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

傻狗信任我,地上掉颗怪味豆它舔了下,吐了,我拿颗新的当它面吃,它就把地上的捡起吃了。它脚受伤,缝针回来走路好好的,到家我把它伤脚捧起心疼的观察,然后摸头、拍胸安慰,等我把狗腿放下,它当场瘸了。它不知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但我吃的就一定好吃。不知自己病没病,但我说病了那就一定病了。

文/咸泡饭

1

自从我有兴致开始写故事之后,招来不少质问和批评。大家纷纷表示自己是故事里的主角,并且严厉指责我把他们写“坏”了。就连我的前前前女友也打来电话,颇伤感地对我说:原来,你并不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人。(她如今是身材走样气质渐佳的熟妇,女儿成长为传说中的三岁小孩,是我无限嫉妒的那一类人。)我感觉自己是冤枉的。为了避免此类冤假错案无限制发生下去,我在这个故事开始之前先申明如下:毫无疑问,我所写的未必是真的,求大家别再对号入座。

我今年三十岁了。(这当然也是假的,我是青春无敌少年,么么哒。)刚毕业的时候,全公司的人都叫我小潘。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大家悄悄改口叫我潘老师,新来的几个丫头片子干脆呼我为老潘。反正,我基本上和“小”说拜拜了。90后和00后的新人们迫不及待地步入职场,频繁刷新着菜鸟和老鸟之间的年龄差距。作为80后小爷,在迅雷不及掩耳盗铃间就沦为了前辈,我表示压力很大。幸好,还有娜姐。

娜姐的具体年龄是个谜,但她肯定比我大,而且至始至终一直如此。

据我所知,娜姐的人生理想是相夫教子。她咬牙切齿地说金钱事业朋友神马的对女人来说都是浮云,找个靠谱的老公才是王道,生个胖娃娃才有幸福。我给她一个鄙视的大白眼。在我看来,对自己好才是唯一的意义,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吃喝玩乐中才是正经的追求。总之,我们对人生价值的看法迥然不同。相同点在于,我们俩都没结婚。我不想结婚也没遇见合适的对象,而她特想结婚但是没遇见靠谱的对象。

于是我们凑到了一起。当然,在一起的目的不是谈情说爱,而是想方设法让彼此的人生更加腐败。我们混在新新人类的世界里,出入各种灯红酒绿的地方,敢于尝试一切听上去比较酷或者新潮的玩法。我们在充分参与的过程中燃烧着所剩不多的青春和钞票。对于看开了人生的光棍人士来说,生命无非是从生到死,赤条条地在人间走一遭,什么也休想带走,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体验活着的滋味,而单身的好处就是:你能够在生活中更加彻底地贯彻这种腐朽思想,而且没有人管得着你。

娜姐的想法却是这样的:反正以后吃老公花老公的,自己现在攒的那点碎银子连个安生立命的地方都买不起,所以干脆花光拉倒。娜姐和我搭伴儿夜跑的时候,扎个马尾辫,上蹬一双粉色运动鞋,小样儿还是蛮青春的。她对我说,老娘要是实在嫁不出去,咱俩就搭伙过日子吧。我说我可不是个随便的人。娜姐说,我是,行了吧。我停下脚步,看娜姐扭着大屁股往前跑去,马尾辫左右摆动,觉得退而求其次,跟这个女人将就下半辈子似乎也能接受。不过,仔细想想,我觉得自己是个不靠谱的人,自私到只爱自己,贪恋感情又极易审美疲劳,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祸害眼前的大屁股姑娘。毕竟,我和她无冤无仇。

2

烟花三月草长莺飞的时候,娜姐和我参加了一个野外穿越活动。路线不算刁钻,穿越难度不算大,所以理所当然地没有受到咱们这帮骨灰级玩家的重视。穿越之行的第三天,我们有幸遭遇千年一见的浓雾天气,照镜子都看不清自己的脸。汽渡全部取消,我们被困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岛上,无法赶到宿营地。大家竟然都洋溢出莫名其妙的兴奋,不紧不慢地在一块空地上搭起帐篷,生火做饭,男男女女互相调情,其乐也融融。

谁也没料到,晚上温度骤降,而且狂风大作,没办法生火取暖,只好缩在帐篷里任凭上牙和下牙打架。不知道是啥时候,娜姐扯开我的帐篷,钻了进来,一把抱住我,而且越抱越紧,恨不得把我勒死,脸差点埋进我的睡袋里了。我哆嗦着说,孤男寡女授受不亲啊。娜姐只短促地回答了一句,去死。然后拼命扯我的冲锋衣。得逞之后,她进一步要求我拉开睡袋,她要把手和腿放到我身上。我有气无力地请求她去祸害别的男人,但是她已经不容分说地和我纠缠到一起了。似乎真的暖和了起来,两个人的温度加在一起果然大于二。我迷迷糊糊地竟然睡着了,里全都是其他小伙伴们被寒冷打垮的惨叫声。

一觉醒来,天还是黑的。我伸手摸了摸娜姐的大屁股,她矫情地扭了一下,表示不乐意。我问她,你是醒了还是没睡着?她说,是前者。我问,你还冷吗?她说,废话。然后我就邪恶地说,我们可以做运动,这样会暖和起来。她问,什么运动?我噗哧笑了出来。她反应过来,伸手狠狠掐我。我深谙女人拒绝即是接受的铁律,手贱贱地从她的屁股滑到腰际,然后顺势而上,直逼大胸而去。干柴和烈火纠缠到一起,滑入了人生的又一个马赛克时光。

第二天早上,云开雾散,太阳公公露出光芒万丈的脸,照耀大地,普渡众生。我和小伙伴们轻盈地跳跃到汽渡的甲板上,心情春光灿烂。湖光山色,不在话下。娜姐时不时在我面前闪过,俏皮的马尾辫成了她的招牌,神不知鬼不觉地烙在了我的心头。隔一会儿见不着,我就会不自觉地四下寻找,找到了,心里竟涌出矫情的小欢喜。有时候四目相对,觉得不好意思,赶紧移开,嘴上不说话,把心照不宣的秘密藏起来。我想说,这感觉还蛮美妙的。

重回轨道之后,娜姐和我没有粘粘糊糊跌入脑残青春偶像剧的烂俗套路,毕竟我们都老大不小,能够轻松而随意地看待上床这件事。我们依然如故,继续保持平行关系。我不亦乐乎地把妹,娜姐也马不停蹄地相亲和约会,周旋在各色男人之间。我们依然相约夜跑,她乐于向我讲述各种匪夷所思的约会奇遇,我直呼大开眼界。

跑步结束,我们通常会庸俗地走进一家小咖啡吧。我要一杯果汁,而娜姐只喝柠檬水,她声称自己在减肥。咖啡吧的老板娘是我们以前的同事,皮肤很白,更有一双让人看一眼就心里痒痒的大白腿。老板娘招呼好客户就凑过来聊天。聊的最多的还是感情话题,而且最后都是无解,剩下一声叹息。

有时候我执意送娜姐回家——如你所想的那样,我不打算回自己家了。某个夜晚,我俩并肩躺在床上,窗外传来淅淅沥沥的声,有几缕风吹动了窗帘,送来丝丝凉意。夜阑人静,屋子里颇有些中世纪的忧伤气氛。娜姐幽幽地问,你真的不打算娶我吗?老实说,我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也许我喜欢的是花样美少女,又或许是腿长胸大的窈窕女郎,而不是如她一般的居家实用大姐大,对此我还不太确定。她自言自语地说,归根到底,你还是不爱我。也许,她道出了残酷的真相。起码,我没有爱到想娶她的程度,然而她急切地要把自己嫁出去,并且要生孩子。

可是,爱是个虚妄的词,爱的含义到底是什么?

3

娜姐约会过一个奇葩男。她说,一见面我就嗅到了他浑身上下散发的伪娘气息。本想直接闪人,无奈菜已上桌,不告而别显得太没人品,只好应付下去。闲扯了几句,对方竟然都不敢抬眼对视。娜姐不由自主拿出了御姐范儿,先是畅谈人生大道理,后来直接换成导师口吻,罗列一二三四,再然后是心灵鸡汤,春风化诲人不倦。酒足饭饱之后,娜姐拎包撤离战场,对方不依不挠,碎步跟在一旁。华灯初上,夜色迷离,路上来往的车辆渐少,娜姐的心头无端生出几分豪迈之情。对方提议去附近的公园转转,娜姐同意,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权当饭后消食。对方磨磨蹭蹭的,走了很长一段路,终于冷不丁抓住娜姐的手。娜姐没拒绝。

公园的露天广场上有人跳舞,有人散步,也有些孤孤单单淹没在夜色里的身影。无论如何,夜晚呈现出这个城市悠闲、自在的一面,让人不由自主地长舒一口气,放下紧绷的神经,舒展凝重的脸色。娜姐觉得在这么温柔的时光被另外一个人牵着手也不赖,起码不算辜负了有限的生命。两人款步在公园的小路上逛了一圈,之后在一处僻静的长椅上坐定。娜姐仰望星空,正打算抒发幽情,忽然有个粘乎乎的东西凑到了嘴唇上。娜姐几乎出于本能地转过脸,避开了索吻。她嗔怪道,小朋友,难道没人告诉你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吗?

各回各家之后,对方偶尔骚扰,娜姐不咸不淡地回答着,对方很快也没了兴致和耐心,彼此都不再联系。就这么过去了一个多月,某天,对方的QQ头像突然闪烁了出来,点开消息一看,竟然是:我知道你对我没兴趣,那就请帮我充100元话费,那天我们一共消费200整,就算AA制好了。娜姐二话没说,立刻帮对方充200元话费,并留言道:算我泡你好了,饭我请了。

原来谈情说爱也可以这么现实。

4

娜姐的相亲奇遇记还有很多,以后有机会我还会再写,这里先不啰嗦了。一番众里寻他千百度之后,娜姐终于和Mr.Right相遇。那是一个并不万众瞩目的日子,对先生的出场也平淡无奇,身穿灰色商务休闲男装,推门的时候竟然用了一个特别低调的俯身姿势,好像有令在身的特务。张口唤一声你好,声音饱满又极富磁性。随后的交谈也是有礼有节,落落大方,不乏幽默感。对先生初步具备了一个成熟男士的魅力,让娜姐一见倾心。

与所有平淡无奇的爱情剧一样,娜姐和对先生走完了从牵手到上床的过程,之后本该谈婚论嫁,但对先生以各种理由搪塞,始终不见父母,就连自己朋友圈的活动他也很少带娜姐一起参加。当娜姐将这些全盘说给我听之后,本来就对同类没多少好感的我更是对这家伙深表怀疑。我建议娜姐从此冷淡对待他,听之任之,观察他的表现。我的逻辑是:如果对先生真爱娜姐,那他自然会努力追求,娜姐自然化被动为主动;如果对先生是玩弄感情的伪君子,那他也会识趣地知难而退。

娜姐深以为然,并且遵我所嘱,执行了一段时间,后来眼见对先生要离自己而去了,又不甘心。信誓旦旦的情话还在耳畔萦绕,伊人的容貌犹在眼前,既真实又虚幻。娜姐决定找对先生说说清楚。对先生却完全不配合,东藏西躲,不亦乐乎地玩起了躲猫猫游戏。她拼命要抓住他,折腾到最后,爱凋零成一地鸡毛,让人难堪。娜姐想想,还是算了吧,何必自取其辱,于是带着一身伤,回到原点,依然是孤单一人。娜姐哭了,她骂自己贱。我搂她入怀,摸着她的马尾辫说,在爱的世界里,我们都贱的,都贱的。不知道她有没有感觉到我的温存。

娜姐似乎很快从被甩的悲伤中走了出来,恢复御姐的往日雄风,夜跑时还特意夸赞我的床上功夫好。跑完1500米,我们改成了散步,娜姐挽着我的胳膊假装小鸟依人。她微微扬起头,感慨道,其实单身也挺好,自由自在,还能随便泡男人。

我连忙夸奖她,说,活到现在你总算豁然了,恭喜啊!

娜姐忽然又无奈起来,戚戚然道,奈何父母催逼,小女子实在招架不住呀。

我也跟着无奈起来,身为剩男中的圣斗士,我同样深受其苦。

娜姐很快又说,不管这些了,爱咋咋地吧,老子活得快活就行了。

5

还是娜姐想得开。既然缘分等不到,那就做一个快乐的剩男或者剩女吧。别在意其他人的看法,我们是为自己活着,只取悦自己,用自己觉得舒服的方式度过每一天,你就成功了。娜姐棒棒的,么么哒。

作者简介:咸泡饭,自由撰稿人,著有《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微博ID:码字的咸泡饭

取悦自己

看文章:

两个小毛毛虫,在不同的树叶上,互相喊着我爱你。然而两条毛毛虫都不愿意冒险从自己的树叶跳到对方的树叶上,所以又互相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然后高兴的做起朋友。不愿意从自己的树叶跳到对方的树叶,都是因为不够爱。矫情的人会说,很多人因为真的害怕失去,所以以朋友的名义爱着。而其实,不过是因为,还少了点什么。任何长久的暧昧、知心、蓝颜红颜却不能在一起的理由,不过是一个人的不够爱和一个人的不甘心吧。——Bigfa:前任攻略

晚上跟一朋友在吃烤鱼,他二十八了还没结婚,男,我问道:你咋还不娶个媳妇?他说道:女人都没玩够呢,再多玩几年。gc来了,这时老板听到我们说的话走了过来:你老婆现在正在被人玩呢,你早结婚一年你老婆就少被别人玩一年。

小男孩因为出了事故盲了眼,家人们都在安慰他,他没有掉泪,只是一直问旁边的人:“天为什么还不亮?”没有人知道怎么回答他,小女孩走过来,用稚气的声音说:“你不要怕,我以后牵着你走。”

分手后她发了疯地努力。四年,专业第一、党员、舞蹈、吉他。她努力变得最优秀。她说,这样,就可以骄傲地去见他。3月,春暖花开,她穿越大半个城市奔向他。远远看见他的背影,鼓起勇气叫他的瞬间,却忽然想不起他的名字。原来,在我努力爱你的这些时光里,我也已经忘记你了。

我认识个人,他的心情像沧海般起起落落。人们便到他的心里去冲浪。后来他挣够了钱买上了房,心情好多了,刮起来的海浪就不那么带劲儿了,大伙都散了。他不在乎。一天,他发现心里有个姑娘没走。“喂,你咋回事?”“这儿挺好的啊”“就不怕我把你淹死吗?”姑娘嫣然一笑:“不怕,我胖。”@飞氘

他;“你看这个封面。”她瞄了一眼,是物理书上极光的图片。他看着她问道;“你觉得美不美?”她心中一抖,脱口而出:“还行吧,也就那样。”然后狠狠的责骂自己在喜欢的人面前装什么高冷,口不对心,明明很美!他的兴致似乎并不受影响;“那我们以后去漠河上大学怎么样,那就能看到极光。”她心中泛上一阵温暖;“可你刚刚还说我们一起上浙大呢~”……其实去哪里都不重要,只是那个“我们”是世界上最美的字眼!

感谢 青铜色的挂念 的投稿~

我喜欢那个坐在我右手边的男生好久了,虽然只是偶尔说两句无关紧要的闲话,都会紧张的小鹿乱撞,有一天,他神秘的拿了一个笔记本递给我,紧张的说;“这里边的东西只给你一个人看哦。”我期待的翻开,那是几篇抒情的散文,上边还有他的点点泪痕,文章的主角是我的闺蜜…压抑着疼痛的心又翻到了几个血色的大字“XX我爱你”是我闺蜜的名字…他脸红的对我说;“你画画好,能帮我在本子里画个翅膀吗,然后送给你闺蜜,拜托了。”我扭过头去红了眼眶……痛的破碎的心怎么能拼凑成你爱她的翅膀!

感谢 青铜色的挂念 的投稿~

文/苦寂生

前天看了美国威尔·鲍温著的《不抱怨的世界》,据说是很多励志类书箱排行榜的第一名。已经很久不再看励志类的书了,感觉这种书让人看了热血沸腾,等新鲜劲过了,还是回归原样。但是该书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最值得参考的地方——个人以为——就在于坚持21天不抱怨。其实这个方法也可以用在其它地方,只要你认为是应该坚持的,对于部分人来说,还是有用的。当然,坚持21天不抱怨也是一个很好的想法。书中第27页引用了两个人的话,让笔者想起以前的一个想法——做自己喜欢的人,于是将这两句话摘录出来,与大分享。

“我们会成为自己想象、思考的东西。”——哲学家厄尔·南丁格尔(Earl Nightingale)

“为什么我们就是命运的主人、灵魂的统帅呢?因为我们有控制自己思想的力量。”——孟塔培(Alfred A. Montapert)

做自己喜欢的人,起意是这样的。很多人心中都曾有过偶像,或者是奋斗的目标,或者是羡慕的对象,特别是年纪较小的时候。尤其是在一些引人注目的场合,比如领奖台、演讲台、危机现场、辩论会、影视、赛场……最常见的想法是:如果我能那样博学(风度翩翩、能力出众、力挽狂澜……),该有多好;或者是,如果那个能言善辩(娴淑雅静、举止端庄、外语一流、体力超群……)的人是我,那就太棒了。

可是绝大多数人想过也就过去了,平时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睡懒觉、吃零食、玩游戏、看肥皂剧……从未想过别人光彩夺目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汗水,这可以归属到第一类。

剩下的人,大抵受到刺激或鼓舞,会奋发一段时间,朝着目标、偶像或者是心中理想的自我努力一段时间,但是大部分坚持不到一周,又打了退堂鼓,回到原来的轨迹中。等到遇到别人出彩的时候再羡慕一下,仅此而已,这算是第二类。

再下来的一小部分人,或许坚持得更久,可能有两周以上,甚至一个月,但是当中途有个意外因素--很可能是客观因素比如天气、停电、生等——打断自己的坚持时,会偷个懒,那一天没有坚持下去,第二天再有个什么事(可能是急事,或者不得已的情况),甚至再给自己找个借口(由奢入俭难嘛),然后以前坚持的成果就付之东流,要么从此荒废,重归原点,要么隔段时间再从头开始,但是也往往无法坚持到底,这是第三类。

或许只有1%的人(这个比例可能还是高估的),能从此坚持下去,即使中间有所中断,也能很快恢复到奋发进取的状态中,为不断提升自己而努力,这一部分人,最后都能有较大的事业或成就,比如学霸、外企高管、金融精英、技术达人……最次的也处于一般人的平均水准之上,成为别人的偶像、目标,这是第四类吧。

以上分类是笔者个人估算,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也算是个人的切身之痛吧。因为笔者是从第一类人逐渐有点进展到第二类人,目前也只是在三四类之间挣扎而已。想法的改变也很简单,其实也没什么戏剧性的挫折或者变故,只是突然有一天,不想再对出色的“精英”羡慕嫉妒恨了,那是他们应得的,即便是所谓的“X二代”,人的老子也是付出过的,可能连下一代的苦也吃了,所以现在遇到比自己牛的人,只会在自己身上找差距,找不足,就像现在网络上常见的一句话“最怕的是比你聪明的人比你还勤奋”,如果别人的家庭出身比你好,智商比你高,还比你努力,那活该你只能草根下去。

回过头来想,做自己喜欢的人,现在还来得及,作为80后,希望至少活到70+,那么在剩下的几十年里,不想再辜负目前还算健康的身体,不想辜负真心对自己好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了,哪怕多之后年后,在床上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能微笑地撒手人寰,而不是到了那时还痛恨自己的糊涂,最终死不瞑目--这样未免有点惨。

做自己

文章生活中,总难免会遇到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最简单的就是换一个,其实还有更奥妙的方法,就是发现这些事情的意义——不只是事情本身对于所在的组织对于他人的意义,还有它们与你期望达到的目标的结合之处。发现前者,你会有一些小小的满足感,你能明白你做的事情的价值在哪里。发现后者,能真正支持你投入地去做(当你投入了,用心了,效率只是需要很小的努力就能达成的事情)。

人与人大都是相似的,不同的往往就那么一点点。某种诱惑能满足你当前的需要,却很可能会妨碍达到更大的成功或长久的幸福,讲个神话故事吧:

传说中,西西里岛附近海域有一座塞壬岛,长着鹰的翅膀的塞壬女妖日日夜夜唱着动人的魔歌引诱过往的船只。在古希腊神话中,特洛伊战争的英雄奥得修斯曾路过塞壬女妖居住的海岛。之前早就听说过女妖善于用美妙的歌声勾人魂魄,而登陆的人总是要死亡。奥得修斯嘱咐同伴们用腊封住耳朵,免得他们被女妖的歌声所诱惑,而他自己却没有塞住耳朵,他想听听女妖的声音到底有多美。为了防止意以外发生,他让同伴们把自己绑在桅杆上,并告诉他们千万不要在中途给他松绑,而且他越是央求,他们越要把他绑得更紧。

果然,船行到中途时,奥得修斯看到几个衣着华丽的美女翩翩而来,她们声音如莺歌燕啼,婉转跌宕,动人心弦。听着这美妙的歌声,奥得修斯心中顿时燃起熊熊烈火,他急于奔向她们,大声喊着让同伴们放他下来。但同伴们根本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他们仍然在奋力向前划船。有一位叫欧律罗科斯的同伴看到了他的挣扎,知道他此刻正在遭受着诱惑的煎熬,于是走上前,把他绑得更紧。就这样,他们终于顺利通过了女妖居住的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