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

他是皇帝,她是他的妃,他的妾。在他还没有登上皇位之前,他和她是青梅竹马。他曾为她许下诺言,今生今世只爱她一个人。如今,却佳丽三千。后宫之中没有独宠,也唯有她不受宠。一天夜里,刺客闯入她的宫中,她成了人质。对于刺客的威胁,他只冷冷的说了一句“杀无赦”她哭着笑了。后来,她获救了,刺客没有杀她,也许是觉得她太可怜了吧。 后花园里,她一袭紫衣,他说她穿紫色的衣服很好看,很适合她。纤纤玉指轻轻抬起,苍白的嘴唇微微颤抖。一曲毕。她倒在地上,他疯了似的向她奔来,紧紧的把她抱在怀里“对不起,我以为,那样可以保护你” (对你冷漠,不是我不爱你,我以为,这是保护你的一种方式)

感谢 日光微暖夏亦凉 的投稿~

文/下午百合

一个饱经世故却不累积经验残渣的心才是纯真的。——《生命之书》

纯真有点像夏天。绿影子下的洁白衣裙,洒落在草地上的阳光。肆无忌惮地对着夕阳大声喊出心爱的名字,练习册上歪歪扭扭只有自己懂的图画。纯真的愁和绪都是强说的,是夏天突然而至的暴雨,说来就来说去就去。

何时开始失落了纯真?第一次经历背叛?伤害与被伤害?突然想对着镜中的自己挥去一拳?或是掩起了面颊深深地哭泣?

想起小说《挪威的森林》结尾处。获悉直子死去后的“我”一个人在孤独的海岬之间游荡,一遍一遍确认直子已死的事实,好像倾倒海水般的一场接一场哭泣。是单单为直子的死去吗?不。是为一去不复返的纯真。

纯真是可以保有的东西吗?可以封存在某处,不变色,不枯萎。纵使有那样的场所,你有不变的眼神吗?

纯真亦是不可寻求的。如果你是在“寻求”,那这杂染的心念本就失却了纯真。

一颗在声色犬马中颠沛的心灵有没有可能再回到纯真?

行走在人群中的你有没有可能褪去盔甲,面具,重新绽放出自己的纯真?

经历了人世沧桑,变故,见过人性的黑暗,对自己对别人都失望过的你还敢不敢再相信纯真?

纯真不会来自一个桎梏中的灵魂。纯真也不会在嘈杂中遇见。

小孩子从不去思考“纯真”为何物,他们只是尽情地玩耍,任性地哭和闹。他前一分钟生你气,后一分钟会和你作好朋友。

满脑子“成功学”“逻辑学”“专业名称”“合同条款”“御夫术”的人难见纯真。

纯真在宁静之中。当一颗心不再寻求,只在当下这一刻,突然看见了一波碧水,一弯新月。

纯真在大孤寂中。当你一个人跋涉了很久,一低头看见了自己的心。它是那么复杂的一颗心,又是如此简单的一颗心。出发时你只有自己,现在也只有你自己。

纯真超越了“美德”。一颗刻意追求美好的心不可能是纯真的。纯真是接纳了所有。它把“评判”改为了“欣赏”。

纯真超越了“知识”。它是毫无经验的,它一边如实经历一边不断惊喜。

纯真是“本来的样子”。它不美也不丑,又是美的又是丑的。它是高兴时就大笑,伤心时就痛快地哭。它是对着又笨又傻的自己说“你就是这个样子!”然后破涕为笑。

纯真回避欲望吗?它看见了欲望,理解了它,任它飞升或痿顿。“就只是欲望而已罢了”!

纯真是直觉的。它常常一下子就发现了那些可爱的,珍贵的,有趣的事物。它在玩味中不留恋,因为又有更有趣的在等着了。

纯真,是大死之后原谅了所有的对与错,是大梦醒了再认真地做。梦里笑醒了,还是在梦中。

儿童节致自己,亦为众生记。

文章纯真,最心动的解释是纯洁真诚、不做作,他的反义词是圆滑、世故,他的目标是成熟,真正的成熟,他使青草更青,绿叶更绿,蓝天更蓝,流水常清。

我们可以找出种种理由来同情一个从此不再有笑容的人,但我们一定不会认为这个人是智慧很高的人,成熟的真正含义应该是用智慧培植起来的纯真。有人会出来责备:你太天真了,你太缺乏社会经验了,你太不知道现实社会的可怕了。我倒觉得只有一种天真是应该受责备的,天真地认为自己可以不尊重别人,天真地认为别人应该毫无条件的接受自己的意见,天真地认为自己永远比别人高明,天真地只想享受权利,不尽义务,这些天真才是应该受责备的。我怜悯一个有了成就却失去了纯真的人,因为我觉得他所得到的跟他所失去的相比,实在少的可怜,失去纯真就失去了幸福人生的一切。

一个主管,天天在发威,说是可以震慑部下,结果是眼中总是刻意布满凶光,失去了心的纯真,也许凶光真能帮他击败自己的部下,但是,一头怒狮率领着一群绵羊,又能创造出什么事业呢?

人生什么事最使人难过呢?穷吗?不是,累吗?不是。我说人生最使我难过得是看到美丽的母亲当了几年母亲以后,有一张恶狠狠的脸,美丽的主妇当了几年主妇以后,脸上有严冷的表情,生活的艰难确实会毁掉我们的纯真,但这决不是我们可以让心长满老茧,让血管充满泥浆的借口。也许有人会说大家都长大了,再来保持纯真,是不是太孩子气了。其实,在每个自认为自己长大了的人心中都保有一份孩子气,君不见那些七十七八十八的老者与孩子们在一起时是多么的快乐么,况且我们都亲身经历过孩童时代,十几年的孩子气说没有就能没有得了么,难道你成年后再没有撒过娇,取得不菲成绩后没有喜极而泣做出让人惊叹的举动?我们和朋友见面的时候,聊什么最使你开心呢?是待遇好不好?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钱?住的是公还是自己买的?当然都不是,最使我们开心的话题还是喜欢看什么电影,逛书店又淘到什么宝贝,最近又有什么好玩的。之所以这样,是我们内心深处的孩子气使然,是我们所保有的纯真使然。

倒不是你没了纯真,而是你怕纯真会随便地跑出来,让你没了威严,怕会被现实笑话,想来,其实是非常不自信的表现吧。

那一年她14岁,他16岁。他去姐姐家,她是姐姐邻居家的小孩!1975年的冬天,她第一次看到从窗前路过的他,少年穿着军大衣,白皙清秀的脸庞,在冰天雪地里走来,走到了她的心里。从此生活里仿佛只有他!那个年代的女孩格外含蓄,没有表白的勇气,就这样她们各自生活,各自恋爱!八年后居然有人把他们撮合到一起,女孩狂喜!决定用一生来拥护这份爱情!后来他们生了四个孩子,那女孩现在已经是奶奶可是却依然像个孩子简单快乐!她说是因为爱情!!

感谢 公子燕21克 的投稿~

年少的我们总会爱上一个他,他在你的生命里刻下印记,挥之不去。你的世界里都是他,而他的世界,你却不曾出现过。 他像一个会发光的王子,而你只是一个丑小鸭,丑小鸭变天鹅,那是童话,而你,却是现实。

那一年,他十七岁,她十六岁。他们是同班同学,她坐的位置靠窗,因为从那里的玻璃窗可以看到他认真的样子。她总是偷偷的看着他,可他却从没有注意过她。 她很喜欢在角落里偷偷看他,她在日记本上写:喜欢你,我不敢说,偷偷看你,我觉得好幸福。 那天放学后,她跟在他后面,走了段路后,他在一家名牌鞋店停了下来,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双黑白色的运动鞋静静的摆在那里。她跑到家后,把她存的零花钱都拿出来,零零碎碎的一共有五百多而已,那双鞋看起来像是一千多元的,就这点钱要怎么买来送给他。突然脑海里闪出一个想法,她把钱放进包里,然后就跑了出去。她走到一加烧烤店前,看到那里写着招工。她走了进去,求了老板好久,终于可以在那里上班了。上班时间是晚上,她白天上学,晚上就去那里上班。她为他做了那么多,他都从来不知道。

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他,不是他站的位置太明显,而是他的微笑,他的笑容那么温暖,让她着迷。 一个月过去了,她领了薪水,辞退了工作,她来到那家店,把鞋买了下来。 第二天。 他的课桌上多了一个盒子,他来到教室,一群男生围着他起哄。他打开盒子,那双鞋,他见过。旁边的男生发出“哇”的声音。 她躲在角落,看着他的每一个表情,不漏掉他的任何一个表情。 许久。他说了一句话“这个牌子,我已经不喜欢了”。 他往旁边看了看,他看到了他,他们四目相对。她很快就别过头去,他也没有再去看她。 他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鞋,然后关上盒子,随便扔往旁边那个人的怀里,说“送给你了。” 她渐渐的低下头,长长的刘海遮住了眼睛,挡住了滴下的泪。 他从来不知道,他的一句话可以让她心痛,他也不知道他的一个动作,竟然可以让她用一个月的时间,在烧烤店打工,为他买下那双鞋。 她的心是那么痛,他,从来都不懂。 天,下起了雨。她在操场上走着。雨打在她的脸上,每一滴雨水都刺痛她的心,雨和她的泪融合,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酸涩的气味。 眼睛渐渐的下垂,她晕倒了。模模糊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醒来时,是在医院。周围有好多人,她什么时候人缘那么好啦,竟然有那么多人来看她。 突然一看,是他?他正在看着她。心跳得好快,好像快跳出来似的。 他看着她说了一句话“你是傻子吗,下着这么的雨,你还是操场走?” 这个,可以当做是你的关心吗? “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然后转身离开。 她沉默了。。。。

她喜欢他,好几次,她想告诉他,可是她没有这个勇气。有时,她真的恨透了自己的懦弱。 他走后,其他人也陆续离开。她一个人坐在床上发呆。 那个夏天,他们分开了,到最后她还是没有向他告白,她带着遗憾离开。他们各自去了不一样的城市。 每个夏天,她都会想起他,想起他每个温暖的微笑,想起他每个迷人的动作。 这个暑假,她来到那个曾经有他的地方。 她一步一步走着,在空气中好像闻到了他的气息。 为什么,她感觉他也在这里,难道是她太想他了吗? 走到前面,看到一道刺眼的风景线。 男孩很高,斜刘海遮住眼睛,可她还是能看到他的眼神,男孩低头看着怀里的女孩。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把刀,刺入她的心,好痛。 她傻傻的站在那里,她想走,可是却走不了。两年了,他变得更帅了,他,也有了他爱的女朋友好久。他看到了她,他牵着那个女孩的手,走了过来。 他说“你是陈希雨,对吗。”她点头,至少,他还记得自己 他“你也回来看母校吗?”她点头,看着那个女孩。 他似乎也注意到了,他介绍“她是我的女朋友,叫蒙可。” 那个女孩好漂亮,他们,好配啊。 告别了他,她一个人走在路上。 她没有想过会在那里遇到他,更没有想过,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他应该很爱她吧。 如果,那时,她向他告白,现在和他手牵手的会不会是她那么爱他,却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这一世,她将带着这个秘密老去、死去 想着想着,眼泪从眼角流出,她,哭了。 天空也默契的下起了雨。

感谢 夏亦凉 的投稿~

阳光照射在那条小路上,风,轻轻吹来,熟悉的味道让他想起她。那时的他那么喜欢她,却没有告诉过她,想起那段青涩的回忆,他总会留有遗憾。也行,这就是成长吧,总会有失去,可我们却不曾忘记那失去的。

那年,他十八岁,她十八岁。她是刚刚转到那个班的。她长得很漂亮,她也很少说话,一直很安静。那天,她走过他身旁,正低着都看书的他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他抬头看着她,她对他微微一笑。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便喜欢上了她。

他偷偷的打听她的爱好,吃她喜欢吃的东西,走她常走的路。 每天放学,他都跟在她的后面,这似乎都成了习惯。 她走在前面,他就跟在他的后面。有一次,她走着走着突然转身,她看到他。他刚想跑,可是却来不及了,他尴尬的笑了笑,他说“好巧”。她扬起嘴角“嗯”。然后,她走进巷子里。他傻傻的呆在那里,看着她离开,身影消失在街头,他才转身默默走开。

高三的他们离高考越来越近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了,无时无刻都在看书,去哪里都带着书。时间紧迫,每个人都在抓紧时间。她每天都来得很早,一来到学校就开始拼命的啃书。根本就没有时间吃早餐。有一次,她在教室里晕倒了,他发像发疯似的,推开人群,把她抱起来,送去校医室。原来她是因为这几天没吃早餐,过度劳累,才会晕倒的。那天之后,他早上五点半就起床,早早的来到早餐店帮她买早餐。他是第一个到教室的,他小心翼翼的把帮她买的早餐放在她的课桌上。她来到教室时,看到自己课桌上的包子和豆浆,她很奇怪的看了看周围,然后把桌子上的东西推在旁边,她把书拿出来,继续看书。他在后面看着她,她一直没有吃,只默默的看着书。他在心里暗骂道“难道还想在生吗,真笨”。第二天。他很早就起床,他又去帮她买了一份早餐。来到教室,他还是第一个到的。他抽出贴纸,笔飞快的在纸上写了几个字,然后贴在她的课桌上,再把帮她买的早餐放在上面,他笑了笑,回到自己的座位。 她也像往常一样,手上拿着几本书,走到座位上,她把桌子上的贴纸,撕了下来:如果不想再生的话,就把它吃了。嘴角微微上扬,她笑了。她着桌上的早餐,吃了起来。 看到她笑,他也笑了。幸福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在我身边,那便是幸福。

那天,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的起来去早餐店帮她买早餐。门外敲门声越来越大声,他把被子盖住头,没有做任何回应。门外的人开门走进去,伸手扯开被子“都几点了,还睡,快起他皱了皱眉头。 “哇,你额头怎么那么烫,不会是感冒了吧。”帮他穿好衣服后,准备要带他去医院。 “真是的,都怎么大了,还不让我省心。” 那天他没有去学校,一整天都在医院里。她来到学校,桌子上空空的,她有些不习惯,总觉得少了什么似的。眼泪闪过一丝失落,但很快又恢复了平常的样子。后来上课了,她无意中看到他的位置空空的,他,没有来?这是她想的。她转过头,好像在猜测着什么。

时间飞快,很快高考就结束了,他们又准备踏入新的路程。毕业典礼上,好多男生都和自己喜欢的女生告白。而他,只是站在某个角落默默的看着她。她在人群里看到他,笑着向他走过来。那笑容,很熟悉,她第一次对他笑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她走到他的面前,把手里的纸条伸出来说“这些纸条是不是你写的,桌子上的早餐是不是你买的。”她看着她。他没有想到她会那样问,心跳得越来越快,他紧张得说不出话。许久。他说“怎么可能,我才不会对谁那么好,而且,我们不熟,不是么?” 她低着头“哦”了一声便转身离开。他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心…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痛。他最后还是没有和她告白,因为他的懦弱,他将失去她。

时间走得很快,那时错过的,都不会再回来,那些,都会成为回忆。后来,再次见到她。是一次同学聚会。远远的看过去。她牵着一个男孩的手,这道风景线刺痛他双眼。他愣愣的站在原地,一动不那个男孩,是她的男朋友吧?她和旁边的人说着“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旁边的女生羡慕的问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她说“以前我们在高中时,他每天都帮我买早餐呢。”听到这句话时,他脑海里一片空白。他看着她,他好想现在就冲过去告诉她,那时每天帮她买早餐,每天写纸条告诉她要注意身体的人是他,而不是站在她身旁的那个人。可是,当他看到她挽着那男孩的手露出幸福的笑容时,他有退缩了。他在想,如果,当初她问他的时候,他说是,那么,现在站在她身边的人会不会是自己。如果失去的终将会失去,那么,祝你幸福。他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一定会在遇到一个为了她,做什么都可以的女孩,就像那时他对她一样。如果遇见,他一定不会再懦弱。

感谢 夏亦凉 的投稿~

海边站着的女子巧笑嫣然,是最青春的年纪,身旁有男子正牵着她的手,如对待珍宝。
她说:“如今要找一片如此清澈的大海不容易,谢谢你为了我的一句笑言奔波如此。”
回答女子的是他眼里宠溺的笑容。
笑着转头,她静静的凝望着大海。很久以后,回头又问:“你爱不爱我啊?”
男子看到她的脸上有调皮的影子,但眼底却印着认真。他转身面对着大海,没有放下手中牵着的手,感受风从耳边吹过。回答:“爱的。怎么能不爱呢?”仍旧是宠溺的笑容。
女子再次转过头看向海面,想到曾不小心看过的照片,用手压住剧烈跳动着的心脏。
那是几乎一模一样的大海,镜头里有一个美丽的男孩,笑得动人。能够想象,持着相机的人为照片倾入了怎样的爱意。
缓缓靠入男子怀中,慢慢地,笑容变得更大了。
“我也爱你,无论怎样,也会爱你。”

感谢 Ben 的投稿~

文/子轼

我们习惯了看别人的故事,掉自己的眼泪。可当你回首时却发现,你已然成了故事的主人公。

这是一个关于我们的故事。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承载了太多的关怀与不安,我们经历着成长

看过繁华与凋零,曾经的美好依旧萦绕在耳旁。时光荏苒中,懂得了孤独是自己的,你向别人诉说,可是依然会孤独。

有一种温暖叫做陌生,路过便是我们,而不再是你我。希望你我的一句问候,可以让彼此会心的微笑。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一段青涩的年华,哭过,笑过,然后,我们都爱过。

Believe it or not , you are not alone!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90后。偶尔它也成了非主流的代名词,手里拿着iPhone,背着LV的包包,染着七色如彩霞的头发,塞着耳机,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以前的时候,QQ还只有星星,那个时候还没有微博、微信什么的。我记得那时候上线还没有隐身的习惯,一上线就噼里啪啦的和大家聊着天,看着闪动的头像,以为那就是快乐。

第一次看《大话西游》,笑得肚子痛。而今天看的时候,却发现,心里似乎有些难受。

小学的时候,有个女生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好多的星星。回家后被老妈发现了,要我还回去。那时候我很听话的照办了。然后,那个女孩子哭了。当时我不明白。那年我十岁。

那时候每周六会在八点起床,家里还是黑白电视,记得有个动画片叫《圣斗士》,看完后和同学打闹的时候,喊的是——天马流星拳。《啸傲江湖》的热播让我们充满了武侠的梦想。记得当时男生说的最多的就是:“走,和我一起浪迹江湖吧!”

那个时候,我是个小胖子,个子比班里的好多女生都矮。跑的也很慢,在四年级的时候参加了一次运动会。跑的是100米速算,就是那种50米的时候有数学题的那个。我跑卡了,膝盖磕破了。回到家妈妈给我一边处理一边说,还不减肥!

然后,我小学毕业了。家里把我送到了当地有名的中学,接受着这个世界给我的改变。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这么喜欢听歌,虽然周杰伦已然风靡中国。我记得小学时用过BP机,而初中的我成为了少有的有手机的学生。

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成绩居然是年级第二,然后那天晚上有个女生要我送她回家。

那个时代单纯的如同被月光涤荡过的梧桐。那样的遥远,那样的怀念。

那个时代男生都看古惑仔,以为那是英雄,那是好汉。于是,在那个培育祖国未来的地方,好多人开始陨落。

晚上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经常聚集了很多人。然后走到那个永远没人打扰的厂,开始着那个时代的争霸。开始的时候,我会躲的远远的,我记得以前,我是热爱和平的。

有一天,我发现我似乎觉得坐在我后排的女生很特别。后来才知道那是暧昧。然后她被一个每天无所事事的人欺负的哭了,好像是那个男生把她的书扔到了水里。当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比欺负自己还难受。

然后放学的时候,我把几个朋友找到了一起把他给打了。那个时候好像我们的年青总允许我们豪无理由的冲动。从那以后,我开始了一个好学生的不良时代。多事之秋,我们总以为力量可以给她一个坚强的肩膀。然则时光的洗礼教会我,她需要的只是一个温柔的眼眸。

或许人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只有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年少轻狂,浪费多少时光。岁月流觞,怎奈的地老天荒。

记得初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有一个同桌。我们会划一条三八线,并警告对方禁止过界;可每当看到同桌的她/他哭的时候,却又总在一旁像个大妈一样地安慰着。几年后的我们,突然发现在我们上课的那间大教室里,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叫做同桌了。

同桌——一个遥远而亲切的词。

然后我们迎来了人生第一次考验——中考。那个时候仿佛“世界是平的”,大家关心的只有学习,每周会定期去买最新的复习资料。不会在乎这大千世界的变迁,分数似乎成了人生唯一的目的。我们奋斗着,后面有家长和老师的鼓励。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憧憬着美好的高中和大学,以为那是我们栖息的圣地。那年,我无比向往高中,今年,我却十分怀念那年。

升入高中后,我发现考试的时候不再如同过去那般轻松、自在。那些东西每天如同天书般萦绕在耳畔。于是当第一次期末成绩被第一名拉下快一百分的时候,我很失落和生气。大家都是一个大脑,凭什么人家比我高那么多?那年,学习其实真的没有任何目标,也不知道将来会到哪个学校。只想考高分,似乎那也是一种荣誉。

高中后不久,我们即将迎来校运动会。当年那个胖小子身高也有175了,体重也只有60。就在那次的运动会上,我发现了她,随即迎来了人生中最长的一次暗恋,似乎整个高中生涯都只喜欢上了一个她。

我记得那时我们之间的班级离得好远,是在两座教学楼。因为她是他们班举班牌的,而我又在播音台,就那么的在高台上一直盯着她。说来也巧,以后的课间操时间,我们的班级是挨着的。而我也总“巧合”的在她右手边。那个时候,才发现暗恋好难……

记得那个时候做课间操的时候,我是不会躲到厕所里的。而我每天除了上课,自习以外,就是乐此不疲地往她在的班级门口跑。高中我们有晚自习,上到十点。晚间吃饭的时候她会和朋友打羽毛球。开始的时候我趴在楼上看,后来就拉着哥们去她旁边玩。还故意打的很歪很歪。

那时候明明很喜欢,却总装作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不像初中是那样的张狂了,在五十多人前喊着当我的女朋友吧……

只是那样,在心里,一想到她就会暖暖的。知道她的名字,知道她学习比我好,知道她爱喝奶茶。而她却不知道我。

她很漂亮,是那种淑女型的。齐刘海,喜欢穿浅色系的衣服。我们高中的快班,就是每次期末考试在前五十名的人在一起学习。我知道她的成绩很好。好像二十多名,而我六十多名。想天天见到她,于是就告诉自己,该学习了……

然后开始了浪子回头似的生活。在学校住宿,上课一点一点地学,然后各种能把人砸死的辅导书我都会按期的买。老师天天说只有学习才能改变生活什么的……班头把大学都神化了,仿佛那是极乐世界的代名词。然后我们连做梦都会梦到柳树下,月光里,我们和喜欢的人依偎在一起……

一方面向往着大学,另一方面能够天天看见她。于是我很努力的学习,终于在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我被分进了快班。采取滚动选拔的快班,就是每次考试成绩都必须在这个班总人数的范围内。

可是,我没有看见她。后来才知道,她因为考试失利了,没能考进。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突然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然后我被调换了班级,做课间操的时候,旁边再也没有她。那个学期我再也没去上过操。那是高一下。

高二,到了分文理课的那场高二。

我是那种天生的文科生,就是一看见理科就头大的那种。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去了文科班。她在高二那年也没有考进我的班来。只是我每晚还会趴在窗台,期待她熟悉的身影。

身边有朋友认识她,可恶的是我甚至见到她连说什么的都不知道。只是觉得她和其他女孩不一样。我要等着她,来到我的班级,来到我的身旁。

生活中也是这样,太美好的东西我们总是不敢触碰,怕它一不小心就碎了。而我无法弥补。

高中的寝室生活,几个人用一把钥匙。门锁了,屋里会有人笑呵呵的给你开门。半夜里几个人分享一包纸袋的泡面。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室友情。

我们寝室的床是不固定的,就是睡一睡就会往外挪的那种。寝室四个人。一天我在下铺躺着,对面上铺的哥们要把床向里面推一下。于是就站在上铺。上铺到天花板的高度大约有一米七五左右。那哥们一米七,站着够不到。于是就站着告诉我室友。“我数到三,然后你就推”。我看着那哥俩儿,“一,二,三”只见上铺那哥们一跳。“砰”撞到了天花板,然后他像弹簧一样蹲着,石化了……

有天晚上回宿舍,感觉饿了。于是抓袋方便面就泡了。泡着泡着闻到一股洗发露的味道,我拿起手机一照——飘柔。我把桌子上的一包洗发露当成泡面的油包了。

寝室的生活还不错,每天的学习就更加规律了。我的文综的优势非常明显,这也就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练怎么也学不会的数学题,背那些怎么也背不完的单词……

我在努力着,也在期待她的来到。

前几天看了一个专题节目。是关于詹姆斯的,原来的小皇帝在骑士队无人替代的地位,而当他再次返回那个熟悉的贵肯信贷球馆。迎接他的不再是那些欢呼声。

Betray(背叛)。我们的生活里似乎永远少不了的一个主题。詹姆斯依旧是小皇帝,他的数据依旧无人能敌。

当他从容的面对老当家的时候,当满场嘘声四起的时候,我佩服皇帝的王者之气。曾经的他的球迷在那个曾经的战袍上划了一个大大的叉。Betrayer。这就是由爱生恨的结果。而曾经的骑士队,也迎来了世上最长的连败——二十六场。

忽然觉得我们的生活里不也是这样么。我们为了一个更好的报酬,更好的环境,更长远的发展,于是我们选择了——Betray。我们背叛了曾经最爱的,我们背叛了最初的梦想,同样。我们也背叛了那些背叛者。

詹姆斯的离开让我想起了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

甲:你好!

乙:我不好……

甲:再见。

乙:再也不见。

人生有时很像电影,或者电影就是我们的人生。总会有些台词,从你的身边划过后却依旧记忆如昨日。即使在深夜三点,味觉也不会停息。城市刚刚尘埃落定,静的好像在等待一根针地坠落。滋味就是品尝时滋滋的味道,是稀软的土豆泥和坚挺的牛肉。整个城市就是床就是餐桌,用丝绸覆盖着。舌尖滚烫让我放纵味觉。城市在我们身体下面,此时太子湾散发着香气,西湖溢满过石桥,保俶路上的车流变成液体,随着曙光路、环城南路扩散开去……就算扩散到钱江,扩散到萧山,扩散到我的发梢,我的喉咙和耳根,也到不了终点。

就这样,我迎来了高二期末考试,一次会决定高三分班的重要考试。当然,期间各种小考无数,也有像会考这种娱乐性的考试。会考科目我大约半个小时就交卷了,除了数学,其他的都是120+。

那个时候自己真的是无欲无求的努力学习着,真的以为大学可以让我重生,因为老师把大学渲染的太过美好。学习这东西,其实到后来真的就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了,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也不在乎它到底有没有用了,至少能提高个人的修养。而我也属于那种比较聪明的男生,于是成绩比较稳定。

高三,一生之中最难忘的一段时光,终于到来了。妈妈也强迫我必须每晚回家,当时我就想见她的机会更少了。

每天五点多就要起床,晚上十点放学。回家后还要复习,不过在那个短暂灰色的世界里,我终于迎来了第一抹彩霞。她,考进来了。

两年多的坚持,终于更近了一些。只是我依然不知所措,表白?人家连你什么人还不了解,表白了不就成了白表了。

于是的于是,然后的然后,我继续了那个暗恋生涯。只是不经意间总会流露出淡淡的关心。她坐在前排,上课时我总会偷偷的瞟几眼。

她那时的身材更好了,额前的刘海也更长了。冬天里会穿那种可爱的绒毛短靴,显得更加可爱迷人。

只是她来了一个月,我们说过的话还不到十句。不是我不想,只是一看到她,真的神马都变成浮云了。即使我再满腹经纶,在她面前也都烟消云散。

第一次月考后,终于有机会能搭讪了。因为大家考试后都互相问成绩,于是我也只好借题发挥,很有爱地问了句,你考得怎么样啊?

她也只是说一般。

只是说一般。只是一般。一般。

从那个高三开始,很多的东西都在变质。比如大家都会说考得不好,可是成绩却一个比一个高。总会有人说昨晚通宵看了一场足球,可是他却连那场的主将都说错了。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我们都只是在学习。

高三,是一场看不见的硝烟。

一次比一次频繁的考试压得我喘不过气,也想过放弃。也知道只要父母一句话我就可以去读大学,可是那些大学太乱。曾经的坚持也已经改变了当年那个玩世不恭的我。于是,我试着忘掉许多美好的东西。使自己变得木讷,视线停留在那个浅黄色的桌面。

偶尔我还是会看看她。看她课间趴在桌子上休息的样子,我知道她昨晚一定学到很晚。

心里也很心疼,可是那份喜欢还是没有说出口。话说老天也非常地眷顾我,第二个月,她坐在了我的左手边。那是老师因为要安排调座。于是馅饼就这样砸到我了。

第一句话,我该说什么呢?不会是你好吧?算了,还是保持沉默吧。

暗恋的其实也很明显了。我平时不可一世的态度见了她就成了“四有”少年,每天在晚课结束后会帮她收拾书包……其实,我也不想这么明显。

那年阳光是温暖的,会在上午第二节课的时候照在走廊的窗户上,会在下午第三节课的时候照在我们的肩上。那一刻,我觉得很美好。

黑板上,孔夫子依旧满腹经纶,马克思也在诉说着共产主义的理想,或许只有地球独自在转动。而伴随着月考和复习,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次运动会就要到来了。

这次的运动会我报了百米和4*1000*400接力。那天要起早去布置场地,南方的早晨也是很冷的,那时都已经是秋天了。于是,早上我从宿舍来的时候特意带了暖手煲,想给她送去。

可是百米是运动会的第一项,要提前检录。我只能把暖气煲给同桌要她帮我送去。然后我就去检录了。穿着钉子鞋,百米第二。到终点后我兴奋地跳着,并看着我们班的位置。我知道那一刻她一定在看着我。

可当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我那悲催的同桌居然把暖手煲放在了桌子里就去检阅了。她给忘了……我也不好意思多说,于是又错过了。

生命中,总会有一些过客,他/她会与你相遇,可是你们的命运是——错过。

高三的时光,在梦里偶尔会梦到毕业,却经常会梦到考试。于是便总在美梦与噩梦之间徘徊。

她来后半年左右,我知道她爱打羽毛球,于是便很直接的邀请她晚课前一起去。结果……被拒。

明明没什么的,可心里还是莫名的悲哀,仿佛受了什么巨大的委屈。那个时候才体会到暗恋的苦涩,也理解了为什么那些女生在听到我说对不起的时候她们会难过。

就这样,我终于迎来了高考。

等成绩的日子无疑是痛苦的,每天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一遍又一遍的看着日历,期待着那个日子。

班头回老家之前组织我们出去吃饭唱歌,就在徘徊着去不去的时候,接到了她的电话。没错,是她的电话。是她的电话。

故作镇定的接通,笑逐颜开的挂断。她问我去不去聚会,她不认识路。

在那一刻,一切的忐忑都不见了,心里惊异着也窃喜着。

穿上自己最爱的衣服,小跑着来到她家楼下,准备按门铃时突然有些局促,幸福是不是来的太快了。

她和我什么也没说。我和她什么也没说。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似乎成为了我们共同的信念,暗恋终于修成正果。

事实证明,“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道理依然如故。就在我们两人完成了甜蜜的旅行之后,我前往海外求学,而她留在国内。

好兄弟复读了,来年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好朋友们也都各奔东西。在浦东机场时,她挽着妈妈向我挥手,好兄弟陪我过了安检送我去香港转机,而爸爸则躲到了角落里。

飞机上,回想着高中的点点滴滴,拿笔写下了一句,匆匆那年,何以笙箫默?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终将逝去的青春。好兄弟苦笑着,别想了,在那边照顾好自己。

十二个小时,一万公里,须臾海角天涯。

陌生的国度,陌生的人,陌生的月光,陌生的家。记得第一天上学时坐在公交车上看窗外大雨如注,记得第一次自己回家做错了车,记得第一次……太多的第一次,却还是忘不了那个她和那个他。

记得看到特价机票时兴奋异常,抢订了机票之后就告诉了她,圣诞假期让我们一起在异国他乡度过,那是我们一起过的第一个圣诞节。

还是那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一阵仓促的震动破裂了我的梦。听着妈妈在那头哽咽着。她,出车祸了。

后来听父亲说,抢救了十几个小时,她还是走了。走了,是来陪我了吗?

曾在我背包小小夹层里的那个人,陪伴我漂洋过海经过每一段旅程。隐形的稻草人,守护我的天真,曾以为爱情能让未来只为一个人。关了灯依旧在书桌角落的那个人,变成我许多年来纪念爱情的标本。消失的那个人,回不去的青春,忘不了爱过的人才会对过往认真 。

大约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接到了好兄弟的电话,他问我怎么样了。我说还好。是啊,还好,如果不好能够怎么样呢。

日子就这么过着,兜兜转转中,背着包走完了这个国家,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拿出相机和录音笔,我想,如果只给她寄去照片她一定不会知道照片里的故事,那就边走边录吧。

青春,多么虚妄的词语。刘同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可是迷茫了又怎样。路总还是自己在走的。孑然,孑然一身。

今天我才明白,人会成长三次。第一次是意识到自我的平凡,不再以世界中心自居;第二次是意识到自我的局限,明白量力而行和无能为力;第三次是意识到自己的潜能,就算是无能力为之也会去放手一搏。

至于以后的日子会怎么样,交给时间吧。

90后

看文章:曾经最青涩的岁月,还有那突然的戛然而止,回不去的路。因为过几天就要高考了,这篇文章,我既想让高三的学子现在就看看,又希望他们等考完了再看,但这不是我能左右的,对不对,那就随缘吧!

他们总叫我魔头,你也这样叫我,我说你才是我的魔;
我告诉你,我喜欢上你了。
你说,两个男人,恶心。
你想要的,我都给。
你的命呢?
想要就拿去。
可你真拿去的时候,
我,有些后悔了。
看不到你,
听不到你,
摸不到你,
再也无法护着你。
你是喜欢我的,
我知道,
你也知道。
可你不能让他们知道。
你说,下辈子吧。
好。

感谢 暮雨 的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