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

今天去扫墓,土里埋着他最爱的人。这有扫墓放鞭炮的习俗,噼噼啪啪声响起后,他突然脱下才买的新西装盖在满是泥土的坟上。朋友不解,问为什么,他小声说:嘘,别吵,他生前喜欢安静,我想捂住他的耳朵帮他挡一下鞭炮声,可我发现,我再也办不到了。。。

愚公家门前有两座大山挡着路,他决心把山铲平。智叟笑他愚蠢,愚公说我死了有儿子,有孙子,子子孙孙早晚能做到。拿着蛇的山神把这件事告诉了天帝,天帝被诚心感动,命大力神搬走了两座山。寓言启示人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上头一句话比你干几辈子都管用。@善财神

长安街上,熙熙攘攘。两位模样俊秀的男子,引得众女青睐。“你看这木钗如何,极配你”[女儿家的东西,用来取笑我不成]“哪里,只是你人极美,粉黛皆逊你半分”[胡说]他笑意划过,不再理会那人溢美之辞,突然手被握住,见那人满面春风“走吧,我倾城的娘子,别被姑娘抢走才是”@奴家公子云望君笑纳

她对他第七次提分手。他说:“这一次分手,我再也不会和你和好了,你确定吗?”她点头。后来,她后悔了,她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求和好,他没有。多年后她在没他的日子里学会了自立学会了感恩,就是没学会重新爱上别人。她终究没忍住还是找了他。她说:“你……还是一个人吗?”他答:“我在等一个人。”

文/驰云旅

也许是杜牧的一首小诗,让人觉得清明要是不下点小,就好比中秋夜晚愁云惨淡遮天蔽月般,着实失去了意味。

又逢值一年清明!

我觉得清明是颇有意义的一个节日,相较于春节喜气盎然万里飘红的热闹,清明却寡淡得让生死之别、阴阳之隔沁心入骨。阳春三月,百草渐长、繁花入眼、梅雨沾衣,是一个令人舒心却欢悦不起来的时日。

对于清明,不知世人可真解其意。这并非逝往者向苟存于世的人索取什么以供他们的阴间生活,而是缅怀先人,感谢血脉传承的一方日子。面对一樽冰冷的坟墓,时光断错,恐怕世人也终难以明白其间的蕴意了。

每个人,不论生前清贫如洗或是万贯家财,卑微无名或是叱咤风云,死后都归尘归土,流入自然日月轮回。若是有幸,能有贤子孝孙,倒能坐拥个风水宝地,笑看日落星辰;若是无福,一具朽骨任天地蝼蚁侵蚀,日光雨水欺踏,遇见知道故事的人经过徒惹一声喟叹罢了。

在世之时光阴有限,再长不过百年,貌似去后让时间定格,便可沦为永远了。而事实上,去后的光阴却更是短暂。怀念之人在世时,犹可一年一度的清明时探看一次,修整修整墓地,不让杂草盖顶、野树相欺;一旦怀念之人相继故去,不知姓名的子孙来此就多拘于形式了,年月渐久,时事无常,便惨遭遗忘,拜祭绝迹,长年风雨吹打、冷霜侵袭,区区数年,也终沦为寻常一处山川了。

所以,今人所去的也不过寥寥几处墓地,余者早已无迹可寻了。此事无关人情寡淡,无关是非对错,具实以述罢了。

我总觉得今人的坟墓造得过于无情,至少我目之所见的南方确是如此。一方矮冢,刻上家族姓氏辈分,加了立碑日期而已;若是富贵人家,倒是建得占地连城,却显得过于阴冷孤寂。总之立于先行之人的坟墓前让世人看不出期间的故事,也道不出风霜。

我臆想中的坟墓应尤古人那般,占地些许,立方圆冢,竖个一米见长的墓碑,正面书逝者名号或是墓志铭,背面洋洋洒洒地记录逝者的生平事迹。即便是卑微草民,无功于家国社稷,雷雨天晴后填过一个水坑的事迹也可流传于世。立于这样的墓碑前,不是面对一个陌生的异世灵魂,感知更多的是前人曾经鲜明存在过的痕迹,一切也便明朗起来了。

感觉中国人特别地忌讳死,貌似觉得死是一切晦气的源头似的,所以我们总是将坟墓立在荒郊野岭、人踪绝迹之处。远不如美国,社区公墓可能就在住户旁边;也不如欧洲,将仙去的人埋葬在自家的后花园;更不如国土有限的日本,墓地可能挨临着居所…这让中国人想起,怕是早已濒临夜不成眠,三更恶梦的恐惧了。正因为我们习惯把逝者的墓地安置在离家万千里外,如此便显得墓地常年寥落,风雨自知了,除非一年一度的清明,坟头更不见供果鲜花。

所以,生前应对自己这副躯骨好点,别后一切连你自己都不忍入目了。

乡村出于本貌,建一方墓地倒是常有之事,而如今的城市,活人都容纳不下,墓地更另当别论了。当今的城市都是入天高楼霓虹广告,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的样子;关于死,人们自然而然的忌讳莫深。历史公共墓地每座城市必定会有的,即便真的没有,弄个没有尸骨的纪念碑亦可。只是这一切啊,全然不是死亡真正该有的样子,与政治沾边的东西,怎生都纯粹不起来了。

我总觉得,更好的审视死,才能更好的诠释生命的感悟和真迹。

今人扫墓总爱在墓地前烧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现代冥品给先人,类目更是无奇不有,而这些怕也只是在世之人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给自己对族责任的缺失找一个心安理得的出口。若真能这样,也不全然是件坏事。

若是敬畏、思念和感激仍在,三杯清酒、三杯淡茶早已足够了,过多花俏的东西总容易让人生厌。当然这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对先人在世之时的孝道。

所以,先人去后若仍有在世之人真心的怀念,实为有福之人,惹人欣羡。

这一切还都是先前土葬的礼遇,如今推行火葬,那是彻底地没了痕迹。逝者亲属从火葬场领回的骨灰虚实尚且不论,若是撒入江湖河海,也就实在荡然无存了;若是留下来,放在管理机构的骨灰寄存处,常年拘禁于不见天日的一个暗格中,那更让人心生悲念。总之,文明越是向前,更显得人类的蛮横无道;这世间,对于存在的生命都不能给予关爱,对于逝者,更是漠然了。

史铁生说过: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这虽是好辞妙语,却仅说对了一半,我觉得死也是一件可以急于求成的事,只是要有值衬得上的觉悟。

因为不急于求成的死亡由苍老作陪,没有苍老的死亡好比瓷器式的毁灭。如果这瓷器是寻常的一个碗,破碎后自然而然的被清理干净,绝不留一丁碎片渣子以防伤到他人,若有爱惜这个碗之人,有时怕也会在没有月亮的晚上想起,对夜长叹一声,但也仅归于怀念,他绝不会因为失去一个钟爱的碗而三餐不进;如这瓷器是一个精致的花瓶,留给众人的多是它摇晃不已而落地时最美丽的瞬间,如早逝的天才,薄命的美人,陨落的红星。

因此,想不经过苍老就接近死亡,对于闲来无事功成名就且正值年华的人犹可一试,无名众生要是如此倒真归于愚昧下品之流了。

将死带进世界的并非什么了不得的魔鬼,正是"生"这样被人津津恭贺的喜庆。

对于生死,我喜欢的是小龙女的一段话,或者说是金庸大侠的一段话。小龙女身中奇毒后回答一灯大师鸡和蛋的问题,“蛋破生鸡,鸡大生蛋,既有其生,必有其死”,因为我也觉得生死根本就不分先后,也无法将生与死分出先后,一切都在于环环相系勘生破死之际,更没有什么是永存不朽万世长存的。

每一段生命都是一段旅程,只是长度广度深度不同而已,即便在荒凉破败之处,也能走出最繁华的风景来。

作者:驰云旅  chiyunlv@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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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

看文章:人生在世犹一叹,清明时节论生死。看檀笑的《清明节谈鬼神》,且行且珍重。

“快说!你把他怎么了!”面前的男人嘶吼着,拿剑指着我。[杀了]这么说,你一定会杀了我对吧,快杀了我吧。的确,剑刹那刺入心口,不偏不倚。看着他悲痛愤恨地离去,我笑了,其实,你的他早已在你府上安然无恙,而我,只是想借机见你一面。这一生,能在你剑下了结,也遂了我愿。@奴家公子云望君笑纳

肯德基看到两帅帅的男生在洗手,T恤男伸手在自感水龙头下翻来覆去就是不出水,他郁闷的嘟囔,这不科学喔。身旁的衬衫男轻笑道,存在感太弱呗。T恤男踢他一脚小声叫道,那你倒是借我点存在感呀。衬衫男一听马上应了一句好嘞,然后旁若无人的握住T恤男的手,伸到水龙头下搓了搓,水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