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小夫妻,两人新婚不久,丈夫便由于工作原因需要经常出差在外,新婚夫妇聚少离多真是让家里的小媳妇各种不高兴。终于某天小媳妇爆发,两人大吵一架,起因是丈夫好不容易出差回来,却要晚上陪领导出去应酬,而第二天要坐早班飞机赶去另外的城市开会。丈夫应酬完回家已经是深夜两点,战战兢兢打开门,并没有预计的暴风骤雨,蹑手蹑脚走进客厅,小媳妇已经睡了,身边放着第二天他出差要用的东西,衣服裤子层层叠好,充电器剃须刀整齐的码在上面。这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可却让人觉着特别温暖。女人就是多疑,粘人,挑剔,不满足,但是她依然会在吵架之后为你准备好出差的衣物,怕你受凉,担心你吃不好。

他和她是蓝颜,可他们互相喜欢,却都以为对方不知道。
直到男孩被证实得了癌症,女孩在一次无意中看到了男孩从衣服里掉出来的症断书,她知道自己不能再等了。
她当天晚上对着男孩说:“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所以我才会处心积虑的认识你,原谅我对你使出的心机,我们以后在一起好吗?”
男孩强笑着说:“我们只是朋友,我从不会喜欢我的朋友的,我想你是知道的。”
女孩笑着说:“所以我才讨厌你说朋友两个字,你真的这么狠心?我得了胃癌,日子不多了,你当我自私也好,我只想在最后的时间握紧你的手走下去,好吗?”
男孩瞬时间就呆住了,泪不自觉的就那么滑落。男孩点点头说:“好,或许是天意,我们就一直一直走下去。”
5年后,男孩去世了,而第二天发现女孩也自杀了。
男孩或许永远都不知道女孩一直是骗他的,从未得过胃癌…..【亲爱的原谅我用谎言把我们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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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美丽知性的女人,是男人都不会拒绝他,可他偏偏拒绝了。
他,长得帅气,有自己的公司,年轻又多金。
她喜欢上了这个帅气,冷酷,谈吐不凡的男人。
她说:“我喜欢你,我们可以交往吗?”她从来不是一个扭扭捏捏的人。
他说:“我和你说个人吧。她以前是学校有名的才女,也是校花,家里也很有钱。可她却偏偏喜欢上了一个穷小子,她为了他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屈居于他身后。她为了他可以拒绝那些开着豪车的富二代,她为了他甚至和家里决裂,她肯为了他学做饭洗衣。”

她说:“有这么傻的女孩子?”
他说:“呵呵,她是我的妻子,而我就是那个穷小子,她这么傻所以值得我对她好,不是吗?你如今喜欢的我是和她在一起才慢慢改变的,你会有属于你的幸福的。”
就在她诧异的时候,电话响了,他接起电话说:“宝贝儿怎么样,烧着没?别乱动,等我回来,迷糊鬼,不是和你说了我去做饭吗?好了,宝贝儿,老公马上回去,不哭了宝贝儿。”
她说:“出了什么事吗?”
他说:“我妻子做饭油溅到手上了,我先回去了,我已经买过单了。”
她笑着点点头,心想:平时一贯冷冷的,摆着一副生人勿进的面孔,恐怕也只有她才可以让他如此担心吧,可她值得,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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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嘻嘻的蹦到他面前说:“我喜欢你!”
他冷着一张脸说:“我不喜欢你!你这都第203次了!”
她说:“你也知道第203次了,那你还拒绝我!算了,我明天就走了,不再来纠缠你了。”
他说:“嗯,也是第203次离家出走了。我爸妈和岳母岳父出去旅游了,你回哪儿去?乖,还有2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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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之思
那个夏天,那条街,遇见你,故事的开始。
然后我尽所能的打听你的所有:直至,你打球时戴的护腕是曾经某某送的。
单恋是苦的,也是甜的。会故意绕远道去商店只为经过你窗前;会在操场上看你的球队和我们班PK,嘴里却大声喊着你球队的名字,为此,我背负了一个学期的“叛徒”称号。
我接受了你所有的喜好。
知道你喜欢长头发的女生,我便于炎炎烈日之下留起了长发,每晚做梦都是你载着我长发飘飘的模样;知道你喜欢喝咖啡,曾经每天只喝牛奶果汁的我果断从超市搬回一箱咖啡,每天都眼睛肿肿,头昏脑涨;知道你喜欢苏打绿,便将他们的歌载入手机,终日吟唱。
那些,是你给我带来最初的记忆。

思之恋
那个秋天,那树下,你唤我,故事的发展。
你用很老套的形式塞给我一封情书,说注意我许久。随即,你跑向了操场,我听到他们阵阵欢呼的声音,似是迎来凯旋归来的王子,而你留给我的是:鼻翼间属于你身上淡淡的薄荷香,煞是好闻。
你说注意我许久,有多久?是比我注意你还要久么?
只是我手里揣着的那封信的确是出自你手。我终日伪装改变只为走进你的视线,这一天就这样来临。我抓了抓齐肩的长发笑了笑:是比想象中早了些。

恋之断
那个冬天,那一天,我发现…….故事的尾声。
我看着你,穿过街。还穿着去年冬天那件衬衫,有点单薄。我的眼睛起了雾。我听说了:她艺考结束,就要回来了。我终于明白为何这几日你总是皱眉,在我面前你的手机铃声也从未断过。
我想:是不是应该结束了?
此时的我,头发过肩。既然你无法开口,那么就由我来充当那个恶人罢。
然后我走到你面前,看着你,一字一顿:
“我们分手吧。”我看着你眼里惊讶,不解,澎湃,最终转化为平静。
你嘴角轻嚅,我却看懂了,你说“谢谢。”
继而,我转身走出你的视线,泪断了弦。

断之思
第二年春,那个流言蜚语已经淡去的季节里,故事的结束。
关于你和她的故事,我没有打听。脑海中反复回放那些你对我好的场景:你向我告白的那个午后;你为我跑遍半个城市买一份提拉米苏;你说过交往以后发现我的臭毛可真多啊,但是你都喜欢。但你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起初那些都是我为你做的改变,而之后的我恐怕才是真的我吧。我注意你比你注意我要早很多哦。
甚至于刺客,你的名字依旧能拨动我的心弦。
一切如故,长发及腰,只是你不在了。
填志愿时,我曾偷偷溜进办公室寻找你的去向————河北。
突然想起:你说过有一天你会带我去秦皇岛,看海边的日出,牵手踩沙滩漫步,有一天,你会在那里向我求婚……
抬头,朝着天空的方向,拼命不让眼泪流出眼眶。
我取出手机,给在家里等的焦灼的父母发了条短信:
“妈,我要去河北。”
记忆中的你,依旧苍白了我整个年华。

笔名:左右
性别:女
年龄:18
210454648

他是一名军人。
她记得临分手前问他:你爱我,能为我做什么?
他凝视她片刻说:我可以为你放下手中的枪。
她不懂。
—她意外被匪徒挟持,而对面是全副武装的他。
—他按匪徒的要求放下枪,却在手枪脱手的那一刻扑向匪徒。
—在子弹穿透他心脏的同时,远程狙击手的子弹穿过了匪徒的眉心。
—她不知道他是队里有名的神枪手,面对近距离目标有近乎百分百的命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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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他梦想着当一名职业歌手。
习惯安静地聆听他的歌声、在每次他放下吉它后说:唱得真好。
他背对着她.依旧是沉默不语。
终于有天,他当面将她送的吉它摔得粉碎,扯着嗓子让她离开 。
目送她的掩面离去,他站立久久不语。
—多年后,他是当下出名的歌手,听懂他歌声的人都说,他的歌里多了点什么。
—是纪念某种逝去东西的味道。
他已是古稀之年,早已退居幕后,人们对他的印象不单单是当年的名歌手,还有至今未娶。
提及原因,只有沉默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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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你娶了我,后悔过吗?”
他笑着说:“后悔,后悔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现。”
她说:“当初我说愿为你亲手做羹汤,想为你洗衣做饭,想自己照顾我们以后的宝宝,会好好打理我们这个家,可现在呢?你白天要打理公司,早中晚三餐全是你做,自从公司迈入正轨后从不应酬,即使去也是带着我去。你还为了给我安全感不雇保姆,打扫房间,老公我觉得自己很没用啊!”
他宠溺的揉了揉揉她的长发说:“傻瓜,记得十年前吗?你是家里捧着的公主,我却是个穷小子,你是学校的校花,我是默默无名的傻小子。当时那么多开着豪车的富二代追你,你却偏偏认定了我,为了我和你的父母闹翻说非我不嫁。我当时就想,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努力,给你幸福,把你捧在手心里,不许你受一丁点委屈,好好的孝敬你的父母,不让你难过。傻瓜,记得你是我这辈子最不想失去的,不准多想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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