢地烧了起来。

    开始常常在晚上写累的时候到聊天室看看,他仍然是那里最活跃的分子,和漂亮的MM说着动人的情话,和兄弟们打闹。看到我进来就热情地打招呼。我喜欢和他说话,想他是一个帅气的男人,神采飞扬的那种。后来,我在网上搜索了他写的文章,有些怪异的文笔,率真随性的文字里间杂着他自己独有的冷幽默,很特立独行的一个人。这个他,是聊天室里那个每天晚上都被众多嫣红包围,轻语调笑,漫天飞舞的他吗?

    日子一天天过去,每天早上6:40我便准时醒来,不管多困都无法再睡。每天,我准时打他的手机。听到电话那头他的回答,我便觉得安心。他每天张开眼睛听到的第一个声音,是我的声音。这份缜密的心思,他什么时候才能看得出来?
    
    3
    
    虽然大家就生活在一个城市,我们却从没有提出过见面的话题。那天,约了朋友一起去喝茶,过马路时正在电话里和朋友说得兴高采烈。忽然被一辆斜冲过来的摩托车带了一下,还没有来得及叫出声,我就摔倒了。骑车人慌忙扶我起来,其实也并不怎么痛,可我的泪怎么也止不住。那人在我满脸的泪水前无所适从,他定定地看着我,忽然说了一句:“哎呀,你们女人可真麻烦!”听到这句话,我的泪忽然就止住了,惊讶地抬头看他,一头洒脱的长发,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还有几分未被社会磨平的纯真。

    “余子安?”我脱口而出。

    他怔怔地望着我:“蓝真,是你?”

    是太熟悉的声音,太熟悉的口气,原来面前这个帅气逼人的男人,就是我一直牵挂着守候着的人,我好一阵都没有恢复过来正常的思维。他送我回去的时候一直在笑,傻傻的,带着孩子气的笑。后来一说到我们传奇式的相遇,他就笑,说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可怜兮兮的、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女孩儿居然会是我。“不过,你哭的时候真有些楚楚动人呢。”

    我想这就是缘分,我和他没有任何预感地碰到一起又彼此怜爱。他靠近我时,我有一种眩晕的感觉,那是春天里爱的气息。

    从来没想到一贯洒脱无羁的他竟然是个那么懂得生活的人,心情好的时候他陪我去喝茶,心情不好的时候带我去爬山,一起坐在山头看日出,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帮我修改文章。我喜欢听他说话,说什么都行。我想,一个自视很高的女人愿意静静地听一个男人说话,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爱他。

    4
    
    6月的时候,邻县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2名矿工被埋在井底,生死未卜。余子安被报社派去采访。临走的时候,他说,宝贝儿,以后早上你可以安稳地睡觉,不用叫我了。他还说,你要乖哦,等我回来,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我的觉睡得并不安稳,仍然准时在6:40分起来,习惯地去摸床头的电话,习惯地拨出那一串熟悉的号码,听到话筒里传出“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才猛然惊觉,慌忙摁掉。

    而余子安,一走就再也没有消息。他的手机不久后就再也打不通了。

    我每天心神不宁,烦燥地把书丢得满屋子都是,电脑打开的空白文档,很久都落不下一个字。有一天晚上我做梦,在很黑的矿井里,突然有灼热的阳光打在我脸上,刺得我热泪盈眶。醒来后,才发现枕头上湿了一大片。

    忍不住往报社打电话,对方说,余子安,早回来了啊,在休假呢,听说要结婚了……

    很晴朗的天,突然就暗了下来,接着就是瓢泼大雨。人常说六月的天小孩儿的脸,说变就变。可是,人的心呢?我在沙发上抱膝而坐,盯着窗外阴暗的天,人渐渐蜷缩成一团。

    冷,彻骨的冷。仿佛有什么东西,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有一天夜里,突然收到一条短信:你知道忘字是怎么写的吗?就是:心,死了。是个陌生的号码。我漫不经心地看过,合上手机。可是突然,我脑中灵光一闪——余子安,是他。我整个人都猛然从床上蹦了起来,抓起手机,照那个号拨回去,对方已关机。

    你知道忘字是怎么写的吗?你知道忘字是怎么写的吗?我一遍遍地看着那条短信,泪水打湿了手机屏幕。

    是的,忘,就是心死了。
    
    5
    
    一年后,我开始把稿子发到全国各地的报纸和杂志上,每天打开信箱,都有一堆的约稿在等着我。很多编辑喜欢我的字,也对我说过和余子安一样的话:你的文字有灵气。可是余子安,好像从没有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我的夜开始安静下来,在那些无法触摸到灵魂的暗夜里,我只是坐在电脑前,像一个失去思维的人,噼里啪啦疯狂地在键盘上敲下一行行整齐的宋体字。

    两年后,我结婚,有一个舒适安稳的家。出的第一本书上,我签上自己的名字,上面只写了一行字:假如我不曾爱过你。是送给余子安的,很多年前我们就这样约定的,可是我却没有办法送出去。

    那天,和老公一起上街。回来的时候,在街道对面拐角的地方,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我丢开老公的手,横穿马路追过去,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此起彼伏,老公在身后惊叫我的名字,我充耳不闻全然不顾。

    我终于挡在那人面前。他抬头,我们同时愣住了。

    余子安,他应该已经29岁了,俊朗的脸上多了成熟和淡定,唯一不变的是眼睛里的惊喜和问候。他向我伸出左手,微笑着问:蓝真,你还好吗?

    熟悉的笑容,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大而宽厚的手,可是那只曾经紧紧拥抱过我的右臂,此刻却只留下空空的一只袖筒,在初春凛冽的风中轻轻飞舞。我怔怔站着,无法言语。心仿佛被利刃一点点切割,痛得弯下腰来。余子安拉我起来,他的目光越过我,望向匆忙追过来的老公,舒展欣慰的笑容自他的唇边荡漾开来。他说:“蓝真,这才是你应该过的生活……”

    那天晚上我打开收音机,我的手在一个台上停下,是一档文学节目,主持人朗诵的是张小娴的《叫床的权利》:“获得了叫他起床的‘叫床权’之后,你的每一天,都变得饶有意义。晚上睡觉的时候,你调好了闹钟,提醒自己,明天一定要准时起床,然后叫醒他。因为明天早上能够听到他的声音,你每天晚上的梦都是甜的。一觉醒来,首先要做的事,便是拨一通电话给他,说:‘起床了!要再睡!’……”

    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突然哽咽。他说,我把这篇散文送给一个曾经一直叫我起床的女孩儿,我曾经对她说要送她一个惊喜。可是,那次在煤矿采访,突然出了意外……我再也没机会告诉她:其实我爱她,很爱很爱她……

    我的泪终于涌了出来,恣意流淌,无可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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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床边,加蓝可以看到窗外城市的灯光,街对面是一家面包店。她常常在下午6点半以后,去买打折的面包做早点。小的房子和打折的面包,加蓝都不在乎,可是许苛眼神里的疲惫和坚忍,让加蓝心疼。

    青梅竹马的年少时光里,用尽所有想像也想不出多年后生活的境况。6年前,许苛考上大学的时候,加蓝落榜了,可是为了许苛,她又考了一年。结果依旧如此。第三年,加蓝咬咬牙打算再回去复读的时候,许苛阻止了她。别考了,考上考不上又有什么关系呢?我马上要开始找工作了,你来吧!

    很平实的几句话,加蓝在电话这端小声地哭了。她知道许苛对她的爱,已经伴随着光阴成长起来。

    然后,加蓝来到城市里。最初,加蓝在一家超市收银,住单位集体宿舍。一年后,许苛去一家公司实习,加蓝手里也有了一点积蓄,就租了一套小房子。房子很简陋很小,加蓝收拾过,窗明几净的,很温馨。

    许苛正式上班,薪水并不是很高,他依然珍惜。渐渐长大的两个人,已经知道生活的不易。

    白天,两人各忙各的,晚上回来聚在一起。常常是许苛回来得早,做好了饭等加蓝。

    很像一对生活平和的小夫妻,而那时候,许苛突然让加蓝过来,还有另外一个加蓝不知晓的原因。因为一个女孩子。

    2

    女孩叫何苗,和许苛同系不同班,是个漂亮的城里女孩,看起来比加蓝要明媚。系里的一次联谊活动,何苗喜欢上了不爱说话的许苛。

    这样的年纪,都有一颗敏感的心,许苛很快察觉出,常常在图书馆和自己邂逅的女孩子眼神里另外的含义。为此,他连最喜欢的图书馆都不再去了。

    许苛并非对何苗反感,只是因为有了加蓝,许苛动不了其他心思。但他没想到那天中午,何苗竟然在很多人的楼梯上截住了他,眼里泪闪闪的,很不甘心的问,许苛,我有什么不好?

    许苛犹豫了半天说,何苗,我有女朋友了。何苗一直忍着的泪骨碌就滚了下来,在那一刻,许苛有一点不忍,但想起加蓝,他舒了一口气。

    到底还是有同学知道了他们的事,一个实友说许苛傻,那么好的女孩,还有那么好的家境。他竟然不要。许苛才知道何苗的爸爸,是一家很有名气的酒店老板。可是又怎么样,他有加蓝,就够了。

    关于何苗,许苛没有对加蓝说起过,觉得没有必要。但到底,他心里还是隐隐觉得欠何苗的。

    3

    现实中有些事情,却不是爱情可以抵挡的。

    许苛母亲的病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到了非做手术不可的程度。加蓝已经在电话里知道许苛母亲拒绝做手术,她不想拖累孩子,可她更知道,他们不可能会袖手旁观。

    那天,许苛和他母亲通电话,起初他还压低声音,后来忍不住渐渐高了起来,加蓝能听出来,她在和母亲争辩。母亲要出院,他不允许。吵得很凶,然后忽然地没了声音。

    加蓝心里一慌,飞快的跑出去,看到许苛把电话丢到一旁,个子高高的大男人,蹲在地上隐忍着,不哭出声来。

    加蓝慢慢走到许苛身边蹲下,抱住许苛的脑袋。起先许苛还忍着,后来就一把抱住加蓝,放声大哭了起来。

    第二天各自上班。晚上8点半,许苛才回来,很疲惫的样子。许苛已经吃过饭了,加蓝坐在那里默默的吃完,从包里拿出白天借同事的几千块钱,先寄回家吧。

    许苛一愣,哪来的?不等加蓝回答,又说,不用了。我……我借到钱了。

    这次是加蓝愣了,20万?借到了?

    我……我借了公司的。以后,以后可能我就领不到工资了。加蓝,对不起。

    加蓝的心就是一酸,他没有对不起谁,他太苦了。加蓝忽然很想哭,却还是坚持笑了笑,然后背过身去。


   4

    许苛骗了加蓝,公司哪会借钱给他,钱,是他向何苗借的。其实前一个晚上,许苛同样没有睡着。心里把所有可能的路子都想了,想到何苗的时候,心就缩成了一团。他想就是有一天自己面临这种困境,都不会向她求救,可是面临生命困境的,是母亲。他不能拿母亲的命来支撑自己的自尊。何苗兴许是唯一的路,只有她能帮他。

    他找到了继续留校读研的何苗。何苗听他把事情说完,二话没说,打电话给父亲要钱。然后跟许苛说,别想太多,钱你快点寄回去,这件事和其他事无关。

    许苛觉得这样的时候说什么都很虚伪。拿到钱,给何苗鞠躬转身走了,走出几步再回头,看到何苗脸上一脸的泪。

    许苛疼痛加隐忍的心,在那一刻几乎崩溃了。

    5

    许苛请了半个月假,赶回去送钱给母亲做手术。手术很顺利,但依旧需要长期的药物来维护。许苛没想到,半个月的时间,回来一切都变了。

    加蓝提出了分手,许苛怎么都不敢相信。加蓝平静得说,许苛我没办法跟你撑下去了。我不在乎吃这点苦,可是我不想一辈子陷在债务里。20万,要还十几年,我已经25岁了,我想要安稳一点的生活。

    语气始终平和,和平时没有两样,可这样的话,许苛不能相信出自加蓝之口。他知道人也许会变,但是加蓝不会,所以他只看着她,想在她脸上看出究竟来。

    加蓝的神情始终平淡。也许分开,我们都能生活的好一点。我……加蓝犹豫了一下,因为舍不得你,我一直拒绝一个人,可是现在,我跟你走不下去了。我没有骗你,现在他就在外面等我。 

    许苛本能走到窗前,一个年轻男子西装革履,正频频抬头。对不起。这辈子,是我对不起你。加蓝说。

    滚!许苛吼了一声。

    6

    拿着因为当时匆忙忘记写的欠条送给何苗。何苗低头看了好半天,折叠后捏在手里慢慢地说,你可以每一天还我10块钱,一天一天地还……这一生,也许这是我们唯一的关联了,你一定要,慢慢地还……

    许苛忽然再也忍不住了,将何苗揽在怀里。他曾经那样的爱加蓝,加蓝还是负了他。而眼前的女子一直这样的爱他,一无所求得爱,他却一直辜负他。许苛的心在这个时候坍塌下来。

    何苗先是挣扎了一下,然后环住许苛的腰,嘤嘤的哭了。

    两年后,何苗读完研究生,和许苛结婚了。许苛在何苗崭新的爱情里渐渐忘记了加蓝。

    结婚后,许苛将母亲接到了城里,然后又过了一年,他们有了孩子。

    春节,母亲执意回家过年,他带着娇妻爱子衣锦还乡。住了三天,回去的时候,许苛开车在镇子那个陈旧的路口,无意的,看到了在街中走过的加蓝。

    她还是曾经的样子,长发披肩,衣衫朴素简单,因为低着头,看不清面容。许苛就顿住了,绿灯亮了都没有察觉,何苗提醒他,他才慌忙启动车子过了路口。心里依稀是疼了一下,说不出的疼,瞬间即逝。

    没有再朝后看,幸福在前面,很少就有人再回顾,所以许苛便没有看到后视镜中,加蓝驻足后缓缓抬起平静的面容,更不会知道当时,加蓝用了怎样的力气,和自己一生的挚爱放手。

    7

    想知道一件事情总会知道,那年夏天,许苛走了以后加蓝去了许苛的公司,想先还一点钱,然后就知道了许苛的谎言。循着许苛的生活痕迹,加蓝想找出到底是谁帮了他,结果在许苛的同学那里,探知了何苗的存在。

    爱情中的女子,加蓝不用想就知道,能帮他的,必定是爱他的人。她也爱,可是她帮不了他。那一刻,她决定了放弃。

    分手的戏,加蓝排练了多次,找人串场,还是演的很辛苦。许苛若细细追究,不会辨不出究竟,可是在生活的残酷面前,他的听之任之,也是对人生无奈的妥协吧!可是这样也好,幸福是需要方方面面的琐碎快乐堆积起来的,不是仅有爱情就可以做到,如果这世界上只有她和他,没有了他的母亲,这份幸福,也将不会存在。

    加蓝知道许苛很爱她,因为爱,才在生活艰难时依旧牵着她不放手。可是她更爱他,所以她先放手,一定要放手。也许有一天,她还会碰上一个人,不见得有爱情,但会拥有平淡的幸福,也许不会。可是又怎么样呢,他幸福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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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叫你老婆的人,他是你的老公。这世上,只有他可以这样称呼你。他是那样弥足珍贵。

    你们肯定吵过架。为一本随处乱丢的杂志,为一套爱到极致却无力购买的住宅。你认为他是那么邋遢和无能,你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嫁给张三嫁给李四嫁给王二麻子。可是每次吵架,他总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他会突然停下来,朝你做一个投降的手势。或者,即使他没有投降,也会躲到一边,烧一道菜或者抽一根烟。他总是让着你,无论他有没有道理。其实你也知道,这世上,能处处让着你的人,并不多。能够一辈子让着你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他有些小气,甚至有些吝啬。这与婚前,天壤之别。你记得那时他每个月只赚180块钱,可是他却能天天请你吃5块钱一个的冰淇淋。现在,他每个月赚1800块钱,然而,你的冰淇淋却变成5毛钱一个。当然这是你愿意的,因为他会把工资,如数地交给你。事实上,他的烟钱和酒钱,他请朋友吃饭的钱,你的冰淇淋,全用了他那可怜的一点零花钱。有时你心疼他,抽出一张百元钞,递给他,说,你也在朋友面前充充面子。他当然高兴,像孩子一般眉开眼笑,立刻呼朋引伴去了。等晚上回来,你却发现,他竟还剩下80块钱。他说,还是省着点花,这些钱,够咱们吃好几天呢。结了婚,无论他怎样虚荣和爽豪,他想到的,首先是你和你们,而不是自己的面子。其实,能够一辈子惦着你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在外面,他会受累,会受苦,会受气。可是回了家,却从不说。他想让家变得温暖,变得温馨,变得充满欢笑。他宁愿把所有不愉快埋在心里,将所有的苦难,一个人承受。其实,能够一辈子这样做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他不再为你献殷勤,可是,当你冷了,他会为你披一件衣服,当你热了,他会给你端一杯冰水,当你饿了,他会为你煮两个鸡蛋,当你累了,他会充当你的枕头或者靠垫。这一切是那样得体,绝不花哨。他不需要赞赏和表扬。他做这一切,只因他是你的男人。其实,能够一辈子关爱你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当你们老去,他会搀扶着你,一起在小路上散步。他会给你讲你们的过去,每一次,都用柔情似水的声音。没有人在时,他会吻你的长了皱纹的嘴唇。或许他还会叫着你年轻的名字,让你感觉那些逝去的岁月就在眼前。可是你知道,你们已经老了。你们度过了琐碎的一生,柴米油盐的一生,平淡的一生,幸福的一生。他陪了你一辈子,用了自己的青春。你感激他,珍惜他。因为,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这世上,只有他可以这样称呼你。他是唯一。他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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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结婚已经七年了。

按常规的算法,正好该是“七年之痒”。而我恰恰相反,我从没有如现在一样爱过老婆。我们也从来没有如此地相爱过。

我和老婆认识大约是98年初,那时候我在施工单位做施工员,老婆在房产开发公司做业主,正好管我。但是仅仅是认识,没有任何的事情发生,包括友谊。
  
  99年的春天,和我相恋5年的初恋女友跟我分手。那段时间我感觉天都是灰的,对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那时老婆经常到我住的单身宿舍里,来找我玩,不知不觉的便做了一个爱情的替补队员。

在2000年的时候,少不更事的我们稀里糊涂地结了婚。我们都刚刚二十三岁。

老婆也知道,我心里并不怎么甘心,但是她还是很幸福地和我结婚了。因为从一开始,老婆都是很认真的,虽然我没有。我总是沉浸在初恋的阴影里,难以自拔。初恋女友的一颦一笑,一直在我心里构筑一座堡垒,她比老婆会说话,她比老婆更会体贴,她比老婆懂得如何让我在别人面前更男人,她比老婆更……,总之当时她什么都比老婆好,除了她已嫁人之外。

我时常酒后狂言:我对得起全天下的人了,唯独对不起我自己。为了父母,我学习了一个不喜欢的专业,做着一个不喜欢的工作。为了朋友同事,我委曲求全,放弃了许多。为了老婆,我放弃了追逐别的女孩子的机会。但是我忘了,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

在结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常常拿这样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我以为我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学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专业,我喜欢文科,却偏偏学了理。干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我梦想是做教师,而我做着和教育完全不搭界的工作,并且完全失去了改变的机会。而我不喜欢教书的哥哥和妹妹却意外的都做了教书匠,无一幸免。娶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我喜欢我的初恋,而她已为人妻。造化弄人是我最常说的一个成语。

一直到2004年儿子的降生前,我一直都是在极度郁闷和无奈的折磨中度过。儿子的降生才暂时让我忘却了这一切,但是阴影却从没有从我的心里清除。

2005年生意失败,我一下子倾家荡产。房子也被迫卖了还债。但是老婆却并没有因为我的失意而离我而去,相反还给我莫大的支持。我的心情不好,老婆便变着法地让我高兴,为了还债,我被迫背井离乡地到上海来打工。在那个我称为“滑铁卢”的城市,一边应付着那些债主,一边靠着每月的五百元工资艰难生活

    老婆,一个人带着儿子。就是这样一个瘦弱的女人,一个满口大青牙(小时候吃药过多,导致牙齿变色),一双歪歪腿的女人(小时候缺钙所致),给了我继续活下去的支柱。说实话,刚失意那会儿,我死的心都有了,是老婆感化了我。时至今日,那段失意的往事,并没有完全抹平,但是我的心情已经没有了两年前的浮躁。我经常重新审视这个瘦弱的女人,是她让我做回了真正的男人,那就是“敢做敢当”;是她教会了我做人,那就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放弃自己和自己的责任。

年过而立,再次爱上自己的老婆。是幸运,也是幸福,更是我平生做的最正确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了。由此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好女人是一杯酒,需要慢慢品味,才能懂得她真正的香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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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他40岁,在男人最风光的年龄,他破产了,变卖了别墅、轿车、股票、债券,却仍有两个债主待在他刚刚租下的20平方米的小屋内不肯离去。

   坐在屋角,与他一样憔悴的妻子站起来,一声不吭地褪下手上的结婚钻戒,放在一个债主的手上,又默默无言地走过去,把他的那一枚也褪下来,放在另一个债主的手上。然后对债主们说:“你们放心,我的丈夫是个讲信用的人,欠你们的钱,他会一分不少地还给你们。”债主看看手中的钻戒,再看看他妻子坚定的眼神,走了。关上门的一刹那,妻子盯着空空的手指,眼泪落了下来。 

   他和妻子开始重新创业,白天在外奔波打拼,晚上就回到20平方米的小屋,用煤油炉做简单的饭菜。看着过去养尊处优的妻子蹲在炉子前做饭,他心痛,且不安。

   有一天妻子愣愣地看了看他,放下锅铲走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你相信吗?我现在没有大房子住,没有轿车坐,可我是幸福的,因为我身边有爱。以前几百平方米的大房子常常是我一个人住,而你总是有数不完的应酬、出不完的差。我知道,你爱我,你是为了让我有更好的生活才那么拼命工作的。可是,越大的房子越寂寞。现在,我们虽然住着狗窝一样的屋子,但你会香香甜甜地吃我做的饭莱,仔细向我讲述你一天的工作,也认真倾听我一天的感受,而且在这小小的空间里,我不论在哪一个角落,无论在干什么,只要一转身一抬头就能看到你。”

    妻子讲完,笑吟吟地从口袋里掏出两枚戒指,自己戴上一枚,又为他戴上一枚,然后将自己的手放到他的手里说:“我们结婚时,是你为我买戒指。结婚10年了,我也为你买一回戒指。”戒指是铜的,两枚一模一样,都刻着“天长地久”,是妻子花两元钱从地摊上买来的。

    他看着这两枚在昏暗灯光下闪着质朴光芒的铜戒指,禁不住鼻子发酸。他与她生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真正了解了身边的这个女人有多么可爱与坚强。在将妻子紧紧搂在怀里的那一刻,他暗暗地发誓:一定要重新站起来,重新为妻子买回最好的戒指!

   从此,他白天戴着那枚铜戒指生龙活虎地投入工作,晚上回到那间充满浓浓爱意的20平方米的小屋,忘掉了一身的疲倦。他找回了与妻子恋爱时的感觉,也找回了当初创业时的激情。因为有爱,他相信自己是世上最棒的男人!

   5年之后,他重新拥有了买别墅、轿车及闪光钻戒的能力,可他没买,妻子也不让他买。他和妻子仍然戴着那对铜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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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她同在一个城市中,同住在一条街道,甚至近到他每天都要经过她工作着的那个银行。无数次地默默经过,无数次地悄悄偷看,他却从来没有走进过那家银行。直到有一天,他终于走了进去,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她,是那么的不可自拔,是那么的不可救药。

    那是一个飘着鹅毛大雪的冬天,还在读着大三的他握着手中已经被体温暖热的一块钱硬币走进了银行中。他专门选择了星期天的早上来到银行,因为这时银行里的人是最少的。

    “我,我,我想存一块钱,可以么?”他诺诺地说着,羞红了整个脸庞。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主动和一个陌生女生说话。她看着他,看到他都快想要拔腿就跑时终于开口说话了:“存一块钱?让我想想啊。”她开心地边笑边说着,似乎有意在刁难着他。

    “不可以的么?”他已经快要绝望了。“嗯,这个嘛,我要仔细考虑考虑哦。”他很奇怪她为什么一点都不吃惊或者生气。是的,他当然不知道,他不知道她曾经也无数次地看到过他从银行门外走过。那时她总是会在心里想,臭小子为什么不主动点啊?难道穷得没有钱存么?存一块钱也可以的啊。

    在等待间,他终于听到了好像是圣旨般的两个字“可以”。他慢慢递过来已经湿了汗水的硬币,她则郑重地递过了存钱的收据。“谢谢,不客气,再见,欢迎下次再来。”在短短的几句对白间,他出了银行的大门。然后他兴奋地在雪地上面滚了起来。一会儿滚,一会儿跑,直到大雪湿了衣服。

    从此,早上习惯跷课的他居然能每天按时起床了。不过他依旧跷着早晨的课,因为他找到了生命中最开心的一件事:每天早晨准时到银行存一块钱的硬币。

    他发现其实她要比想象中的活泼可爱,她则发现他要比想象中的羞涩木讷。在他存第十快钱时知道了她的名字和年龄;在他存第二十块钱时知道了她的爱好和兴趣;第三十块钱知道了她没有男友,第四十块钱,第五十块钱,第六十块钱……直到第九十九块钱那天的晚上,他和她一起走在了街边的小路上。            

    他拉着她的手,她靠在他的肩膀上。他告诉了她自己以前偷看的行为,她则哈哈大笑地说自己早就知道了。她答应了他等他毕业后工作稳定时就结婚,他则答应她结婚时买戒指的钱要用那些累积起来的一块钱硬币。所以他依旧坚持着,每天都坚持着。

    当存折上的数字累积到六百多时他毕业了。工作了的他不能每天早上来存钱了,所以只好用吃午饭休息的时间匆匆赶来。银行里的其他工作人员早已经认识了他,都为她的幸福而开心着,为他的坚持而感动着。当存折上的数字变成一千五百多时,离他们的婚期只有不多的几个月了。她已经等不及地要嫁给他,她并不在乎婚礼上带着的是不是钻戒。

    当离他们的婚期还有几个星期时,她总是会觉得自己很不舒服,会很累。他安慰她也许那是因为工作忙而且还要筹备婚礼,应该请假好好休息几天,她乖巧地听了他的话。当离他们的婚期还有几天时,她终于支撑不住地倒在了家里的地板上。医院的化验单让他目瞪口呆:骨癌。

    他抵押了准备用来结婚的房子,他疯狂地兼职赚着钱。他依旧疯狂地爱着她,他依旧想着有一天能亲手给她的无名指上戴上用那些硬币买来的戒指,他依旧每天会去银行存上一块钱。银行的员工们每次都会眼含热泪地帮他存好钱。他们都提出可以帮他每天存钱,不用这样辛苦地天天赶来时,他总是摇摇头说:“不,不!一定要来的,一定要来的,我要坚持下去,我答应过她的。”

    终于,存折上的存款已经超过两千。他坚持了一年多,却终于还是失去了坚持的理由。在她的葬礼上,人们能看到一样很奇怪的摆设,一个装满了一元硬币的大箱子。“为什么要摆这个东西呢?也不知道里面有多少个硬币啊?”很多人都会这样在心中问着自己。只有他和银行的员工们才可以回答这两个问题,还有她,即将化成灰的她。

    又是一个漫天飞雪的天气里,他再次经过那家银行。他注视了那家银行半天,转身,离开。能够听到他低低地自言自语了一句:“让我存一块钱,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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